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大十届六次会议第23号意见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09-16 09:44信息来源:潘集区执法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潘行执〔202043

 

关于区人大十届六次会议第23号意见建议的答复函

 

李多春代表:

您提出的《实验小学东校区及刘龙新村大门口临时摊点造成交通堵塞》收悉。您在建议中提出关于“实验小学东校区及刘龙新村大门口临时摊点造成交通堵塞”的问题,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概况

根据李多春代表提出《实验小学东校区及刘龙新村大门口临时摊点造成交通堵塞》的意见,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路面中队和督查中队执法队员进行现场摸排调查。经过全面排查,“实验小学东校区及刘龙新村大门口临时摊点造成交通堵塞”现象客观存在,特别是学生上学放学期间交通拥堵问题较为突出。

二、工作成效做法

(一)工作开展。

1、开展全面排查。针对“实验小学东校区及刘龙新村大门口临时摊点造成交通堵塞”的问题,区城管局高度重视,责成路面责任中队、督查中队执法队员对现场开展了全面排查,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整改。

2、多举措集中整顿。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区城管局牵头协调“田集街道、公安、消防、卫生、供电、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协同作战,对“实验小学东校区及刘龙新村大门口临时摊点造成交通堵塞”带来的交通、消防等安全隐患问题,联合开展了集中清理整顿行动。

⑴通过推行“创城八大提升行动”。结合创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心工作,依托“一天一路”行动,严格管控“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点”行为, 全面推进袁庄城区长江路主干道道路市容整治工作。

⑵通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排主次干道沿街商户、单位“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问题。对已排查出存在问题的单位、商户,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超过期限,则由公安、消防、卫生、供电、城管、住建等部门开展强制清理整顿联合行动。

⑶以创建市级“示范街、示范路”契机,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与沿街商家签定了“门前三包”责任书307份,建立了路段管理信息档案、市容环卫责任制落实检查通报制、日检查记录制等,形成了“定人员、定岗位、 定时间、定标准”的“四定”工作制度,。

⑷深入推进“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点”全面清理整顿工作,并延伸至背街小巷,联合“田集街道、公安、消防、卫生、供电、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背街小巷“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点”等问题开展多部门联合整顿。

(二)工作成效。经过一系列的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我区“实验小学东校区及刘龙新村大门口临时摊点造成交通堵塞”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市容面貌明显改善,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存在主要问题

经过全面排查和一系列的整顿行动,我区“实验小学东校区及刘龙新村大门口临时摊点造成交通堵塞”现象得到有效控制。鉴于我区财政投入不足、城市建设基础设施较为薄弱的现状,经营户缺少专业的经营市场(如美食一条街),加上市民安全意识不强、文明素养还有待提升等因素,整顿后出现“反弹”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在“实验小学东校区及刘龙新村大门口临时摊点造成交通堵塞”问题的整顿上,将着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努力巩固前期集中整顿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将整顿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坚决遏制“实验小学东校区及刘龙新村大门口临时摊点造成交通堵塞”出现整治后反弹。二是疏堵结合,引导经营户规范经营。在实验小学东校区及刘龙新村大门口选择合适的区域设置临时摊点,将摊点经营户引导至规范设置的临时摊群点片区内,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规范经营。对不服从管理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点”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问题整顿治理实现全域覆盖。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工作力度,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让文明城市创建主体归位,进一步加强后期监管,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进程,为群众营造安全、文明的良好市容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办复类别:A                      

联系电话:4983925

联系人: 陈萍                                                                     

 

 

 2020820

 

 

 

 

抄送:区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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