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局2019年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0-02-03 10:34信息来源:潘集区应急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扎实做好2019年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等资金的通知》(皖财建( 2019 )1556号)精神,下达我区资金2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5万元,省级资金5万元。我局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措施及时”的要求,认真开展了2019年冬春救助工作,结合各乡镇情况联合区财政局制定了《关于下拨2019年度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积极和财政局沟通协作,力争按时将冬春救助资金及时发放的群众手中。目前该项工作,各乡镇已按“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遵循受灾困难群众申请、村民小组初评、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委会(村民监督委员会)审查、乡镇(街道)审核、区级审定后,建立了2019-2020年冬春救灾款发放台账,并已经在春节前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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