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事项清单】潘集区发改委政务服务事项中的核发材料免提交清单

发布时间:2026-07-13 14:44信息来源: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单位名称 政务服务事项 证明材料 设立依据 开具单位 免提交情况
1 淮南市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信用报告服务(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 企业营业执照或授权书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企业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8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部门核验
2 淮南市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信用报告服务(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 经办人身份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企业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8号) 公安部门 数据共享
3 淮南市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粮食应急供应网点选定 营业执照 《安徽省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管理办法》 市场监管部门 部门核验
4 淮南市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粮食应急加工网点选定 营业执照 安徽省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管理办法 市场监管部门 部门核验
5 淮南市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粮食应急配送网点选定 营业执照 安徽省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管理办法 市场监管部门 部门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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