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民政局局长张锋解读:潘集区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一、起草背景
2021年12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2021-2023年)行动计划》(皖政办〔2021〕16号),2022年4月市政府印发了《淮南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2021-2023年)行动计划》(淮府办[2022]3号),并要求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确保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市文件下发后,区民政局牵头,根据《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淮南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2021-2023年)行动计划》等精神,2022年5月起草了我区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之后,征求了区委督查考核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及区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区民政局根据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行动计划(送审稿)》现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共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第二部分围绕五个方面,提出18条重点任务。一是实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行动。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2023年底前,培育1家老年人综合评估机构。突出以身体困难为依据进行基本养老服务供给,重点满足失能失智等不能自理老年群体刚性需求。二是实施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优化行动。2023年起以不能自理老年人家庭为重点,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每张床位给予不超过3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到年底完成150户适老化改造。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站、社会工作站等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社区探访,周探访率实现100%;扩大社区养老服务供给,2023年底通过国有闲置资源改造、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标准完成社区养老服务用房配置。建设社区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推进“物业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打造1家社区养老示范机构;增强养老机构照护功能,2022年底前整合供养人数较少、服务功能较弱的乡镇敬老院,转型为以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服务为主的区级供养机构。2023年底公办公营的敬老院,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继续施行老年人登记、探视走访、赡养协议签订三项制度;深化医养康养结合。三是实施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培育行动。鼓励国有企业开展养老服务,利用自有物业兴办养老服务机构。2023年底前,争取打造1个养老服务领域“淮南名牌”;推动在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设置康复辅具租赁站点,落实差异化补贴,促进老年人康复辅具消费。四是实施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养老服务跨部门协同监管及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部门责任清单。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机构退出机制和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2022年底前全面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动成立区级养老服务协会;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提高行业抗风险能力,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事故鉴定和纠纷协调机构,依法依规保障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权益。五是实施养老服务发展要素强化行动。强化供地和设施保障,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将区民政局纳为成员单位;强化人才培育,2023年底完成500人次的培训任务;强化信息化智慧化支持,建设区级智慧养老综合监管平台;强化老年人支付能力,落实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等政策,依据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结果给予差异化护理补贴,探索为老年人购买健康、意外保险等具体举措。
三、与市《行动计划》不同的地方
大的方面均参照执行市新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删除了不符合潘集实际的部分,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将我们正在做、将要做的工作举措纳入其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第2条培育专业评估组织。提出了依托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规范培育老年人综合评估机构,在我区从事老年人综合评估的机构须有专职老年人能力评估师3人以上。
2、第5条扩大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增加了“利用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的闲置养老用房,通过社会化运营方式建设成小区养老服务中心,承接小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功能”和“按照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要求,建设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有效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2022年新建37个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实现全区城市社区(含村改居)全覆盖”。
3、第7条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增加了“探索村级养老服务站常态化运营模式,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养老企业、爱心人士参与村级养老服务站运营,为城乡老人提供更多的养老服务”。
4、第10条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增加了“支持养老服务与养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餐饮、家政、教育、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内容。
解读人:张锋 职务:民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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