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4 09:13信息来源:潘集区审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4年8月26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要求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完善制度建设,加大问责问效,增强审计整改实效。

区政府高度重视,并同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盯不放抓整改,标本兼治抓整改,建章立制抓整改,注重实效抓整改。区审计局积极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区政府的要求,列出了审计整改任务清单,逐项分解至相关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实行销号管理。区财政局、各相关单位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的要求,对照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审计报告中反映的4大类2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4个,4个持续整改中。通过整改,促进区财政局及相关部门收缴资金338.32万,促拨付资金107.7万元,清理应收款项10041万元,追责问责10人,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办法4项,取得了明显的整改成效。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关于年末资金结余不实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市级财政扣回了我区历年超调度资金35993万元;二是区财政调入资金消化历年结余指标,已完成整改任务。

(二)关于调入专户资金冲减以前年度弥补收支缺口形成的挂账问题,已完成整改。

潘集区2022年末财政暂付款余额68262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数的40%,2023年当年清理消化暂付款10829万元,截至2023年底暂付款余额57433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数的25.9%,对剩余历年超财力安排形成的支出挂账,区财政通过清理收回存量资金等多种方式进行了消除。

(三)关于预备费设置不足问题,已完成整改。

2024年,区财政局已按照《预算法》规定的预备费不低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的要求,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800万安排预备费2000万元,占比1.2%。

(四)关于统筹使用专户资金问题,已完成整改。

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依法依规申请使用财政专户资金,相互之间不得挤占、挪用,无来源不支付,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五)关于预决算草案报告中未包括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问题,已完成整改。

区财政局已按照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的2023年度财政决算报告(草案)时反映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

(六)关于项目预算支出执行率低问题,已整改完成。

区财政局一是加强对预算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二是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绩效监控;三是结合2025年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七)关于惠民惠农补贴资金账户管理有待加强问题,已完成整改。

区财政局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对打卡未成功的人员信息重新打卡发放,发放金额0.92万元;二是把代发农民资金户结余资金55.77万元退还到财政专户。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问题,已完成整改。

区科经局、区人社局一是认真学习《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二是履行好职责,加强项目执行进度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举一反三,切实提高资金管理水平,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关于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问题,已完成整改。

因年初预算对办公经费压缩太多,不能维持单位正常运转,造成挤占项目经费。今后,区科经局、区人社局将严格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办公经费开支的同时,确保做到规范使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关于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问题,已完成整改。

区科经局、区人社局逐项梳理长期挂账往来款,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措施分类处置,对其个人和单位欠款进行了追缴,对账务处理差错导致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无需支付的往来款项,经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办理核销或调账手续。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老有所养”、“老有所学”相关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审计情况。

1.关于部分人员死亡后仍领取高龄补贴问题,已完成整改。

高皇镇、夹沟镇等7个乡镇21人死亡后仍领取的高龄补贴0.69万元已全部退回。同时,今后将加强审核,确保高龄津贴精准发放。

2.关于特困供养机构运行维护资金拨付比例较低问题,已完成整改。

区民政局已将12个特困供养机构市级运行维护资金107.7万元拨付到位。

3.关于老年教育工作制度不健全问题,已完成整改。

区教育局制定了《潘集区老年学校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明确了老年教育教师聘用上岗条件和相关要求,健全了老年教育制度保障。

(二)公立医疗机构医药耗材设备采购及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1.关于部分年度集采药品采购量未达标问题,已完成整改。

市五院健全了《市五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2024年市五院7个国采项目任务数是200万元,当年完成采购金额237万元,完成率118.5%。

2.关于融资租赁设备长期闲置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市五院康复科现已正常运营并已收治了住院患者,康复设备已正常安装、调试、使用;二是与潘集区民政局、潘集区残联等单位达成协议,将市五院闲置设备用于潘集区精神障碍康复、儿童残疾康复等使用;三是健全了《市五院资产管理制度》,今后将根据医院业务发展,科学合理配置资产,严禁举债购置设备。

3.关于违规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问题,已完成整改。

市五院已退还了医保基金多承担的医疗费用72.05万元,住院纪检组对相关违规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2人做降职处理,并做出书面检查,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对主要科室进行了处罚。

(三)应收账款专项清理审计情况。

1.关于长期债务数额大占比高、工程建设领域长期挂账未清理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各相关单位成立了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明确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二是区纪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对此项工作多次调度和督查通报,目前共计清理应收款项10041万元。

2.关于个人借款催收不及时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各相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对118名公职人员借款265.6万元均已收回;二是区纪委监委已对8名公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党纪处分5人,诫勉3人。

(四)省级以下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及标准化厂房建设情况审计。

1.关于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较慢问题,持续整改中。

潘集区经济开发区(北区)管理办公室:一是为促进项目快速落地。结合投资合同、厂房租赁协议、项目情况,协助做好项目开工前的规划设计、安评、环评等手续办理工作,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建设;二是服务项目建设。明确包保,专人负责项目促建,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完工。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2020年至2022年期间招商引资项目21个,截至2024年11月已完工项目11个,未建成项目2个,(项目中止或搬离 8个),未建成项目占项目总数的18%。

2.关于招商引资企业见效低问题,持续整改中。

潘集区经济开发区(北区)管理办公室一是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协议的履约,促进协议有效落实;二是对投产企业存在的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加大力度培育企业升规,助力提质增效。通过市场培育,开发区税收收入增幅逐步扩大,积极因素逐步显现,2024年度,经市税务局、市自规局核算,亩均税收21.8万元,开发区北区制造业税收6577.3万元,较2023年3702.5万元增长77.64%,

(五)“难安置”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1.关于统筹项目资金140.91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

区住建局加强对安徽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学习,并承诺今后将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杜绝挪用项目资金问题的出现。

2.关于应收未收借款利息79.16万元问题,持续整改中。

区城投公司已向金玉呈祥公司下发付息通知,由于企业无资金偿还,2025年4月18日,区城投公司与安徽舜耕山律师事务所达成共识,拟就未付利息向潘集区法院提起诉讼,将依法执行判决结果。

(六)城市绿化专项审计情况。

1.关于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和招标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区住建局认真学习了《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项目意识,今后严格执行《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二是区纪委分别给与责任人孙士毅、刘斌党内警告处分。

2.关于多计工程量问题,已完成整改。

区住建局已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问题工程量重新复核,对淮潘公路沿线绿化提升工程、黄河西路绿化及亮化深化工程等3个项目多计工程量20.56万元进行了扣除。

四、政府性投资审计情况

(一)关于未按规定办理财务结算问题,持续整改中。

区住建局已就潘集区污水管线(平圩开发区顺通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财务结算问题与第三方进行沟通,尽快财务结算。

(二)关于未按图纸或不规范施工问题,已完成整改。

区住建局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潘集区污水管线工程和S312淮古路泥河至潘集段改建工程工程量进行了复核,确定了多计的工程量,经与施工单位充分沟通后,分别扣除多计工程量20.24万元和14.86万元,

五、未整改到位原因分析

报告反映的问题,截至目前,大部分得到有效整改,还有部分问题整改工作正在积极持续推进。分析整改缓慢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部门及企业资金困难,涉及资金方面的整改一时难以到位;二是受限于区位条件、要素保障等因素影响,招商引资项目质量不高、落地难见效慢,成效一时也难以显现;三是 仍然有部分单位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落实力度不强,审计整改推动缓慢。区政府对后续整改高度重视,已经要求未能整改到位的,采取有力有效的举措扎实推进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踪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跟到底,确保整改合规到位。有力促进问题解决,推动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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