关于成立芦集镇“清四乱”专项行动
关于成立芦集镇“清四乱”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镇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推动河长制工作见成效,不断建立健全河湖保护长效机制。根据上级要求,成立芦集镇“清四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杨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徐山(镇人大主席)
韩前进(镇党委副书记)
苏尚业(镇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
邓永侠(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江明(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军(镇党委委员)
李方凤(副镇长)
於路军(副镇长)
张会(芦集派出所副所长)
李广亮(芦集供电所所长)
成员:徐辉(芦集国土资源所所长)
马艳芳(镇司法所所长)
任印清(镇财政所所长)
金岭(镇水利站站长)
杨秀红(镇党政办主任)
张文先(镇城建办主任)
李伟(镇安全办主任)
金万里(镇农业办主任)
盛绍辉(镇综治办主任)
刘灿(镇征迁办主任)
金本铉(芦集村书记、主任)
董德剑(王桥村书记)
李井军(王桥村主任)
代冠礼(葛楼村副书记)
刘辉(罗集村书记)
李正连(罗集村主任)
胡利(石集村书记)
金学山(石集村主任)
李殿启(秦圩村书记)
李殿树(秦圩村主任)
杨秀理(代楼村书记、主任)
戴一全(戴庙村书记)
胡德银(戴庙村主任)
陈永侠(梁庙村书记、主任)
盛明献(叶集村书记)
盛明松(叶集村主任)
董多永(姚幸村书记)
李殿波(姚幸村主任)
胡焕界(桥西村书记、主任)
金新好(庙后社区书记)
李殿厂(庙后社区主任)
李传龙(董圩社区书记、主任)
金希喜(荣庄社区书记)
李瑞飞(荣庄社区主任)
李超(潘三西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金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陈冲同志任联络员。
芦集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