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9 09:06信息来源:潘集区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

零基预算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安徽省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皖政〔20216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0号)以及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实施方案》(淮府202276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创新预算管理方式,切实打破支出基数+增长的固有僵化格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突出保三保、守底线,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增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保障能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从编制2023年预算起,在全范围内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平衡,重点保障。收入预算安排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统筹,集中财力保障国家标准的三保。未足额安排三保支出前,不得将三保以外的支出列入预算。

2.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持续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三保以及委、政府重点支出。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避免过高承诺,新增财政支出充分考虑承受能力,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3.强化管理,硬化约束。坚持预算法定,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严控调整和调剂;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规范,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逐项审核各项支出预算,增强预算安排科学性。

4.讲求绩效,提高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融合,实行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

1.取消支出基数。打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的基数依赖,所有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以委、政府决策部署为导向,以政府当年可用财力为基础,重新评估论证各项支出安排的必要性、急迫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财政资金配置,打破支出固化格局。

2.分类编制预算。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实行以定员定额为主的预算编制方法,根据组织、编制、人社、公务用车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机构编制、实有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务用车等基础信息,按照定员定额标准据实编制。委、政府决策部署支出,编制到具体单位、乡镇街道。其他项目支出实行先有项目后有预算的编制方法,各部门要提前谋划储备项目。

3.优化预算支出排序。预算支出按以下顺序安排: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委、政府决策部署重点支出,部门必须开展的一般事业发展支出和其他支出。

4.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结合预算部门性质和职能,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和保障方式。业务部门统筹考虑事业收入、结转结余等情况,合理确定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节省下来的资金优先用于三保等重点保障领域。

(二)编制年度重点事项清单

5.编制公共服务项目清单。主要包括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托幼、社会救助、文化体育等领域重大公共服务事项。主要保障普惠性、础性、兜底性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避免大包大揽、过高承诺。基本公共服务以外事项,更多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

6.编制产业扶持项目清单。主要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需重点扶持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项目,重点是三次产业高质量协调发展领域重大项目。财政部门根据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对其申报的支持项目,结合当年财政状况进行审核评估,统筹编制产业扶持项目清单。能纳入当年产业扶持清单支持的项目,列入以后年度滚动支持。严格控制竞争性领域财政投入,减少直接补助、无偿补助等扶持方式,探索采用政府引导基金、融资贴息等市场化方式支持。

7.编制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主要包括交通、水利、农业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一定收益项目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等多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

8.加强项目清单动态调整。重点保障事项清单是相关领域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每年根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绩效、年度重点工作变化等动态调整和完善。

(三)加强项目库管理

9.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牢固树立先谋事、再排钱理念,提前研究谋划,常态化开展预算项目储备。加强项目入库、安排、分配、拨付、退出全流程管理,完善项目库滚动管理和定期清理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10.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立项审批,不得申请设立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不属于级事权或共同事权的专项资金。确需设立的,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政府审批,并列入重点事项清单。建立专项资金定期评估和动态退出机制,对政策目标完成、巡视巡察发现重大问题、支持方向重合、绩效评价不合格的专项资金,予以撤销或调整。政策已到期、目标已完成、绩效评价结果较差或不再具备执行条件的项目,一律清理退出。专项资金预算一年一定,最长不超过3年,需继续执行的,重新立项评估。

(四)推进资金统筹

11.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对现有项目资金进行清理整合,整合政策目标相似、资金投入方向类同的项目,清理取消琐碎零散、政策绩效导向不明确、使用效果欠佳的项目。

12.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各部门和单位要将取得的各类政府政策性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政府非税收入征收情况与征收单位预算申请及安排不再挂钩。

(五)硬化预算执行约束

13.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拨付资金。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办理追加,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方针,严控一般性支出。执行中原则上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确需出台的政策,通过统筹当年相关资金解决,统筹当年资金解决不了的,纳入以后年度预算安排。严禁出台涉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未按预算管理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得在政策文件、会议纪要等中对财政经费做出新增设立、提标扩面、增加额度等规定。

14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一个预算年度内,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后1个月内提出分配方案,未完成或无法进行分配并形成实际支出的上级资金,收回本级预算统筹;截至930日仍末申请使用的区级补助资金,以及年内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级资金,收回预算统筹;截至930日仍未发布政府采购公告的级年初预算安排采购项目资金等,收回预算统筹。除需跨年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外,年底原则上全部收回预算。

(六)推进预算标准化建设

15.加强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梳理工资类和公用经费类支出标准,并根据履职需要、市场价格、实际支出水平等情况,动态调整完善标准体系。严格按照标准编制、执行预算。

16.合理确定民生支出保障标准。民生工程标准制定时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统筹考虑上级政策、区域平衡、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相关民生政策等因素,确保标准合理适度和政策可持续。区本级原则上不再提标扩面

17.明确相关领域市区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分担方式。非本级财政事权不得在级预算安排支出

(七)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18.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重大决策和5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支持政策设立实行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要条件,未开展绩效评估项目不得申请入库。将绩效目标设定作为预算编制的前置环节,所有项目必须填报绩效目标,随预算编制流程同步提交、审核;未按要求提交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设定与实际脱节的,不得纳入项目库,不得安排预算。

19.执行过程中加强绩效监控。各单位(部门)是绩效监控的主体,负责组织本单位(部门)预算绩效日常监控。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绩效情况较差的项目,要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暂缓或停止资金拨付。

20.强化绩效结果和审计问题应用。按照奖优惩劣的原则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项目优先保障资金需求,对绩效一般的项目要督促改进,对评价结果较差、审计问题较多的项目压减或取消预算安排。

三、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重大举措,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重要手段。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将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建章立制,强化责任。财政部门零基预算改革牵头部门加强对预算部门业务指导,完善配套制度。预算部门是零基预算的实施主体,要结合部门实际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各项制度,切实转变预算编制执行理念,加强内部沟通协调,落实落细各项改革任务。

(三)依托系统,智慧管理。财政部门要持续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规范预算管理要素、业务流程和控制规则,加快大数据智能化利用,推进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实现资金来源去向全程留痕、可追溯,为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提供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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