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与标准

发布时间:2024-06-14 13:27信息来源:潘集区芦集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对象有哪些?




答: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各类在校学生;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与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获得我国居留许可证在本市居住尚未就业的外国人,均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2.淮南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时间?




答:淮南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期限原则上在前一年年底前完成缴费,即缴费期限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鉴于外出务工春节集中返乡实际,筹资时间可以延长至2023年2月底。筹资延长期内仅限外出务工人员凭务工证明材料参保,征缴期结束后,不再进行征缴入库工作。

3.淮南市城乡居民在哪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参保,在淮高校在学校参保。对在户籍地以外统筹区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不得再重复参保。

4.淮南市新生儿如何参保?




答: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政策(只缴纳个人应缴部分),按规定缴纳新生儿个人参保费用,新生儿在出生后的3个月内由新生儿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税务和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新生儿个人参保缴费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在出生三个月后参保的,待遇自缴费次日起享受

5.淮南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

6.淮南市特殊人群参保缴费有哪些政策扶持?




答: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过渡期内,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80%定额资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50%定额资助;城乡残疾人均免费属地参保。剩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7.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方式是怎样的?




答: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继续沿用“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集中征收或委托代收”等方式征收。缴费方式包括:

(一)线上缴费。缴费人可登录皖事通APP或关注“淮南医保”微信公众号完成参保缴费。

1、微信:

 第一步,打开微信,点击通讯录,点击公众号,输入淮南医保,关注淮南医保公众号后点击下面的服务大厅,再点击医保掌上办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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