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6年7月10日)
潘集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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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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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潘)应急罚〔2026〕9号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朱集东煤矿未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案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朱集东煤矿 |
未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人民币7万元(大写:柒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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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缴纳、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 |
潘集区应急局 2026年7月10日 |
皖公网安备 34040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