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函
潘行执〔2020〕40号
关于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函
陈国良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政府把学校纳入到农村垃圾清运范围,让拉垃圾的车辆走进校园”提案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已被认真吸纳。近年来,潘集区城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居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升,但随之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急需处置。鉴于目前潘集区现有垃圾中转站(特别是乡镇)的状况,已不能满足现实需求,客观存在少数地方工作覆盖力度不到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按照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2019年,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环卫保洁工作扎实推进,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持续改善,全区完成生活垃圾清运6.2万吨至皖能电厂(大通垃圾填埋场)作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日产日清。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行机制,强化乡镇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乡镇协调市场化公司,强化对农村学校生活垃圾的清运保障工作。依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潘集区现状,我局积极推进新建城区3座、改建乡镇10座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立项工作,推进筹建建筑垃圾临时处置场项目立项前期工作。项目完成后,将有效提升潘集区生活垃圾的及时收运和无害化处置水平,从源头上解决生活垃圾私拉乱倒、污染环境等问题,建筑垃圾将得到消纳并实现资源化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鉴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多个部门,我局将积极向区政府提出合理建议。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4983925
联系人:陈萍
2020年8月20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皖公网安备 34040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