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抓实基层、打牢基础,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委组织部部署要求,现就在全镇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基层党组织可遵照执行、上级党组织可考核监督的标准体系,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把总体要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部署要求,根据不同领域和行业基层单位实际情况,对农村、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分类分层次提出具体标准,使每个基层党组织定有标尺、干有方向、评有依据。
2.坚持把典型引路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既要总结运用先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成功经验,及时推介宣传基层党组织开展标准化建设经验做法,供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借鉴,又要强化问题意识,找准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薄弱领域、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
3.坚持把自我提升与上级支持相结合。既要鼓励基层党组织立足自身实际,对照标准查摆整改、创争达标,又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特别是要在班子配备、经费保障、政策激励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帮助基层党组织达标升级。
4.坚持把创争达标与推进工作相结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标准化建设为契机推进日常工作的规范化,以日常工作的成效来检验标准化建设的实效,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5.坚持把规范标准与打造亮点相结合。在推进组织体系设置、班子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工作载体建设、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工作保障8个方面达标的基础上,以“全面达标、打造亮点、整体提升”为思路,结合创建党建示范点工作,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基层党建新亮点,提升基层党建的整体水平。
6.坚持把落实责任与考核监督相结合。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考核验收、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形成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强大推动力,确保标准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落实服务功能,实现组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场所功能更加务实管用、工作载体更加形式多样、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基础保障更加充分有力、工作业绩更加突出有效的目标。
1.推进组织体系设置标准化。以扩大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为着力点,突出务实、管用、有效,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确保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调整及时、体制明晰。
2.推进班子队伍建设标准化。以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为着力点,创新培养选拔机制,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做到选拔导向鲜明、人员素质优良,班子结构合理、成员责任明确。
3.推进党员教育管理标准化。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着力点,严格发展党员,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到党员队伍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纪律严明、作用突出。
4.推进党内组织生活标准化。以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为着力点,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党内各项组织生活正常规范、严肃认真,党员参与率高、教育效果好,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得到显著增强。
5.推进工作载体建设标准化。以党员群众满意为着力点,强化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本领,各项载体抓手务实管用,受到党员群众普遍欢迎,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6.推进活动场所建设标准化。以建好用好管好活动场所为着力点,推进场所规范建设,丰富场所服务功能,做到场所面积达到规定标准,硬件配置齐全、场所功能完备,标牌设置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较好满足党员活动和服务群众需要。
7.推进工作运行机制标准化。以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为着力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机制运行,做到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
8.推进基本工作保障标准化。以保证基层党建工作正常开展为着力点,强化人员力量保障,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做到基层党组织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能办成事。
四、方法步骤
基层组织标准化建设按照“一年夯基补短板、两年攻坚促达标、三年培树创品牌”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力争经过3年努力,使全镇基层党组织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1.开展一次摸底自查。每年6月、12月底前,各党组织要对照相应标准,广泛开展自查,切实摸清底数。在此基础上,镇党委对已达标的基层党组织实行动态管理,对未达标基层党组织实行销号管理。
2.进行一次对标争创。未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对照相应具体标准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一组织一策制定标准清单、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积极开展创争达标活动;自我评估达到标准后,及时向镇党委申报。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标准,结合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继续巩固成果,不断深化提升,争当先进优秀。镇党委将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综合协调,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为基层党组织创争达标创造有利条件。
3.建立一套考核体系。建立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坚持分级负责,由镇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达标申报对象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按照基层自评、组织考评的步骤每年6月、12月各开展一次。申报对象经考核验收合格的,纳入已达标基层党组织台账管理,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对村级党组织的验收将结合党组织量化考核和日常考核进行。经考核验收仍未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要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完成时限。
4.打造一批示范品牌。在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镇里严格执行区级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标准,创建一批示范作用突出、党员群众公认的标准化建设示范点。
五、组织保障
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党组织要把标准化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发扬严实作风,坚持落细落小,确保取得实效。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室、监察室、党政办、民政办、建设办、财政所、团委、企业办、农经站为成员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室。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成效将作为村级工作年终考核和书记专职化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2.强化督查指导。各党组织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要求、明确标准,真正让标准化落实到位。各党组织书记作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工作指导,镇党委将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格追究责任。
3.注重工作实效。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把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合理安排,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附件:
