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内遴选到区实验中学、区实验小学、区一小、区三小交流轮岗教师的通知
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
根据《潘集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潘教发〔2026〕3号)文件精神,现就区内遴选到区实验中学、区实验小学、区一小、区三小交流轮岗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轮岗岗位
经统计,总计30人 (详见附件2.区实验中学、区实验小学、区一小、区三小交流轮岗计划表)。
二、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7日至3月3日。
三、报名方式
潘集区教育局(民生大厦10楼)1028办公室现场报名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1292567562@qq.com。 联系电话:2197082。
四、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填写潘集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轮岗登记表1份(附件1);
五、资格审核
由区教育局人才中心根据交流轮岗管理办法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办理交流轮岗相关手续。
附件1:区实验中学、区实验小学、区一小、区三小交流轮岗计划表.xlsx
附件2.交流轮岗登记表.doc
潘集区教育局
2026年2月27日
皖公网安备 34040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