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街直有关部门、辖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按照《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潘安办〔2025〕22号)部署和要求,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保障个体工商户、实体企业安全生产和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为目标,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田集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对人口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开展“推土式”摸排筛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升辖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整治时间
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
四、整治范围
聚焦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托管机构、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宗教场所等人口密集场所,重点排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线路是否规范、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情况。
(一)堵塞“生命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禁止占用、堵塞、封闭。场所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数量必须满足规范要求,不符合的要责令停业整改。严查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电动自行车等。疏散楼梯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制作。
(二)违规设置防盗窗、广告牌。人员密集场所建筑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电子屏、金属栅栏、防盗窗网等障碍物。已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三)违规装修装饰。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或搭建人员活动、居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装修材料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且不低于B1级(难燃)的材料。顶棚、墙面、地面严禁使用塑料扣板、泡沫板、塑料绿植、假花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严禁使用泡沫夹芯板搭建人员活动、居住场所或在建筑内部使用泡沫夹芯板分隔房间。
(四)违规动火作业。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在使用或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施工作业)。严禁无证动火、无审批(不规范审批)动火、无灭火应急措施动火、在使用或营业期间动火,动火作业镇域与其他镇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动火作业期间,应清除动火镇域内及周围易燃、可燃物。作业现场应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作业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发生火灾、爆炸的,应立即组织疏散、报火警、实施扑救。
(五)违规敷设电气线路。严查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电线、未穿管保护,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人员密集场所配备持证电工或委托持证电工敷设电气线路及定期维护检测。
(六)违规使用燃气、醇基燃料。严查违规使用燃气、醇基燃料等安全风险。设置在高层建筑和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场所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严禁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使用燃气,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燃气应按要求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紧急自动切断阀。使用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的人员密集场所,应采购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的产品;严禁“油气混用”;要按要求设置事故切断阀,储罐应采用不燃材料并设置在建筑外或进行防火分隔,四周应设置围护结构,防止醇基燃料溢出流淌。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全面发动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紧盯“六类突出风险”,明确整治目标、重点、步骤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
1. 各社区、相关单位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和监管领域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详细记录隐患问题、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等信息。
2.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原则,能立即整改的,督促责任单位或个人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3. 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由街道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
1. 对排查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回头看”,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隐患是否彻底消除,防止问题反弹。
2. 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企业和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社区、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调配合
各社区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共同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三)严格监督检查
街道工作专班将定期对各社区、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
各社区、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周向街道工作专班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随时报告。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及时报送工作总结。
潘集区田集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5日
皖公网安备 34040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