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经中共潘集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6月29日,对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区财政专户管理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本次审计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3年,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依法加强征管,保障改善民生,加强预算管理,财政改革发展取得了新成效,基本完成了预算调整以后确定的预期目标。2023年财政决算报表反映:全区财政收入完成631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6.74%,同比上升19.19%,加上级补助收入13406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709万元、调入资金1893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70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1万元,收入总计241798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811万元,同比增长12.44%,加上解上级支出14378万元、调出资金129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50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1万元,支出总计203179万元,年终结余38619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9456万元,本年收入1062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9694万元、调入资金129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7800万元,收入总计129310万元;当年支出42845万元,调出1888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0000万元,年终结余7577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收入7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支出78万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8万元、调出资金50万元),年终无结余。
——加强调度,强化财税征管力度。2023年全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3191万元,完成年初任务的106.74%,同比增长19.1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2120万元,同比增长20.24%;非税收入完成11071万元,同比增长14.51%。
——统筹保障,加强预算执行和“三保”支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8811万元,同比增长12.44%。其中:十三大类民生总计支出153150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5.65%,同比增长14.6%。
——深化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打破传统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强化年度重点保障,引导部门立足年度目标任务申报预算;加强国库运行管理,保持库款合理规模,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
——持续做好政府债务化解和风险防控工作。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范债务举借审批流程,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高度关注政府隐性债务,摸清底数,明晰责任,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监测和分析预判,有效防控债务风险。
审计结果显示,2023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良好,但审计也发现区财政局在资金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一)年末资金结余不实。2023年末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38620.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7575.7万元,合计46196.57万元,金库实有存款4163.28万元,相差42033.29万元。主要是因为年终市区结算时,上级只下达指标,未进行资金拨付,指标主要用于冲抵以前年度超调度款。
(二)调入专户资金冲减以前年度弥补收支缺口形成的挂账。2023年区财政累计从专户调入资金10828.99万元用于冲减以前年度赤字,其中5399.01万元调入后直接冲减其他应收款;另5429.98万元调入后计入其他收入,年末调减其他收入,冲减其他应收款。
(三)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收益未纳入基金预算管理。2024年1月31日,区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调入金库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收益3400万元用于冲减以前年度挂账,没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四)预备费设置不足。2023年,区财政局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为900万元,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100万元计算,至少应安排预备费1391万元,少安排491万元。
(五)统筹使用专户资金。2023年,区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其他支出科目年初余额13416.24万元,年末余额25905.02万元,当年新增支出12488.78万元,该支出没有相应的资金来源。
(六)预决算草案报告中未包括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2023年,区财政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的上年度决算草案报告和当年度预算草案报告时未报告上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和当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全面。2023年全区27乡镇部门(含二级机构)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主要涉及车辆、空调、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除区法院外,对单项达到60万(含60万)的工程类项目、单项达到30万(含30万)的服务类项目未见编制采购预算。而根据区招标采购中心提供的《2023年度区级项目潘集区招标代理、监理、小额零星工程摇号中签单位统计表》显示:2023年项目招标采购房建类2个、服务类22个、货物类21个、市政25个、水利6个,共76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11308.06万元。
(八)项目预算支出执行率低。2023年潘集区财政综合查询表显示:一是结转项目执行率低。2023年安排的上年项目结转指标105个,当年执行率低于80%的有24个,其中执行率为0的有14个,指标金额661.9万元;二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执行率低。2023年安排本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标119个,当年执行率低于80%的31个,其中执行率为0的有20个,指标金额5656.34万元。
(九)惠民惠农补贴资金账户管理有待加强。一是年末结余未及时清理。截至2023年底,区财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账户仍有余额57.32万元未清理;二是人员信息不准确导致部分惠民惠农补贴资金长期打卡不成功。区财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发放系统显示,2021年至2023年,由于人员信息不准确导致至今打卡发放未成功涉及115人,金额1.94万元,涉及稻谷补贴、农业支出保护补贴等6种资金,其中2021年19人0.63万元、2022年58人0.77万元、2023年是38人0.54万元。
(十)部分直达资金当年未支出。截至2023年底,中央资金有3个项目16940万元当年未支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0万元、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5600万元、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二批1300万元);省级资金有17个项目1508.72万元当年未支出(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400万元);市级资金有11个项目381.53万元当年未支出(基本公共卫生市级补助259.84万元);区级项目有1个5.84万元当年未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2023年区科经局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年初预算76.61万元,当年支出5.42万元,执行率7.07%;区人社局公益性岗位社保、“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经费年初预算为365万元、4.8万元,当年支出为198.99万元、0元,是年初预算的54.52%、0%。
