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淮南康德善行养老中心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3 09:50信息来源:潘集区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南康德善行养老中心:

经查,你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23、2024年全省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处罚。

因多次联系无果,我局执法人员按照机构原注册地址上门送达亦无果,且此种情况邮寄送达无实际意义,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上述行政处罚意见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淮南市潘集区民生大厦5楼508办公室

联系部门:淮南市潘集区民政局

电话:0554-4985157

潘集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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