1.架河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2.架河镇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3.架河镇非公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4.架河镇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5.架河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
中共架河镇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
架河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试行)
一、总则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市、区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范围是村党组织,村级党组织所属党组织参照适用。
二、党的组织设置
3.村党组织: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4.功能型党组织:依托农村社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组织、农民工聚居地等设立功能型党组织,确保应建尽建。
5.流动党组织:积极依托驻外办事处、服务机构以及商会、行业协会等,在流动党员集中地建立党组织,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就覆盖到哪里。探索建立网上党支部。
6.党组织隶属关系:党组织成立或撤销,由上级党组织决定;所有基层党组织,都要明确有负责主管的上级;跨村跨乡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中建立的党组织,原则上谁批准谁主管,或由区委组织部确定隶属关系。
7.设置调整:每年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8.纪检机构:村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9.村级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群团、集体经济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
三、班子队伍建设
10.班子职数: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职数,党支部一般3至5人,党总支一般5至7人。提倡村“两委”正职一人兼、“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11.班子任期:村党支部(总支)任期为3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12.骨干队伍:村党组织书记符合“三有三带”要求。村可根据实际,配备副书记,配齐组织委员;村民组长队伍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完善,提倡党小组长兼任村民组长;建立村级干部后备库,每村至少确定2名后备干部,跟踪培养管理措施落实。
13.自身建设:乡镇党委每月至少开展1次中心组学习、乡镇党员干部每人每年参加各类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523”工程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区级以上集中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乡镇党委每年对村“两委”班子其他成员进行全员轮训;村干部名村挂职、学历教育、双技培训等工作扎实开展。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建设制度健全。
14.村级队伍管理:组织室对村干部进行管理,村副职档案由组织室统一集中管理。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
四、党员教育管理
15.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有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村党组织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注重在现有优秀人员、外出农民工,尤其是35岁以下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
16.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扎实开展;60岁以下党员普遍掌握1-2门实用技术或致富技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有年度、月度播放计划;乡镇有1个以上学用示范基地;共产党员微信易信和安徽先锋网微信党员订阅率不低于30%、党组织负责人订阅率不低于95%。
17.党费交纳管理: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收缴情况。
18.组织关系管理: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积极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组织关系转接规范有序。
19.流动党员管理:每年审核1次《流动党员活动证》,每季度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积极开展流动党员网上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双向共管”措施到位。
20.坚持党员“红黄榜”管理制度。继续推行农村党员“红黄榜”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促进作用发挥。
21.推行《党员证》制度。统一核发《中国共产党党员证》,实行党员“一人一号一证”,全程实录日常表现,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痕迹化管理。
22.党内激励关怀: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每年开展1次党内表彰活动。
23.管理手段创新: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用好远程教育精品节目。党员信息库更新维护及时准确,村级先锋网网络体系健全完善,按照村每周不少于1条要求,对“万村网页”平台内容及时维护更新。
五、党内组织生活
24.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
25.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
27.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28.党员活动日: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原则上每月10日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按照“六有三确保”要求,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规范活动记录。
六、为民便民服务
29.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村建立党群服务中心,流程规范、运转高效。
30. “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培”有具体措施,“带”有实在效果,有力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
31.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岗位设置合理、党员认岗积极、活动扎实开展。
32.流动党员“双向带动”:把家乡富余劳动力带出去有收入,把外地项目、资金、技术等带回来有发展。
33.党员议事会:议事规则、程序符合要求,落实党员民主权利,推动村级民主决策。
34.双向承诺:年初有承诺、年中有践诺、年底有评诺。承诺内容切合实际、具体可行,群众评价好。
35.量化考评:每年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合理设置考评指标,对村党组织进行百分制量化考评,突出考评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公平性。
36.星级创评:在党组织和党员中全面开展星级创评工作,标准明确、程序规范,结果运用合理。
37.村干部辞职承诺:村干部上任前,有针对性地作出承诺,对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时,启动辞职程序,切实强化村干部履职尽责的自觉性。
38.服务载体创新:结合实际,创新服务载体形式,实现镇有品牌、村有特色、群众满意。推动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推广“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等做法。
七、场所建设管理
39.建设布局: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党员活动室不低于100平方米,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大厅不低于40平方米。一室多用,集中办公。新建的村级活动场所,本着经济实用原则可适度提高标准,一般不低于300㎡,但不可因追求面积而造成浪费。
40.标识制度:全区统一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识、制度。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主标识统一为“XX村党群服务中心”,场所对外悬挂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标牌,有村级经济合作组织的,悬挂村级经济合作组织标牌,无其它标牌;门牌设置规范;室内上墙制度一般为议事规则、行为规范、便民服务、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
41.基本设施:在场所主楼或醒目位置设置旗杆并升挂国旗;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信息发布、政策宣传栏等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为民服务大厅窗口以区为全区统一合理设置,一般包括党员服务、计划生育、民政社保、综治司法、便民服务等窗口,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作息时间、联系电话等一目了然;党员活动室内醒目位置悬挂党旗、入党誓词,配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终端,建有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配备1名专兼职管理员,站点设施设备齐全。
42.管理维护:活动场所产权清晰,设施设备登记清楚,管理维护制度健全,场所内外整洁卫生。
八、工作运行机制
43.议事决策机制:村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重点的议事规则健全。
