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架河镇开展“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架发〔2023〕16号
关于印发《架河镇开展“作风能力建设
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
《架河镇开展“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架河镇委员会
架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架河镇开展“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会议精神,汲取统计造假深刻教训,动员全镇广大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强化“答卷”意识,以“转作风、促团结、学业务、提效能”为主题,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以优良作风、扎实工作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架河落地生根。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八项本领”、提升“七种能力”和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党建“第一责任”引领和保障发展“第一要务”,聚焦党员干部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全方位加强作风能力建设,巩固扩大“一改两为”成果,推动全镇各项工作争先进位。
二、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中共潘集区委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战略部署,以全镇党员干部为重点,以查找差距、整顿作风、提升能力、解决问题为抓手,坚持查纠并举,着力解决纪律松弛、班子涣散、业务不专、干劲不足、执行不力、效能低下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意识明显增强,团结奋斗拼业绩的思想观念明显增强,干事创业谋发展的精气神明显增强,比学赶超提业务的能力素质明显增强,争先进位出亮点的工作质效明显增强。
三、活动安排
“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自2023年3月开始,2023年11月基本结束。
(一)制定工作方案(3月上旬)
镇党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印发“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牵头部门:镇党政办)
(二)开展理论大学习(从3月上旬至11月下旬)
1.组织专题学习。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能力和作风建设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依法行政能力。每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到所包村讲1次党课,各村党组织书记每年上1次党课。(牵头部门:镇党建办;责任部门:镇直各部门,各村)
2.形式多样培训。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或邀请专家学者,对镇村党员干部进行政治理论知识培训,帮助党员干部深化对政治理论知识的理解,推动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基层、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入心入脑。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轮训培训,用好线上学习平台资源,做到线上线下学习培训相结合。(牵头部门:镇党建办;责任部门:镇直各部门,各村)
3.集中学习交流。每周开展机关晨会时,安排不少于1名领导班子和2名党员干部结合岗位职责交流学习心得,谈感悟、谈收获,谈差距,分享经验,指导实践。(牵头部门:镇党建办)
(三)推进业务大提升(从3月上旬至11月下旬)
1.加强业务学习。各部门明确岗位职责任务,制定规范、细致职责清单,开展全流程业务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牵头部门:镇党建办;责任部门:镇直各部门)
2.开设“业务大讲堂”。制定“业务大讲堂”方案,采取集中讲座等形式,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业务大讲堂”,由领导班子成员或部门负责人上台讲法规、讲业务、讲知识。赴上级业务培训和先进地区学习人员要结合学习讲收获、谈心得。(牵头部门:镇党建办;责任部门:镇直各部门)
3.开展技能竞赛。每季度末开展一次业务知识考试,组织干部全员参与,成绩在本单位公开通报。测试成绩优秀的作为评选业务能手的重要参考,对业务测试连续2次排名靠后的进行提醒警示。(牵头部门:镇党建办)
(四)开展课题大调研(从8月上旬开始,长期坚持)
1.拟定调研方案。通过召开党委会,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区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立足工作职责,坚持小切口、靶向准,选择适合调研的具体题目,制定切实可行的调研方案。(牵头部门:镇党政办)
2.实施调研走访。领导班子成员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职责摆进去,深入实地开展调研,切实体现调研成果。(牵头部门:镇党政办)
3.撰写调研材料。领导班子成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撰写调研材料,反映情况要真实客观、不夸大成绩、不缩小问题,经验建议要具有可操作性、可推广性,努力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不断提升本领、改进工作,每人每年撰写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鼓励党员干部结合岗位职责撰写调研材料。(牵头部门:镇党政办)
(五)触及思想大交流(从3月上旬开始,长期坚持)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所包村、部门负责人之间,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严格落实“六必谈”,即党员干部取得成绩时必谈、思想困惑时必谈、工作困难时必谈、生活困境时必谈、发生矛盾时必谈、出现失误时必谈。通过谈心谈话,消除思想隔阂、解决现实问题、增强团队合力。(牵头部门:镇党建办)
2.统筹抓好谈心谈话。坚持“三个结合”,即个人谈心与集体谈心相结合、工作时间谈心与业余时间谈心相结合、谈心谈话与征求意见相结合。谈心谈话内容包括当月工作开展情况、理论知识学习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党建品牌推进情况以及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建议等方面,围绕主题做到不失时机的谈,把思想谈深谈透,营造轻松、民主、平等、和谐的共事氛围。(牵头部门:镇党建办)
