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文化、旅游行业和文化活动及公共文化场馆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1-24 09:25信息来源:潘集区潘集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工作范围

潘集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是负责辖区文化、旅游工作的职能部门。应急机制的工作范围是切实作好潘集区公共聚集文化、旅游场所(包括:演出场所、电影放映单位、电玩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和歌舞娱乐场所、宾馆、旅游景点等),公共文化设施(包括文化馆、图书馆)大型演出活动、大型群众文化活动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对在上述地区和活动中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包括:活动场所人群与主办活动者发生纠纷、火灾、爆炸等事件及地震、洪水、疫情等自然灾害事故,引起影响社会安定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能够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协助有关部门最大限度地控制、减轻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二、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

在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应本着向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制定。及时、迅速、有效、果断处理发生的紧急突发事件。在处理紧急突发事件时要尽一切所能使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政治、经济、人员、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维护全区的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的大局。

三、处理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机构的设置

为加强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应对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领导和指挥协调工作,特成立潘集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重大紧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潘登  潘集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贾贤传  潘集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程晋良、刘群、孙浩、沈金刚、黄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沈金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重大紧急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职责

1、在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上岗,根据文化旅游体育局预防和处置各种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工作措施和预案,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启动相应预案并下达工作任务。

2、研究决定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的重大特殊问题的处置方案。

3、在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收集情况,在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4、根据紧急突发事件情况做出分析制定措施报领导小组审定。

5、随时了解和掌握紧急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

6、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各种事项。

四、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后应急反应

在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成员应按照工作职责迅速到达指定工作岗位,根据发生紧急突发事件的情况,做出应急反应。在处置各种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中,应本着"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把抢救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作为首要的工作原则,及时报警,组织救援,努力把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

(一)发生全区范围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事故和重大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后的应急反应 。

1、在发生地震、洪灾、传染性疾病疫情等紧急突发事件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情况信息及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紧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人员迅速到达工作岗位。

2、通知各单位负责人,以及各级指挥人员迅速上岗,根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3、立即研究确定处置方案,有效控制和防止事态在系统发展。实施文化旅游场所、文化活动的应急措施,避免、减少损失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4、根据灾情情况,对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单位实施紧急保护处置和特殊保护措施,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贵重物品保存和经营单位实施紧急预案,治安保卫人员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5、根据灾情的需要调动物资和人员对需要支援的单位给予援助。

6、各级指挥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在下达任务和工作方案后,全面检查应急预案的落实和进行情况。

7、全面了解及时收集本系统的抗灾和受灾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演出场所、电影放映单位、电玩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和歌舞娱乐场所、宾馆、旅游景点等,公共文化设施(包括文化馆、图书馆)大型演出活动、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发生爆炸等恐怖暴力事件、重大治安案件、重大火灾事故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后应急反应 。

1、值班室值班人员在得到上述场、馆和大型演出活动、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根据上级指示,通知有关部门的人员迅速到达现场。

2、有关人员在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准确、全面收集事件和事态发展情况及危害、损失情况,向紧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通报情况。

3、上述场、馆以及大型演出、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处理。在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后向事故、事件调查组、牵头处理有关部门提供有关场、馆和大型活动的情况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

(三)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1、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后,单位应根据事件的情况,立即实施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迅速做出反应。

(l)发生爆炸等恐怖暴力事件、重大刑事、重大治安案件时应立即报警,控制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紧急疏散无关群众,发生人员伤亡的要组织救援。在公安部门到达现场后,应提供现场和事件情况,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应立即报警,组织扑救火灾,紧急疏散群众。在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提供单位消防设施情况,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条件。出现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拨打医疗救护中心电话,在医疗卫生部门到达现场后,配合医疗部门抢救受伤人员。

(3)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拨打急救中心电话或迅速组织车辆将伤病人员运送到当地医院进行医疗救治。

2、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单位实施紧急处置的同时,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情况,在紧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前,必须随时向主要领导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3、到达现场的工作人员应迅速了解情况,立即研究确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指挥发生紧急突发事件的单位开展工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并随时向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损失的灾害性事件,应立即统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准确地向上级报告。

五、重大紧急突发事件防范措施

(一)协调各部门配合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制订文化旅游场所、大型演出活动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场所紧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监督、检查文化旅游场所防范紧急突发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文化旅游场所紧急突发事件资料档案,保证能够随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情况。在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在发生重大灾害性紧急突发事件时,拟订文化旅游管理的应对办法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建立文化馆、图书馆资料档案,掌握情况。在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图书馆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时,迅速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处理。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加强对系统内部安全管理,抓好预防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各种防范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加强日常安全检查。突出防范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预防火灾事故为重点,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消除不安全隐患,按照“科技创安”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健全技术安全防范设施,提高抵御各种侵害和自然灾害的能力。

(四)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防范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需要,准备必要的用于抢险、救灾、维修以及救援的工具、装备、设备、通讯工具、机械备品、备件等,在保障正常使用的同时,平时定期清点、维修和保养,做到随时能够提供使用。

六、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的突发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Ⅱ):已经或可能导致10-29人死亡(含失踪),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中毒、重伤50-99人的突发事件。

3、较大突发事件(Ⅲ):已经或可能导致3-9人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比较大,或中毒、重伤30-49人的突发事件。

七、应急响应

1、应急预案启动

(1)Ⅰ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的情况及时上报。在迅速核实情况后,启动本预案,并上报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Ⅱ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的情况及时上报。启动本预案,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3)Ⅲ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的情况及时上报。

八、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上报和新闻报道

(一)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宣传部等有关部门上报信息。

(二)新闻报道:对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做到准确了解信息,及时主动报道,正确引导舆论。新闻报道工作由指挥部办公室新闻组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三)严格新闻发言人制度,重大事件需要向社会发布的,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召开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向社会发布。

(四)协助有关单位在事发现场设立新闻中心,有效协调新闻采访工作。

九、附则

本预案是进行公共文化旅游场所和大型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对在工作中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应视具体情况予以行政处分;对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和损失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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