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市审计局学法制度的通知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表率作用,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学法制度》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审计局学法应当坚持与全面学习贯彻党内法规相结合,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市审计局工作职责相结合,与年度重大审计项目相结合,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学习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时效性,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
第三条 市审计局学法,主要分为自学和集中学习两种形式。自学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体学法主要包括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局长办公会议学法、春季集中教育培训学法等,采取专家讲座、科室负责人解读、交流研讨等学法方式,由“审计微课堂”“边审边学法”“淮小审释法”等3个学法栏目组成,创新打造淮南审计学法新品牌。
第四条 市审计局学法内容: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三)宪法、民法典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规范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
(四)党内法规;
(五)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一线审计人员在依法审计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解读说明;
(六)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重大审计项目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一般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局长办公会议学法一般由局长主持,参加局长办公会议学法的人员范围为局长办公会议组成人员,根据需要局领导可指定有关科室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学法活动。遇春季集中教育培训学法和重大法治节点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时,需全体审计人员参加。
第六条 市审计局学法,每年应当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学法活动,法治专题讲座每年举办不少于1次。学法计划由综合法规科、人事教育科会同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
第七条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由人事教育科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局长办公会议学法由综合法规科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市局各科室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原则,承担相关审计领域具体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领学任务。
第八条 市局各科室根据年度普法计划可邀请局法律顾问、专家学者或部门负责人,作为学法辅导的主讲人,学法内容应当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并对提供的资料内容及讲稿进行审核。
第九条 综合法规科负责组织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学法活动任务,及时对接市司法局,按程序做好市政府学法议题申报及相关工作。
第十条 本制度至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