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潘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4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转作风、促发展”为中心,全面落实各项稳经济政策,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全区经济实现了平稳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全面进步。
一、 综 合
初步核算,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00.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4%,增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协同发展,第一产业增加值23.7亿元,同比增长2.3%;第二产业增加值184.6亿元,同比增长4.7%;第三产业增加值91.9亿元,同比增长4.4%。三次产业结构由2023年的8.2:60.9:30.9调整为7.9:61.5:30.6,服务业在全区经济中的比重比上年减少0.3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区人均生产总值达94024元,比上年增加3733元。
2024年全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 |
||
单位:亿元 |
||
指 标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生产总值 |
300.2 |
4.4 |
第一产业 |
23.7 |
2.3 |
第二产业 |
184.6 |
4.7 |
第三产业 |
91.9 |
4.4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4.1 |
3.3 |
批发和零售业 |
14.1 |
2.4 |
住宿和餐饮业 |
4.4 |
1.5 |
金融业 |
9.4 |
5.5 |
房地产业 |
4.1 |
0.7 |
营利性服务业 |
17.1 |
10.6 |
非营利性服务业 |
17.7 |
1.9 |
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计,2024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岗位3225个,完成年度计划的107.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80人,比上年增加107人。
2024年生态环境稳步提升。扎实推进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强化“五控”措施,重点围绕工业社会堆场、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等开展专项治理攻坚,加强煤系固废突出环境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可吸入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4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7%;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达69.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达270天,比上年增加5天;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9.9%。2024年全区能源能耗总量达521.59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10.1%,万元GDP能耗上升5.5%。
2024年全区聚焦民生实事,人民福祉蹄疾步稳。全年十三大类民生支出19.2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89.64%。民生实事群众知晓率、群众满意度位居全市前列。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落实679户到户产业项目,6820名脱贫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超过省定目标值10.3%;全年实施财政衔接乡村振兴项目73个,落实专项资金7417万元,其中央资金3441万元,省级资金1921万元,市级资金705万元,区级资金1350万元。
二、 农 业
2024年,全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推进“田长制”改革,持续推进优质粮基地建设,全区粮食生产再获丰收,农村经济运行总体良好。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3.36亿元,实现增加值24.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2.4%。
全年粮食种植面积55473.3公顷,同比增长0.1%。其中,小麦种植面积27217公顷,同比增长0.8%,水稻种植面积23287.6公顷,同比下降0.8%;豆类种植面积3701公顷,与上年持平;油料种植面积1876.3公顷,同比增长1.1%;蔬菜种植面积5939公顷,同比增长1.3%。
全区粮食总产达35.12万吨,比上年增长1.1%。其中,小麦产量16.71万吨,同比增长1.3%;水稻产量17.24万吨,同比增长0.8%;油料产量5639.36吨,同比增长1.2%;蔬菜总产量20.05万吨,同比增长2.48%,其中食用菌产量0.37万吨,同比下降51.3%。
2024年主要农产品产量
单位:吨
产品名称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粮食 |
351178 |
1.1 |
其中:夏粮 |
167056 |
1.3 |
秋粮 |
172394 |
0.8 |
油料 |
5639 |
1.2 |
其中:花生 |
1726.8 |
-0.5 |
油菜籽 |
3674.5 |
1.3 |
蔬菜 |
200480.6 |
2.48 |
水果 |
47575.2 |
-5.9 |
全年生猪出栏8.17万头,同比增长9.04%;牛出栏0.66万头,同比增长5.55%;羊出栏6.35万只,同比下降26.71%,家禽出栏765.4万只,同比增长0.81%。全年肉类总产量2.29万吨,同比下降3.24%,禽蛋产量1.99万吨,同比增长4.16%。水产养殖面积达4317公顷,水产品产量2.07万吨,同比增长7.3%。
2024年全区继续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大力开展国土空间绿化,全面完成植树造林暨高质量农田林网建设任务,扩绿增美成效明显。全区共完成人工造林720亩,完成农田林网庇护面积10000亩,完成森林抚育面积2000亩,完成退化林修复面积2000亩,均完成省、市下达我区2024年的工作任务。平圩镇平圩村申请创建省级绿美村庄已通过市级验收。
