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人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29 08:37信息来源:潘集区审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及《潘集区审计机关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潘集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2024年5月28日至6月30日),就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工作小组,由冯琦局长任组长,丁秀宣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就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逐项纠正、整改,下面对审计出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和说明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公共就业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2023年,区人社局机关收到公共就业补助资金等788.92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

主要原因是,2023年的预算编制是在区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在2022年末就完成这项工作了,而收到的就业补助资金等788.92万元是在2023年度市人社局才下达的公共就业资金,在我区预算编制完成之后,财政局在编制预算过程中,只要求我们编制区本级预算项目,所以没有在年初的预算编制之内。下一步我局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积极与财政局预算部门沟通,按照零基预算要求,做到预算应编尽编。

2.部门年初收入预算批复数与决算报表不一致。区财政批复的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2476.85万元,决算报表显示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09.45万元,相差167.4万元。

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受财政资金影响预算执行不到位,所以年初预算批复与决算报表收入不一致,以后要根据财政收入预测情况,压缩预算,把预算编制的更加精细化,争取预算与决算收入一致。

3.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2023年度,经区财政批准的2023公益性岗位社保、村干部社保、“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经费年初预算分别为365万元、800万元和4.8万元,当年实际支出分别为198.99万元、672.54万元和0元,分别是年初预算的54.52%、84.07%、0%。

主要原因是:1、公益性岗位社保和村干部社保在预算编制时未充分考虑项目进度,财务人员对项目进度了解不深、把控不足。2、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经费在预算编制结束后又新增社区导致预算不足,故未及时支付,对此,我局将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确保预算编制与实际使用相匹配。

(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存方面

1.部分施工项目没有缴存农民工保证金。经与区住建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施工项目对比发现,2023年以来有4个施工项目没有征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保函。

对此,我局找到了施工项目单位进行了了解,主要原因是项目施工前,区住建局没有要求施工方来我局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同时我局也要求项目施工单位尽快补缴保证金。2024年我市已开通“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我局已能够实时监控我区在建项目及新开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情况,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按时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提高协同监管水平,做到在建项目按时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部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及时清退。截至审计时,区人社局账面仍有6笔123.15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挂账,其中,2018年1笔10万元,2020年3笔15.61万元,2021年1笔88.71万元,2022年1笔8.83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我局在市劳动监察大队的监督下已对上述保证金全部进行了清退,同时我局对保证金定期清查,确保清退到位。

(三)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2023年,区人社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办公费、电话费、工会经费等29.26万元。

这种状况主要是区财政资金紧缺,对年初预算的办公经费压缩太多,预算后的办公经费远不能维持我局正常的工作经费,造成挤占项目经费。下一步我局严格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办公经费开支,确保做到规范使用专项资金,认真执行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四)内部控制管理方面。

1.重复申请社保资金。审计发现,区人社局在申请支付职工社保资金时,因操作不当,将银行已代扣的个人部分重复申请并转入单位横联户,导致资金沉淀。截至2023年底,横联户累计结余24.38万元。

对此,我局立即进行了整改,加强横联户资金管理,积极盘活结余资金,每月核实横联户资金余额,在保证社保缴费的情况下,降低横联户余额,年底保持为零。

2.车辆已移交但账面未核销。截至审计时,区人社局账面仍有轿车两辆原值31.28万元,净值0.78万元因缺乏手续已移交但账面未核销。

对此,我局已安排人员与财政局(潘集区国资委)对接按照相关流程及时办理车辆账面核销。

3.部分往来款长期挂账。截至2023年底,区人社局其他应收款22710元(个人4260元、单位18450元)、其他应付款14902.41元(个人3265.74元、单位11636.67元)挂账3年以上未清理,属于立行立改问题。

对此我局立即做出了整改,对单位账面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该收积极收回,对个人和单位应付款积极联系核实支付,对联系不到实在支付不了资金,单位开会研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上缴非税。

4.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账面反映,2023年区人社局将收到的到“三支一扶”、公共就业资金、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险专项代办经费 、退管经费等专项经费与其他资金放在一起,支出的专项资金与公用经费混淆,财务决算不能真实反映专项资金收支结余情况,不利于掌握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情况,容易造成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

主要原因是我局财务人员不专业不懂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下一步我局加大培训财务工作人员的力度,做到规范会计核算,按规定设立专门科目单独核算财政拨入的各项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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