3.注重跟踪问效。谈心谈话重在解决问题,分管领导通过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分管部门和所包村存在的重要问题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跟进对相关人员沟通思想、批评教育等方式予以解决,同时将谈话发现问题移交给党建办备案,作为日常考核评价干部情况的重要依据。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全程纪实,定期汇总、梳理、分析,对共性问题、普遍性问题通过建章立制予以规范完善,对个性问题分轻重缓急、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处理解决。(牵头部门:镇党建办)
(六)查纠并举大整改(从3月上旬至11月下旬)
1.深入排查问题。领导班子要结合十一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对照工作职责,主动带头排查单位和个人在政治思想意识、日常教育管理、团结友爱互助、专业业务能力、集体荣誉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牵头部门:镇党建办;配合部门:镇直各部门)
2.开门整顿问题。要紧盯问题认真剖析症结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标准和完成时限。查找的问题及整改完成情况要通过张榜公开等方式,公开纳谏,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以群众满意为整改最高标准。高标准完成十一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牵头部门:镇党建办;配合部门:镇直各部门)
3.全面开展评估。制发评估方案,统筹开展评估,一是单位自评(占比30%),按照评估方案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发放评估意见表,在单位内部开展自评。二是群众测评(占比30%),通过向办事群众随机发放征求意见表方式,进行社会测评。三是领导评价(占比40%),领导班子对各部门作风能力建设情况予以评价打分。镇党委成立评估组对“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情况进行复核,结合单位自评、群众测评、领导评价等方面汇总评估结果。评估结果报党委会研究后公开通报,同时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评估分数低于90分的部门取消评优资格。其中对因工作作风不扎实、业务能力不胜任等原因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由分管领导会同纪委、党建办进行约谈提醒。对各村最后一名、镇机关干部最后两名实行重点管理,在目标管理考核中予以“一票否优”。对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根据有关要求予以调整。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单位可豁免。活动结束后,镇党委将对此次活动进行督查评估总结,优化、固化活动成果,建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牵头部门:镇党建办)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方案各项举措落实。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领导,紧紧抓住加强作风能力建设这个重点,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抓好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二)加强督促检查。镇“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严格督导。通过台账式管理、清单式调度,加大督促检查、跟踪问效、随机测试力度,对工作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流于形式、应付了事的,视情节予以警示提醒、公开通报曝光,推动“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高效开展。
(三)广泛宣传引导。加强“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宣传引导工作,广泛动员、全员参与,推动党员干部在能力建设提升上走在前、作表率。党建办要及时报道工作动态,总结活动经验,宣传先进典型,营造比作风、比能力、比业绩、比贡献的良好氛围,确保活动推进有声有色。
附件:架河镇“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架河镇“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为扎实组织开展好我镇“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经研究,决定成立架河镇“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贾凤斌(党委书记)
张 锋(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国云(人大主席)
韩 磊(党委副书记)
曹 荡(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梅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二陆(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赵丹丹(党委委员)
袁先才(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代梦喜(副镇长)
张 伦(挂职副镇长)
戴宜银(三级主任科员)
李 波(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葛少青(党政办主任)
王如林(纪委副书记)
卓 越(党建办负责人)
钱仁杰(综治中心副主任)
陈士东(统计站站长)
陈广忠(信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卓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从党政办、党建办、纪委、综治中心、统计站、信访办等部门抽调组成。
办公室下设日常督查工作专班和综合评估工作专班,日常督查工作专班由党政办牵头,负责制定督查方案,开展日常工作督导检查,收集、汇总、整理各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撰写督查报告。综合评估工作专班由党建办牵头,负责制定评估方案,开展评估检查,汇总评估检查结果,撰写报送综合评估报告。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如有工作变动,由继任者接替,不另行发文。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