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6年7月3日)
潘集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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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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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潘)应急罚〔2026〕7号 |
陈翔未按规定取得焊接与热切割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案 |
潘集区古沟陈翔农机配件销售部 |
特种作业人员陈翔无证从事焊接作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给予陈翔责令限期改正,处3000元(叁仟圆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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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缴纳、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 |
潘集区应急局 2026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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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潘)应急罚〔2026〕8号 |
安徽新陆环保科技发展公司未按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违法行为案 |
安徽新陆环保科技发展公司 |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特种作业人员刘远瞩无证从事焊接作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安徽新陆环保科技发展公司2项违法行为,合并处1万元(大写:壹万圆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银行缴纳、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 |
潘集区应急局 2026年7月3日 |
皖公网安备 34040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