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财政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4-05-10 10:58信息来源:潘集区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法定依据

实施部门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1

 

提出财政政策、区以下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

《中共潘集区委办公室  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潘集区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潘办发〔2019〕34号)

预算办

(二)负责管理全区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

2

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承担区对乡镇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承担区直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工作。承担区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区级部门预算项目库和基础信息库管理工作。

《中共潘集区委办公室  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潘集区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潘办发〔2019〕34号)

预算办

3

负责区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

国库办

4

承担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点工程管理、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综合办

5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对所联系的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农业农村办

 

6

承担财政政策与地方金融监管、地方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执行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执行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承担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业务。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承担相关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估和财政承受力论证等工作。

金融办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7

贯彻执行国家、省各项非税收入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办法。组织拟订区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负责区级非税收入的计划编制、执行和决算审核、汇编工作。负责区级非税收入征收稽查和财务会计核算。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财政票据管理。指导乡镇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中共潘集区委办公室  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潘集区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潘办发〔2019〕34号)

非税办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区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8

组织拟订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区级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

《中共潘集区委办公室  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潘集区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潘办发〔2019〕34号)

国库办

9

按规定制定调整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审核监督区本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监督区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对政府采购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全区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中心

(五)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管理全区政府债务,依法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全区政府外债,按规定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10

提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议,研究拟订全区政府债务管理的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管理等,承担区级政府债务具体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债务管理工作。配合区财政局开展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等有关工作。办理国际金融组织投融资、发展援助、资金管理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等工作,承担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区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等国家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合作的有关工作。

《中共潘集区委办公室  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潘集区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潘办发〔2019〕34号)

债务办

)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11

拟订全区财政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承担财税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和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全市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承担财政内部控制建设牵头工作。

《中共潘集区委办公室  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潘集区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潘办发〔2019〕34号)

财政监督局

12

办理区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按照规定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经济建设办

)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13

组织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区级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管理等办法。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基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福利彩票公益金相关资金管理工作。

《中共潘集区委办公室  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潘集区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潘办发〔2019〕34号)

财政监督局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4

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审核资产配置,按规定审核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等事项。

《中共潘集区委办公室  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潘集区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潘办发〔2019〕34号)

国资

(九)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全国、全省、全市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5

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监督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办法,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承担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

《中共潘集区委办公室  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潘集区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潘办发〔2019〕34号)

国资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

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组织制定财政资金绩效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区级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评价管理和评价结果运用等。组织指导区级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中共潘集区委办公室  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潘集区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潘办发〔2019〕34号)

预算绩效管理办

17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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