44.权责约束机制:推行镇、村权责清单管理,村务情况分析、村务监督工作报告和评议考核制度健全。
45.联系群众机制:落实村干部值班、坐班和包组联户等制度,村干部每年对所有农户至少走访1遍;信访稳定方面,村做到随访随接。
九、基本经费保障
46.村级基本运转经费:按照3000人以下村6万元、3000-5000人村8万元、5000人以上村10万元的最低标准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其中用于服务群众支出不低于50%。配套制定经费使用相关制度,经费使用管理规范。
47.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有稳定来源,年收益不低于2万元。
十、附则
48.本标准由组织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架河镇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试行)
一、总则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及中央、省、市、区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范围是镇机关、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等。
二、党的组织设置
3.基本设置形式: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机关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支部)。机关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7人以上的党支部要设立支部委员会,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4.所属基层党组织设置:一般以本单位内设机构、所属二级单位设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以按工作性质相近、便于开展党的活动的原则联合建立党组织;流动性较大的单位,可以项目组、课题组或相应地域为单位建立临时党组织。
5.设置调整:每年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6.纪检机构:机关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三、班子队伍建设
7.班子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1名专职副书记,按本部门内设机构正职配备。
8.班子任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9.骨干队伍:党组织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书记、副书记的初任年龄至少能任满一届。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一般按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1-2%比例配备,单位工作人员较少或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可适当增加比例。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保证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编制和职级待遇。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双向交流有组织、有计划。
10.自身建设: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每个任期内至少脱产参加1次党务工作培训,新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任职培训,定期安排党务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到党员干部培训机构轮训。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建设制度健全。
四、党员教育管理
11.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有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
12.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网、安徽先锋网或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开展党员教育,共产党员微信易信和安徽先锋网微信党员订阅率不低于60%、党组织负责人订阅率不低于90%。经常性教育有措施,集中培训有记录。
13.党费收缴管理: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组织每季度公布1次收缴情况。单独设立党费管理账户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党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14.组织关系管理: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积极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有序。
15.推行《党员证》制度:统一核发《中国共产党党员证》,实行党员“一人一号一证”,全程实录日常表现,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痕迹化管理。
16.党内激励关怀: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每年开展1次党内表彰活动。
五、党内组织生活
17.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
18.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
19.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20.民主生活会:党委(总支)每年至少召开1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21.双重组织生活: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22.党员活动日: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原则上每月10日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按照“六有三确保”要求,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规范活动记录。
23.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六、发挥作用途径
24.服务中心工作:机关党组织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搞好服务;事业单位党组织围绕深化分类改革、促进事业发展搞好服务。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在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促进本部门本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
25.加强党内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督促按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按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违纪行为。基层党组织专职书记或副书记列席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落实到位。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责任,党员监督作用充分发挥。
26.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性开展谈心活动、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七、工作运行机制
27.民主议事机制: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和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健全。党员对党组织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落实到位,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保障有力。
28.联系服务机制:按照“双联系”要求,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扎实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示范岗、“三亮三创三比三评”、“四零服务竞赛”等活动深入实施。
29.责任落实机制: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直接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诺二述三评”考核办法,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工作,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初向上级党组织作出履行党建工作直接责任承诺,每年开展1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并向本单位党员干部述职。
八、基本工作保障
30.场所保障:有固定活动场所,并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以各级党的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或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党组织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党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简单明了、党内信息公布及时。配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终端。
31.经费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机关党组织教育经费按所辖党员年人均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列入镇财政年度预算。开展重大活动时,专项经费拨付及时到位。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关制度,活动经费和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九、附则
