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民政局机构职能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标准,组织研究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公布行政区划代码,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地名工作,负责区内重要和跨区界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有关工作。
(五)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六)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七)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推动福彩事业发展。
(十二)负责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区民政局不设内设机构。
三、办公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民生大厦5楼。
四、办公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办公电话
电话:0554-4985278
六、主要负责人
吴宏洋 党组书记、局长
七、邮编
邮编:232082
皖公网安备 34040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