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6年6月15日)
潘集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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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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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潘)应急罚〔2026〕6号 |
淮南华煤普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案 |
淮南华煤普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及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人民币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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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缴纳、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 |
潘集区应急局 2026年6月15日 |
皖公网安备 34040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