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谋划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任务推进完成情况。
1.《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城市管理任务。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实施“八大提升行动”,强化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
2.城市管理任务推进完成情况。
⑴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着力加强“两薄”管控,实行24小时对班制、不间断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创城9月份测评排名全市第一,创城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⑵全面落实“八大提升行动”。结合市区要求制定区城管局“八大提升行动”方案并落实实施,对标提标,深入推进创城工作并获区委通报表彰。
⑶强化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环卫保洁水平,进一步改革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压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强化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监管考核。
⑷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贯彻落实《潘集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潘集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生活垃圾分类。目前,城市精细化管理依托数字城管、违停处理系统等智能化平台有序推进,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加快推进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
(二)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扬尘污染治理。⑴道路扬尘整治。持续开展“扬尘专项治理,全城大扫除”行动,加强国道省道和矿区周边运输道路保洁力度,提高机械化作业率达90%以上,对城区主次干道不间断冲洗降尘,最大限度除污降尘。⑵物料堆场治理。落实《潘集区物料(煤矸石)堆场整治管理办法》,严厉打击非法煤矸石、砂石建材等散装物料堆场违法行为,巩固已完成环保销号的煤系固废堆场治理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⑶施工扬尘监管。对19处在建工地专项巡查,通报突出问题19件,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对4家违规施工单位罚款11.2万元(含控尘组成员单位),查处违规运输渣土行为20余起处罚1万余元,对辖区内4家混凝土搅拌企业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完成扬尘污染案件整改,办理部门移送5件、市局反馈5件案件,办结率100%。⑷餐饮油烟监管。全面取缔露天烧烤,收缴经营性小煤炉220余个,对餐饮企业已安装的116台套油烟净化装置日常运行加强巡查监管,巩固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⑸强化第三方监测反馈整改。强化科技支撑,委托第三方首创公司对全区大气污染实现24小时动态监测,对控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量化考核,提升控尘监管治理效能。
2.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着力加强“两薄”管控,实行24小时对班制、不间断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9月份测评全市第一,创城进入全市第一方阵。⑴创城测评整改。按照市区创城工作部署,围绕新一轮创城目标,对标对表、全面深入推进创城工作。⑵城区市容整治。持续开展“扬尘专项治理,全城大扫除”和“市容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每天一路”道路市容和“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推进示范街、示范路创建。清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2800余起,取缔临时餐饮摊群点3处、规范2处,暂扣物品20余车,暂扣液化气罐20余个,处罚“占道经营、店外经营”100余家、罚款1万余元,集中清理沿街杂物120余车,规范沿街商铺店内经营管理。⑶环境卫生整治。深入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做好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的日常管护和消杀,加强市容环卫保洁。清理牛皮癣小广告4900余条,警告167人次,处罚72人次,罚款1.65万元。⑷静态交通整治。加强车辆“违停”整治,联合交警部门开展文明创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劝离违停行为3500余起,拍照取证3000余台次,处罚600余台次,罚款6万余元,移送交警处理1500余台次。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350余个,非机动车泊位11360米,加强城区停车场市场化运营监管,保障城区静态交通秩序。⑸行政审批管理。规范店招店牌审批管理,审批门头招牌340余家、公益广告180余处,实现网上办理340余件、办结率100%,监管行为录入250余条、发布信息550余条。⑹加强“两违”管控。完成城区乌江路集中拆违行动,拆除长江路违建一处300㎡,拆除刘圩棚改项目点门前外围乱搭建和贺疃镇违建两处,做好永科公司违建拆除后期矛盾化解。
3.提升人居环境治理。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和无害化处理,全年完成垃圾清运6.27万吨(至皖能电厂),无害化处理率97%。配合市城管局做好全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规范整治后运维管护协调工作。⑵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配齐配足示范片区内垃圾分类收集设施。⑶加快推进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依托淮南国新生物科技公司已先期开展驻潘厂矿企业厨余垃圾清运工作并逐步向全区延伸,初步建立厨余垃圾处理市场化机制。
4.工作成效和亮点。⑴文明城市创建。紧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落实“八大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创城进入全市第一方阵。⑵大气污染防治。对标对表完成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转变工作理念、提升服务意识,建立餐饮油烟、堆场整治监管长效机制。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农村生活垃圾市场化治理成效显著,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⑷新冠疫情防控。做好疫情防控并建立常态化机制,落实城管系统疫苗接种,对环卫设施每日消杀。⑸工作成效:城市管理工作获市级先进单位,“每天一路”市容专项整治获市级先进单位,人大代表建议承办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均获区级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尊师重教获区级先进单位。多人次获市、区先进个人表彰。
(三)存在主要问题。
1.经费保障困难。鉴于我区财政困难状况,在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项目经费、皖能电厂垃圾处理费支付上拖欠严重,制约环保、创城工作成效。就全市来看,“田大谢八”四区及经开区、高新区的城市管理等经费均由市统筹,潘集区则未纳入,存在政策不均衡问题。
2.缺编问题严重。面对近年来城管执法工作任务剧增、工作体制不畅等因素,城管执法事多人少矛盾突出、缺编问题严重,城管执法人员编制、执法保障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体制改革有待深化。
3.基础设施落后。作为北部重工业区和农业大区,较于其他县区,近年来潘集区在城市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相对落后,市容管理难度较大,制约了城市管理水平提升。
二、2022年工作谋划
(一)“十四五”期间城市管理工作谋划。
“十四五”期间,区城管局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积极争取对城市治理领域政策和财政资金的支持,进一步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市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务水平。“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谋划:
1.潘集区两网融合项目(中型转运站)。建设内容包括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大件垃圾处理车间、环卫停车场、区环卫基地、再生资源处置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6000万元,占地面积 40000㎡。项目建成后,新增生活垃圾分类分拣、无害化处理能力400吨/日。
2.潘集区生活垃圾中转站新(改)建项目。依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申报潘集区生活垃圾中转站新(改)建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076万人民币,建设内容为新建3座、改造升级10座垃圾中转站,建设规模为年处理生活垃圾10万吨,实现全区生活垃圾的收运中转处置。
3.潘集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场项目。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研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专题会议”的精神,规划建设潘集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场。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人民币,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建筑垃圾100万吨,占地面积约34.95亩。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处置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满足潘集区及潘集区周边区域需求。
(二)2022年工作谋划。
1.做好城管本职工作。围绕主责主业,依法履职尽责。重点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文明城市创建、市容环境卫生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城乡统筹一体化推进人居环境整治。
2.构建城管长效机制。围绕创城目标,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区情实际探索建立“精细化”城市治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服务保障能力,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务水平。
3.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有效衔接“源头管理”与“末端执法”,谋划建立城市管理指挥综合协调系统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勤机制。
皖公网安备 34040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