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沟镇“村霸”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夹发【2017】74号
夹沟镇“村霸”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村霸”问题专项整治。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强力措施,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村霸”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破坏社会稳定,侵蚀基层政权,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行为。坚持教育转化与依法查处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全面摸排核查“村霸”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
二、整治重点
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加整治以下行为:
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2、欺压村民,强拿强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发、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利用所在村涉矿涉企之便,以及在采煤沉陷征迁安置、工程发包、项目建设中,使用强制手段,承揽项目工程。
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6、其它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摸底阶段(6月下旬-7月底)
1、广泛宣传动员。对整治工作进行集中动员部署,并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宣传栏等载体进行宣传。在政府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及“村霸”行为有关问题线索。(举报电话:2790619)
2、精准摸底排查。从纪委、组织、民政、综治、信访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根据以往掌握、群众来信反映及巡查工作交办的线索进行梳理,分析研判可能隐藏的“村霸”问题。注重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所在村和涉企涉矿村等重点领域的排查力度。
3、建立管理台账。7月底前,根据工作组调查核实结果,经集体研究,排出“重点人”初步名单,建立工作台账。每月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9月25日)
1、把握政策,分类整治。对摸底排查出的“重点人”进行认真甄别,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将有关线索移交至相应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同时注重区分“村霸”问题和工作作风问题,对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的村干部,要加强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于屡教不改的要通过有关程序予以撤换。
2、包保到人,加强监督。对“重点人”所在村,有镇党政班子成员直接包保,统筹协调镇纪委、组织、民政等部门,强化责任分工,形成整治合力。对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村,由乡镇党委书记直接联系,并有针对性地派驻工作组,确保整治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底前)
1、建章立制。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立制。突出问题导向,列出村干部“负面清单”,纳入村干部辞职承诺事项,并作为村“两委”换届选举资格审查必审内容;列出“制度清单”,健全民主管理监督机制,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规范监督程序;完善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范议事、公开程序;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村财镇管”原则,完善村级财务审批报账管理规定,坚持财务公开,村级各项支出定期在网上阳光村务平台和村级公开栏公示,接受监督;指导各村结合实际制定“村规民约”,培育乡风文明,推动移风易俗;按照《关于对乡镇、村范围内涉矿(企)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规范的通知》(淮组通字【2014】45号)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监督管理,确保村干部不参与、不插手本村范围内涉矿、涉企项目工程。
2、总结经验。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反面典型进行总结,形成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要将专项整治与村“两委”换届前期准备工作相结合,严格人选标准,把好“入口关”,坚决把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拒之门外。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整治“村霸”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把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整治“村霸”的治本之策,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专题研究“村霸”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依纪依法整治“村霸”要求贯彻落实到各个工作环节,确保整治成效。
3、注重舆论引导。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加强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对有关重点敏感事件,要加强舆论引导,注重传递正能量,严防负面舆情扩散蔓延。
4、严明工作纪律。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任务,作为“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和“敢担当、有作为”集中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导内容。对线索排查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对利用职权对“村霸”提供便利,帮助其逃避打击处理,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相关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中共夹沟镇委员会
2017年7月10日
附件:夹沟镇“村霸”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夹沟镇“村霸”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靖 区委常委、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聂敬歌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孙方灵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权循哲 镇党委副书记
宫传操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同山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 勤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梅梅 镇党委委员
周 静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 军(大) 副镇长
高 路 副镇长
成 员: 潘 峰 泥河派出所所长
张 翮 镇司法所所长
许 海 镇综治办主任
陈 军(小) 镇信访办主任、纪委委员
陈清伟 镇民政办主任
王 辉 镇党政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组宣办,周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清伟、陈军(小)、王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