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49.9万千瓦,与上年持平。农用拖拉机13476台,同比增长0.2%;联合收割机2898台,与上年持平,旋耕机4466台,与上年持平。全年化肥施用量(折纯)28176.8吨,同比下降21.2%。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24年全区继续推进“工业强区”战略,但受煤炭价格和产量双重下降影响,规上工业小幅下滑。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94户,完成工业总产值509.4亿元,同比下降3.97%;累计实现工业增加值184.1亿元,同比下降2.2%。工业经济运行特点是:一是采矿业生产下滑。1-12月份全区原煤产量1379.6 万吨(含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原煤产量),同比下降8.1%,洗煤产量1099.6万吨,同比增长4.2%,采矿业累计完成总产值196.6亿元,同比下降12.1%;累计实现增加值122.4亿元,同比下降6.9%,拉低规上工业增长2.7个百分点。 二是电力行业增速回落。1-12月份电力企业发电量39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累计完成总产值190.1亿元,同比增长1.9%;累计实现增加值38.3亿元,同比增长2%,拉动规上工业增长0.2个百分点。电力行业增加值从2024年一季度增长12.7% ,上半年增长6.1%,前三季度增长5.6%,到全年增长2.0%,整体处于下滑趋势。三是制造业稳步增长。1-12月份,全区制造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22.7亿元,同比增长2.5%;实现工业增加值23.4亿元,同比增长4.0%。四是高技术产业有所下滑。全区高技术产业共完成工业总产值2亿元,同比下降12.6%,实现增加值0.35亿元,同比下降6.5%。
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增长速度
单位:万元
指 标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1841440 |
-2.2 |
其中: 国有企业 |
169467 |
0.2 |
集体企业 |
0 |
— |
股份合作企业 |
0 |
— |
股份制企业 |
329454 |
-9.2 |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195722 |
0.8 |
其中: 国有控股企业 |
1735907 |
-4.6 |
其中: 大中型工业企业 |
1606103 |
-9.2 |
2024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
单 位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原 煤 |
万吨 |
1379.6 |
-8.1 |
洗精煤 |
万吨 |
712.1 |
-5.9 |
发电量 |
亿千瓦时 |
391 |
1 |
大 米 |
万吨 |
24.6 |
-8.2 |
面 粉 |
万吨 |
6.2 |
55 |
砖 |
亿块 |
1.14 |
16.3 |
全年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6.8亿元,比上年增长31.7%。2024年末全区资质以上建筑企业达28户,完成总产值7.22亿元,同比增长50%;实现利税927万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7.7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51.67%。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24年全区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7.6亿元,同比增长25.1%,其中煤化工园区完成投资19.2亿元,同比增长0.2%。在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产业完成投资4.9亿元,同比增长8.8%,第二产业完成投资77.7亿元,同比增长32.7%,第三产业完成投资15亿元,与上年持平。1、区属投资领跑全市,工业投资占比上升。1-12月,区属固定资产投资78.4亿元,同比增长33.2%。其中,完成工业投资64.9亿元,同比增长47.6%;工业投资占全区项目投资总量的82.8%,比上年提升8.1个百分点。2、重点项目快速推进。2024年全区进一步强化重大项目调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S63怀凤高速淮南段开工建设,潘集电厂二期2乘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潘东新城制造园项目、平圩电厂四期2乘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等38个超亿元重点项目快速推进,全年亿元以上项目共完成投资85.3亿元,同比增长176.5%。3、制造业项目进展缓慢。区属制造业项目少、体量小。目前制造业在库项目31个,其中亿元以上14个。1-12月份累计完成投资4.8亿元,同比下降11.5%。4、民间投资降幅较大。区属民间投资在库项目53个,计划总投资38.7亿元,实际完成投资5.6亿元,同比下降30.4%。5、房地产投资由负转正。全区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0.6亿元,同比增长2.7%。
2024年全区500万元以上项目分行业投资额及其增长速度 单位:万元
行 业 |
投资额 |
比上年增长% |
农、林、牧、渔业 |
49246 |
2.8 |
采矿业 |
29140 |
11.2 |
制造业 |
158521 |
9.5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589965 |
-31.5 |
批发和零售业 |
1209 |
-45.6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50814 |
58.3 |
房地产业 |
32466 |
-60.7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4887 |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0 |
-100.0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43979 |
-17.2 |
教育 |
1411 |
