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芦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浩

李浩,男,汉族,1989年10月出生,安徽淮南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2012.08-2013.08 潘集区房地产管理所工作人员;
2013.08-2014.04 贺疃镇陈倪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大学生村官);
2014.04-2015.08 贺疃镇李庄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大学生村官);
2015.08-2015.12 贺疃镇李庄村党支部委员、书记助理(大学生村官);
2015.12-2016.12 贺疃镇朱集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
2016.12-2018.12 潘集镇副镇长;
2018.12-2020.04 潘集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20.04-2021.04 潘集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三级主任科员;
2021.04-2022.10 平圩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三级主任科员;
2022.10-2023.08 祁集镇党委副书记、三级主任科员;
2023.08- 2026.2 祁集镇党委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
2026.2-至今 芦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皖公网安备 34040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