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8-11-15 00:00信息来源:潘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淮南市社保部门在往年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依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政策、安徽省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安徽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政策,制定了《关于阶段性降低淮南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关于阶段性降低淮南市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继续积极实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现行的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内容主要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个人缴费比例8%维持不变;失业保险总费率已降至现行的1%,其中单位费率已降至现行的0.5%,个人费率0.5%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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