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沟镇2024年度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夹沟镇2024年度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汇总) | ||||||||||||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区级标准 | |||||||||
| 夹沟镇民政办 | 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 | 《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0〕25号)、《淮南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淮民〔2021〕98号)、《关于做好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淮民〔2023〕74号) |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 | 不低于当地城乡上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 1.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13800元/人。 2.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年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到11778元/人,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8160元/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9600元/人。 |
1.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13680元/人。 2.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年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到11050元/人,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7800元/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9120元/人。 |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审批-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4-4985125 | ||
| 农村五保户电费补助资金 | 《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兑现工作的通知》皖价商﹝2013﹞49号 | 农村特困供养家庭 | 电费每月每户补助10度 | 电费每月每户补助10度 | 电费每月每户补助10度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季发放 | 0554-4985125 | 供电公司将资金转到各县区专户,然后打卡发放 | |||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19〕56号)、《淮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淮民〔2021〕116号)、021〕98号)、《关于做好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淮民〔2023〕74号) | 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农村居民 | 各市根据本地区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例,以及本地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可支配收入年增长情况,合理测算、科学制定低保标准 | 1、城市低保784元/人/月 2、农村低保755元/人/月 |
1、城市低保784元/人/月 2、农村低保755元/人/月 |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审批-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4-4985125 | |||
| 低保水电费补助资金 | 《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兑现工作的通知》皖价商﹝2013﹞49号 | 城乡低保对象家庭 | 电费每月每户补助10度 | 电费每月每户补助10度 | 电费每月每户补助10度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季发放 | 0554-4985125 | 供电公司将资金转到各县区专户,然后打卡发放 | |||
| 临时救助资金 | 安徽省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修改《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19〕57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淮府秘〔2015〕212号)、《淮南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细则》(淮民〔2021〕122号) | 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 临时救助标准一般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采取一次性救助的方式。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类分档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并适时调整 | 当地低保标准的2-12倍 | 当地低保标准的2-12倍 |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审批-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4-4985125 | |||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皖民务函〔2022〕308号1(1)关于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 | 具有淮南市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 | 一、二级每人每年1032元;三、四级每人每年1032元 | 一、二级每人每年1032元;三、四级每人每年1032元 | 一、二级每人每年1032元;三、四级每人每年1032元 | 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县区残联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定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4-4985125 | |||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 | 皖民务函〔2023〕241号关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 指具有淮南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 每人每月86元 | 每人每月86元 | 每人每月86元 | 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县区残联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定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4-4985125 | |||
| 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 | 《关于印发〈淮南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和〈淮南市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淮民[2022]33号)、《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淮民〔2024〕5号) |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3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700元 | 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3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700元 | 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3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700元 | 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批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4-4985125 | |||
| 易肇事肇祸精神病监护人补贴 | 《淮南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申领监护管理补贴暂行办法》 | 被监护人共同居住、有监护管理能力且履行看管照料、送诊救助等监护管理责任的法定监护人 | 每名患者每年2400元 | 每名患者每年2400元 | 每名患者每年2400元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半年发放 | 0554-4985125 | ||||
| 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 《淮南市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方案》(淮民〔2022〕43号) | 市辖区和凤台县65周岁以上农村低保老人,寿县60周岁以上农村低保老人 | 标准由市县民政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协商确定。 | 40元/月(2023年7月1日起补贴标准提高至60元/月) | 40元/月(2023年7月1日起补贴标准提高至60元/月) | 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批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4-4985157 | |||
| 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资金 | 《关于印发淮南市高龄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3〕47号)、《淮南市2021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淮民〔2022〕35号) | 80周岁以上老年人 | 标准由市县民政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协商确定。 | 市辖区和凤台360元/年;寿县80-99周岁200元/年,90-100周岁400元/年 | 80-99周岁360元/年,100周岁以上6000元/年 | 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批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4-4985157 | |||
皖公网安备 34040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