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潘集十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6-02-06 11:40信息来源:潘集区人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促进潘集籍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满足区内企业用工需求,助推潘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对潘集户籍在外务工且2026年返乡就业的人员,制定以下十条就业激励措施。

1.返乡就业补贴:‌对返乡农民工与本地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人。对返乡技工人员与制造业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2000/人。(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负责)

2.一次性就业补贴: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区内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区人社局负责)

3.交通补贴:对返乡在制造业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给予12个月每月200元的交通补贴。(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负责)

4.技能培训补贴:对在区内制造业企业就业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的取得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按照初级、中级、高级分别给予10001500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区人社局负责)

5.‌免费技能培训:提供叉车司机、汽车美容装璜工、医疗护理员、中式面点师、保育师等紧缺工种及企业所需技能工种精准培训。(区人社局负责)

6.免费体检:‌与本地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人员,统一组织到安徽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潘集分院(市五院)免费体检一次。(区委人才工作局、区卫健委负责)

7.住房保障:在潘集区袁庄城区购房的,给予契税50%补贴,并给予3年物业费补贴,确保员工安居乐业。(区住建局、潘集税务局负责)

8.子女教育:‌返乡就业人员子女可免试就近入学,简化入学转学流程,确保能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区教育局负责)

9.配偶调动:‌返乡就业人员配偶系区外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根据政策规定优先办理调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负责)

10.就业服务保障:区人才驿站设立返乡农民工就业服务专窗,提供就业“一站式”服务。‌简化社保转移接续流程,举办专场招聘会,搭建就业供需对接平台。(区人社局、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负责)

符合上述条件的潘集籍在外务工返乡就业人员,向户籍所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由乡镇(街道)汇总报送至区人才驿站,经区人才驿站核实后,统一上报至区人社局、区商促局。由区人社局、区商促局按职责分办至相关单位。

区人才驿站地址: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一楼东南处

联 系 电 话:0554-4983983  18109647555

本十条措施自20261月起施行至202712月。

 

潘集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2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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