2.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2023年区科经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差旅费、电话费、工会经费等4.66万元;区人社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办公费、电话费、工会经费等29.26万元。
3.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截至2023年底,区科经局其他应付款10.1万元(豆制品厂养老金1.1万元、供电公司苏锦莉9万元);区人社局其他应收款2.27万元(个人0.43万元、单位1.85万元)、其他应付款1.49万元(个人0.33万元、单位1.16万元)挂账3年以上未清理。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老有所养”、“老有所学”相关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审计情况
1.部分人员死亡后仍领取高龄补贴。截至审计时,高皇镇、夹沟镇等7个乡镇有21人死亡后仍发放高龄补贴合计229月,金额0.69万元。
2.特困供养机构运行维护资金拨付比例较低。2023年,潘集区12个特困供养机构有运行维护资金175.4万元未拨付到位(其中市级67.7万元、区级107.7万元)。
3.老年教育工作制度不健全。截至审计时,区教育局未建立老年教育专项办学经费定额保障机制和老年教育教师岗位培训制度。
(二)公立医疗机构医药耗材设备采购及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1.部分年度集采药品采购量未达标。市五院2021年至2023年有14个品种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未完成采购量(省采2个品种、国采4个批次12个品种),约定量128.35万片或针剂(最小计量单位,下同),采购完成量62.46万片或针剂,完成率48.66%。
2.融资租赁设备长期闲置。2018年3月30日,市五院融资租赁购入医疗及康复设备一批194台,其中33台648.3万元康复设备2018年4月供货,2023年9月安装验收并放置于老院一楼,康复中心没有实际运营,设备长期闲置。
3.违规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市五院在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管理方面存在违规收费的现象,涉及金额108.79万元,其中:超标准收费问题金额66万元,多计收费问题金额4.84万元,过度诊疗问题金额37.14万元,重复收费问题金额0.82万元。
(三)应收账款专项清理审计情况
1.长期债务数额大占比高。截至2022年底,全区应收账款总额为21610万元,其中账龄十年以上金额为7329.78万元,占比33.92%。
2.工程建设领域长期挂账未清理。一是部分工程项目重建设而轻财务管理,完工后未及时办理决算,造成在建工程长期挂账无法冲销;二是部分施工单位倒闭,导致长期挂账无法核实。
3.个人借款催收不及时。存在少数公职人员临时借用公款用于公务支出,未及时报账,财务人员仅在“其他应收款—差旅费”中进行挂账处理,未履行催收手续,造成实际支出不实,预借公款长期未归还。
4.单位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多数部门单位应收款项均由财务部门负责,未建立专门的机构或领导小组进行监管,也未建立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如应收款项备查登记制度、审批制度、催收制度、定期清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四)省级以下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及标准化厂房建设情况审计
1.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较慢。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2020年至2022年期间招商引资项目21个,截至2023年6月已完工项目5个,未建成项目16个,未建成项目占项目总数的76%。
2.招商引资企业见效低。2020年至2022年,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招商引资项目21个,截至2023年2月,固投、税收、产值均达协议要求的仅有1个项目(安徽高林包装有限公司),占比4.7%,已签约项目的税收贡献率仅为11%,亩均税收仅为2.96万元/亩。
(五)“难安置”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1.统筹项目资金140.91万元。2022年11-12月区住建局从“难安置”项目资金内列支道路报批、遗留占地补偿及罚款等费用140.91万元。
2.应收未收借款利息79.16万元。2022-2023年淮南市金玉呈祥置业公司分三次从区建投公司借款1500万元,约定借款利息10%,初步测算应收借款利息79.16万元至今未收取。
3.超面积选房自行定价,造成财政多支出3.79万元。区建投公司在处理房票安置户李兵、龚仁华超面积选房10.14平方米、53.36平方米时,个人按照协议价2800元/平方米的价格缴纳至区建投公司;区建投公司从房源超市以3400元/平方米、339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入(绿水明珠)房源,上述两项差异由区建投公司支付,至今没有向住房户收取,造成财政多支出3.79万元。
(六)城市绿化专项审计情况
1.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淮潘公路沿线绿化提升工程未执行立项、可研、初步设计等基本建设程序,涉及投资374万元。
2.未按规定招标,涉及金额117万元。淮南市兴潘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天柱山北路广场及特色景观工程和天柱山北路景观绿化工程应是同一条路的两侧的绿化工程,同时施工,被拆分为59万和58万两个项目,规避招投标。
3.多计工程量。现场抽查发现,淮潘公路沿线绿化提升工程、黄河西路建设项目(绿化及亮化深化工程)以及潘集区天柱山路、珠江西路中段、长江路绿化及补植项目申报工程量与现场核查有一定差异,分别多记工程量14.98万元、3.27万元、2.31万元。
四、政府性投资审计情况
1.未按规定办理财务结算。潘集区污水管线(平圩开发区顺通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于2020年12月9日完成施工招标,2020年12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3月17日竣工验收。截至审计时,未编制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未按图纸或不规范施工。一是潘集区污水管线工程,古沟乡政府驻地支管网长度实测减少了595米,支管网土方量减少了25184m³,顶管单价应维持投标单价不变,多记工程量20.24万元;二是S312淮古路泥河至潘集段改建工程项目,部分涵洞工程、预制板水沟未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多记工程量14.86万元。
五、审计建议
(一)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工作,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和上级转移支付分解下达进度。二是加大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及时清理超过执行期的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增强绩效意识,绩效管理要覆盖到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健全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机制。
(二) 增强风险意识,筑牢债务风险防线。要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加快建立科学透明、规范合理、安全有效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科学举债、高效用债、及时偿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严格界定政府与市场行为边界,划定财政支出责任底线,定期分析债务情况,规范举债行为,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应急处置、考核问责等机制,筑牢债务风险防线。
(三)强化厉行节约,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力保重点支出的实施意见》(淮办发〔2021〕14号)要求,进一步落实落细过紧日子有关要求,进一步增收节支,优化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结构,科学合理调度、统筹安排拨付各项财政资金,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完成“六保”任务。
(四)强化预算管理,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要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要求,加强年度预算控制,按照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不打赤字预算;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收支预算;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完整统一、真实可靠。
皖公网安备 34040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