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沿淮糯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8 16:29信息来源:潘集区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相关企业

了更好的利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结余资金,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及淮南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就做沿淮糯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结余资金)申报工作通如下:

一、申报要求

结合“店集贡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保护与利用及我区糯稻产业生产、加工与发展实际,集群全产业链发展为总要求重点加大标准化绿色原料种植基地规模、品种创新、物流仓储、精深加工品牌建设领域

主导产业必须与糯稻相关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

二、资金来源与奖补方式

本次资金来源为终止实施的项目及历年项目结余资金,共计334.45万元。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的相关要求,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予以奖补。单个项目申请的奖补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与申请中央财政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1在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且经第三方审计后,以审计总投资的25%且不高于申请的中央资金金额对项目承担企业进行奖补。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企业申报相关资料须经所在乡镇(街道)初审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所申报项目必须具备建设用地要求,保证资金投入,能按时完成建设内容。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建设内容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绿化养护和旅游设施等与主导产业发展无关的一般性建设,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场地租赁、管理费、项目咨询和论证评审费等一般性支出,不得购买一次性生产资料、办公或实验耗材,不得已有普惠专项支持的内容重复。项目建设内容要细化、表述清楚。

(三)项目申报企业应提供项目申报的申请、项目申报表及项目实施方案、联农带农方案等。具体建设内容的工程量详细明确具体说明同时提供项目实施完成后的预计效益情况

(四)本次项目申报为预申报,经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评审、批复等环节后方可立项实施。相关资料应于2026年615日前提交农业农村局,逾期不再受理,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4977788

淮南市潘集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8日

 

附件1:沿淮糯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项目实施方案(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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