32.本标准由组织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架河镇非公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试行)
一、总则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及中央、省、市、区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范围是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支部。
二、党的组织设置
3.设置形式: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7人的设立支部委员会。
4.组建方式:有3名以上党员的企业单独组建党组织。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按行业相近、地域相邻、产业相关原则,就近就便联合组建党组织,联合组建的党组织,覆盖企业不超过6户。联合党组织中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及时单独建立党组织。
5.工作覆盖:对暂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通过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开展“双培三帮带”等方式,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6.设置调整:每年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企业变更、撤并或注销,其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上级党组织应及时对企业党组织变更或撤销作出决定。
7.纪检机构: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8.配套组织:具备条件的,及时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三、班子队伍建设
9.班子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数不足7人的,可只设书记1人。
10.班子任期:非公企业党支部任期为3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11.骨干队伍:党组织书记一般从非公企业内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选举产生,提倡从非公企业出资人中选拔;内部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要统筹选派。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非公企业主要出资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配备专职副书记,并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非公企业,应支持、配合指导员开展工作。非公企业党组织从内部优秀党员经营管理人员中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教育培训、管理使用有具体措施。
12.自身建设:非公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中学习。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3天。新任党组织书记要接受任职培训。非公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应严格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做廉洁履责的表率。
四、党员教育管理
13.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有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双培三帮带”活动扎实开展。每个非公企业党组织每年至少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区委组织部门每年对企业新发展的党员档案进行一次集中审查。
14.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教育突出党性教育重点,集中性教育扎实开展,经常性教育措施落实。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网、安徽先锋网或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开展党员教育;共产党员微信易信和安徽先锋网微信党员订阅率不低于20%、党组织负责人订阅率不低于90%。
15.党员日常管理:建立党员名册,做到党员流入、流出情况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引导流动党员亮明身份,采取“一方隶属、参加多方组织生活”的方式,有效加强管理;党员档案健全规范;党费核定、收缴工作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规范。党员在企业工作6个月以上,无特殊原因,应将组织关系转入企业党支部。每半年集中排查、公示1次党费收缴情况。
16.推行《党员证》制度。统一核发《中国共产党党员证》,实行党员“一人一号一证”,全程实录日常表现,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痕迹化管理。
五、党内组织生活
17.“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18.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
19.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20.党员活动日: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原则上每月10日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按照“六有三确保”要求,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规范活动记录。
21.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六、发挥作用途径
22.服务企业发展:党组织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技术攻关小组等,示范带动职工群众,服务促进企业发展;积极培育先进企业文化,引导企业勇担社会责任,展示企业良好形象。
23.服务职工群众: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团结、凝聚和关心企业职工,了解企业职工的诉求,及时反映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主动帮助化解企业内部纠纷,注重解决生活困难职工实际问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注重人文关怀。
24.打造特色品牌:落实“三有两评”要求,“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和“三亮”活动扎实推进。丰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创先争优、志愿服务、结对共建、建言献策等载体建设,深入实施“双星培育计划”,党建品牌特色明显。
七、工作运行机制
25.民主议事机制:健全落实议事规则,党务公开制度健全规范,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通畅,党员民主权利有效落实。
26.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年度计划,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
27.激励关怀机制: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党员,每年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注重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各类表彰对象人选等。
八、基本工作保障
28.政策保障:建立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企业管理层重要会议等制度,推进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积极配合落实非公企业出资人评先评优、政治安排事先征求党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意见的制度规定,用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系统,如实反映相关情况。
29.场所保障:党组织有固定活动场所,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建有功能实用的党务公开栏、宣传栏。以区为单位统一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党组织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配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终端。
30.经费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其中不超过企业员工年度工资总额1%的部分,可在税前列支。企业党支部上缴的党费全额拨返。拨返的党费、各级财政支持的经费应按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建立落实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九、附则
31.本标准由镇组织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架河镇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试行)
一、总则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及中央、省、市、区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所指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
二、党的组织设置
3.设置形式: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名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7人的设立支部委员会。
