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程序】农村危房改造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12-05 11:39信息来源:潘集区潘集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办理对象:农村住房属C级、D级以上的贫困户。

是否收费:否

办理条件:

1、户主提交危房改造申请书。

2、乡(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危房鉴定意见。

3、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要求在每年的10月20日前完工。

办理程序:

1、农户向村委会书面申请。

2、乡(镇)工作专干与村委会代表到申请户房屋处进行危房鉴定。

3、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现场踏勘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4、村委会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期满无异议后送呈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在乡(镇)信息公开栏公示(公示期7天),期满无异议后报送区危改办审批。

目 录

1、农户申请书;

2、危房鉴定表;

3、村委会评议记录;

4、村公示栏内照片及公示复印件;

5、审核、审批表;

6、乡镇公示复印件;

7、农户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所有人员、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扶贫手册、一卡通等);

8、竣工验收表;

9、农户补助资金打卡发放的有关凭单复印件;

10、网上信息录入登记表(含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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