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淮南市舜安食品有限的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申请逐一认真进行材料和实地审查,审核结果予以批准合格(详情见附件)。现将审核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3日—1月10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0554-4971172
潘集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3日
附件: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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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生产经营范围 |
法人代表 |
审核人员 |
审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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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淮南市舜安食品有限公司 |
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潘集经济开发区向北800米 |
畜禽屠宰 |
段亚俊 |
朱亮 赵永祥 修明 |
合格 |
皖公网安备 34040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