4.组建方式: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单独组建党组织。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按行业相近、地域相邻原则,就近就便联合组建党组织,联合组建的党组织,覆盖社会组织不超过6个。联合党组织中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及时单独建立党组织。
5.隶属关系:原则上谁批准谁主管。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按市委组织部《关于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的办法(试行)》(淮组通字〔2016〕89号)有关规定办理。
6.设置调整:每年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社会组织变更、撤并或注销,其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上级党组织应及时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变更或撤销作出决定。
7.纪检机构: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三、班子队伍建设
8.班子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 人,党员数不足7人的,可只设书记1人。
9.班子任期:社会组织党支部任期为3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10.骨干队伍:党组织书记一般从社会组织内部产生,提倡社会组织党员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负责人不是党员的,可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选拔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中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提请上级党组织选派。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社会组织党组织,配备专职副书记,并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社会组织,应支持、配合指导员开展工作。社会组织党组织应从内部优秀党员管理人员中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教育培训、管理使用有具体措施。
11.自身建设:社会组织党组织领导班子每月至少开展1 次集中学习。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3天。新任党组织书记要接受任职培训。社会组织党组织领导班子应严格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做廉洁履责的表率。
四、党员教育管理
12.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有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双培三帮带”活动扎实开展。每个社会组织党组织每年至少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区委组织部每年对社会组织新发展的党员档案进行一次集中审查。
13.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教育突出党性教育重点,集中性教育扎实开展,经常性教育措施落实,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严格规范。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网、安徽先锋网或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开展党员教育,共产党员微信易信和安徽先锋网微信党员订阅率不低于20%、党组织负责人订阅率不低于 90%。
14.党员日常管理:建立党员名册,做到党员流入、流出情况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引导流动党员亮明身份、党员兼职工作人员发挥作用,采取“一方隶属、参加多方组织生活”的方式,有效加强管理;党员档案健全规范;党费核定、收缴工作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规范。专职人员中的党员在社会组织工作6个月以上,无特殊原因,应将组织关系转入社会组织党支部。每半年集中排查、公示1次党费收缴情况。
15.推行《党员证》制度。统一核发《中国共产党党员证》,实行党员“一人一号一证”,全程实录日常表现,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痕迹化管理。
五、党内组织生活
16.“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 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17.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 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
18.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19.党员活动日: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原则上每月10日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按照“六有三确保”要求,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规范活动记录。
20.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社会组织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六、发挥作用途径
21.围绕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开展党组织活动:落实社会组织党员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管理层有关会议,党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邀请非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
22.贴近职工群众需求开展党组织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欢迎的活动,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党组织吸引力和影响力切实增强。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发挥作用,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效果明显。
23.突出社会组织特点开展党组织活动:组建党群志愿服务队伍,经常开展专业化志愿服务;主动与社区和其它领域党组织结对共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24.积极创新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载体:“双比双争”活动深入开展;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窗口等;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活动,深入实施“双星培育计划”,党建品牌特色明显。
七、工作运行机制
25.民主议事机制:健全落实议事规则,党务公开制度健全规范,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通畅,党员民主权利有效落实。
26.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年度计划,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
27.激励关怀机制: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党员,每年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注重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各类行业代表、表彰对象人选等。
八、基本工作保障
28.政策保障:社会组织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章程。 按照登记管理机关“三个同步”的要求,扎实开展工作。积极配合落实社会组织负责人评先评优、政治安排事先征求党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意见的制度规定,如实反映相关情况。
29.场所保障:党组织有固定活动场所,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建有功能实用的党务公开栏、宣传栏。以区为单位统一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党组织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配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终端。
30.经费保障:党员教育经费按所辖党员年人均不低于50元的标准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社会组织管理费用,其中不超过员工年度工资总额1%的部分,可在税前列支。社会组织党组织上缴的党费全额拨返。拨返的党费、各级财政支持的经费应按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建立落实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九、附则
31.本标准由镇组织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架河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传祥(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宋 永(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李光永(镇党委副书记)
王 涛(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杨二陆(镇组织员、团委书记)
李 勇(镇纪委副书记)
葛少青(镇党政办主任)
裴士矿(镇民政办主任)
黄家好(镇建设办主任)
孔 玲(镇财政所所长)
李 波(镇企业办主任)
张 兵(镇农经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做好标准化建设的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