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1 16:34信息来源:潘集区应急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淮南市应急管理  淮南市公安关于印发<淮南市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应急〔2021〕48号)要求,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2022年4月份集中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打击利用互联网搭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查验,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或为上述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打击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等进行诸如免考、速成等虚假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诱导从业人员上当受骗,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不认真核验安全生产证书真伪,默许从业人员持假证上岗的违法行为。

(五)查处相关人员使用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等违法行为。

二、职责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和潘集公安分局联合成立区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抓好这次专项行动。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苏华业任组长,潘集公安分局网安大队长李超,区应急管理局丁勇、朱大东、平安为小组成员。朱大东、丁勇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一)应急管理部门工作职责。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三项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核验安全生产证书真伪。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执法检查,设立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等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热线(0554-4972034),收集问题线索并及时移交,协助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公安部门工作职责。法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涉嫌假冒政府网站提供虚假安全生产证书查验,以及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1月初)。应急管理会同公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开展宣传,按要求及时向市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工作方案和开展情况。

(二)专项实施阶段(2021年11月上旬至2022年4月)。

1.自查自改。各乡镇街道(园区)、各有关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通过应急管理部官网上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核验证书真伪,确保“三项岗位”人员所持证书合法有效。

2.专项执法。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工贸、危险化学品等监管行业领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将“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列入监督检查内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使用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等行为,并深挖背后的制售假证链条线索,坚决杜绝“一罚了之”等行为。对于各渠道获得的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的涉案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并积极配合依法查办。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专项行动的工作职责对不法分子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2年5月-6月)。应急管理和公安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情况,剖析典型案例,提炼工作经验,研究长效机制,形成书面报告,按时报送市专项行动办公室。对于专项行动过程中查处的刑事犯罪等典型违法案件随时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要充分认识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以及利用网络等进行虚假宣传、提供虚假信息查询带来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政策和假证危害等宣传力度,畅通举报途径,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

(二)严厉打击,依法追责。要坚持“闭环式”全链条打击,应急管理和公安部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坚持一查到底,查处背后的各类违法犯罪和违规行为,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告诫、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方式进行处置并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持续跟进,确保不结案、不收官。

(三)加强联动,常态长效。应急管理和公安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要建立协作配合打假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相关信息情报搜集和协作处置,实施常态化打假,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市场秩序。

 

 

潘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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