-90.3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825 |
70.0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0 |
—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0 |
—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3743 |
— |
五、 商 贸
2024年,全区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继续落实“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有效增加市场主体,积极助推商贸企业稳步发展,确保了消费品市场供需稳定。一是市场主体稳步增加。2024年全区新增民营企业624户、新增个体工商户2881户、新增限上商贸企业6户。截止12月底,全区共有民营企业5592家,同比下降6.1%、个体工商户27988户,同比下降7.4%、限上商贸企业56家,同比增长5.7%。二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小幅增长。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亿元,同比增长5.8%。按经营地统计,城镇实现零售额33.2亿元,同比增长1.3%;乡村实现零售额17.9亿元,同比增长15.3%。2024年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零售额3.84亿元,同比增长6.5%,其中商品零售额2.79亿元,同比增长7.3%,餐饮收入1.05亿元,同比增长4.4%。
2024年,全年引进亿元以上省外项目资金额51.15亿元,同比下降增长72.8 %;新开工招商引资项目14个,比上年增长27%;利用外商直接投资(FDI)为0,进出口总额累计完成2643万美元。
六 、财政
2024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亿元,同比增长14.35%。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共完成税收58505万元,同比增长12.5%,其中:增值税3732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778万元,企业所得税1633万元,个人所得税2224万元,房产税3344万元。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更加侧重于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教育等民生的投入。全年财政支出214046万元,比上年增长19.71%,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42万元,同比增长19.85%;教育支出36982万元,同比增长1.07%;农林水支出45005万元,同比增长49.66%;卫生健康支出16339万元,同比增长4.18%。 七、教育和卫生
教育事业继续提升,深入推进潘集中小学与市级优质教育资源全链条对接,实施“名校+”工程。全年资助农村贫困大学生1055人,实施助学贷款1173.26万元,免除中小学学杂费2846.68万元,免除农村学生教科书费406.24万元。全区拥有幼儿园66所,在园儿童7546人。年末全区拥有各类中小学校53所,专任教师1823人,在校学生32473人,毕业生7736人,招生6865人。
年末共有卫生机构213个(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卫生院 17个,卫生防疫站1个,妇幼保健站1个。医院、卫生院编制床位1295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859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91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89‰,婴儿死亡率2.34‰,产妇住院分娩比例达到100%。全年实施四项节育手术404例,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98.8%。
八、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公安人口统计年报显示,2024年末全区户籍人口为45.4万人,其中,男性人口24万人,女性人口21.4万人。全区城镇人口16.48万人,乡村人口28.92万人。全年出生3033人,出生率为6.8‰;死亡1027人,死亡率为2.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5‰。据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全区常住人口为31.87万人,比上年减少0.11万人。
2024年全区常住人口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548,同比增长4.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8706元,比上年增加2060元,增长4.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260元,比上年增加1272元,增长6.1%。
年末全区城镇低保人口573人,农村低保人口9760人,五保户供养人口2011人,全年发放低保资金6716万元,发放五保户补助资金2180万元,五保户集中供养率17.9%,全年实施城乡医疗救助3022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612.11万元。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17824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89778人。
注:
1、全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幅度按可比价计算。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并同步实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对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等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
2、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增幅按可比口径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及房地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