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潘集区委潘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潘集区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法治促进高质量发展、护航高品质生活、筑牢高水平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一是锚定制度建设主线,深化学习效果转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培训计划,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头作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淮南市“一月一法”学习制度,印发了《2025年度潘集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把法律知识学习列为区政府常务会议重要内容。2025年,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共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81次,常务会会前学法12次,组织开展旁听庭审1次,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
二是聚焦领导干部群体,抓好“关键少数”引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了潘集区2024年度领导干部专题述法评议会和中共潘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个乡镇、6个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就2024年以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了现场述法。将依法办事作为2025年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全区党政部门负责同志对依法履职情况展开深入剖析。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宪法考试制度,全区163名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测试。
三是依托法治宣传赋能,筑牢法治建设根基。深化“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工程,为全区59所中小学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开展“开学第一课”“国旗下法治宣讲”“法治主题班会”等活动72场。通过“家长开放日”“家长课堂”等形式,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培训120余场,覆盖家长1600余人次。持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开展产权保护、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等专项普法活动4场次,走进企业23场次。构建新媒体普法矩阵,在“潘集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开设《今日诵法》栏目。紧紧围绕法治乡村建设,全年共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润乡村社区”“妇女儿童维权”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45场次。各乡镇在农耕农忙、秸秆禁烧等时节,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38场次。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一是聚焦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实企业诉求“挂号制”办理、“企业家会见日”等工作机制,办结省为企服务平台收办企业诉求问题288个。开展“改进作风、访企入村”专题行动,区领导走访企业99家,收办企业反映问题及建议54个,现场解决问题29个,录入省营商环境平台办理问题25个并已全部办结。持续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抓好2024年政府履约践诺存量问题、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企业留言问题、涉党政机关未执结案件的兑现工作,全年共兑现资金1535.15万元。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全年查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案件19起,审查涉企政策文件2件,纠正排除、限制竞争问题4项。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查处专利侵权、假冒商标案件12起,推动7家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3850万元,指导协助企业完成开放许可声明并达成许可5件、数据知识产权登记7个、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6件。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厚植为民服务底色。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实现非涉密投资项目审批“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工作机制累计走访小微企业28495户,其中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2939户,推荐清单企业数量2938户,推荐清单内获得授信企业户数2922家,累计授信金额37.05亿元。提升登记便利度,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推广企业开办注销全程电子化登记和智能审批,新增市场主体2362户,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
三是构建数字潘集格局,畅通服务群众零距离渠道。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持续运行维护1万余条政务服务事项,完成区直部门900余条“全省一单”事项认领编制及要素规范,实现申请材料、办理环节等要素全省统一。通过数据共享、证照互认、系统制表等方式,实现83项政务事项申请材料免提交。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优化34项证明事项材料免提交。持续推动电子证照“实时制证”,完成政务事项申请材料和结果文件关联电子证照。认领上线28项“高效办成一件事”,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8个综合受理窗口,全年累计办理“一件事”1800余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规范议事流程,健全决策程序。完善区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全区“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提交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对决策事项可能存在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风险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风险评估。印发了《潘集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5版)》,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实行动态调整,各承办单位落实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全部按时完成。
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筑牢决策防线。全年共审查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104件,其中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0件。区政府常务会议法律顾问列席率达100%。深入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乡镇街道完成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126件。开展了潘集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工作,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保留11件,确保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与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工作部署不一致的规定。
三是抓实后评估工作,提升决策质效。对《潘集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潘集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等文件实施效果开展了后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和风险评估的组织领导,明确各单位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流程和重大决策风险把控流程,推动全区重大决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行政执法综合水平持续提升。“潘集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挂牌,并积极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协调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职能作用。顺利完成了2025年行政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工作,32名考生的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连续两年考试通过率位列全市第1。组织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及司法部、省、市组织的相关培训,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均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年度培训任务。完成了全区行政执法案卷年度评查工作,并由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卫健、应急、市场、城管等重点部门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执法检查,持续提升行政执法单位办案质量。对全区620个行政执法证件完成了年度审验,审核通过578个,收回注销42个。
二是规范全区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扎实开展好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工作,印发了《潘集区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的通知》,梳理摸排问题线索2条并均已完成整改。组织开展本地区行政检查主体清理和资格确认工作,向社会公告执法主体36家,全区涉企行政执法单位均制定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有效推动“综合查一次”工作,本年度将17个部门的97个具体检查事项,整合为36个联查事项,整合率达62.89%,所有事项全部完成联查。对于依法必须处罚的行为,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和《行政合规建议书》,全年助力21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实行涉企行政执法白名单制度,确定第一批“无事不扰”企业白名单。
三是重点执法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有力推动。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依法履职,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保持高压态势,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81起,罚没款总额135.81万元;对106起符合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的违法行为,依法适用柔性措施,其中不予处罚82起,从轻减轻处罚24起,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区城市管理局开展“四项暖民心”行动,新设6处便民张贴栏,新设置2处便民服务点;在珠江路、天柱山路等路段设置2处瓜果临时销售点,在黄山北路设置潮汐摊点;新划非机动车位1650米,补划2090米;在袁庄城区各小学中学门前设置“城管护学岗”,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共取缔200余处违规摊点,拆除各类违规广告8处,清理牛皮癣广告250余处;建立“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清单,全年不予处罚案件5件、从轻处罚案件9件,实现法理相融、宽严相济。区卫生健康委全年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及公共场所259家,下达监督意见书30份,立案查处23起,罚款26.095万元,检查结果全部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推进“出生一件事”办理工作,全年共联办128人。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一是压实安全责任,深化排查整改落实。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形成了“1+23+12”总体框架(即1个区级实施方案、23个行业部门和12个乡镇治本攻坚子方案),同时成立综合、煤矿、危化和工贸4个专项工作专班,推动治本攻坚深入到基层一线、企业末端;行动开展以来,全区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9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积极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全年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3次,组织召开指挥长专题会商会6次,在防汛一线设置值守点75个,巡堤查险人员达1500余人,累计加固堤防3560米;出动民兵应急连220人,消防救援官兵50人,曙光、蓝天救援人员80人次,及时有效处置散浸、渗水、管涌、漫堤等各种险情20多处。消防部门全年共检查各类社会单位706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460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01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起,责令“三停”单位3家,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场所6处,消除了一批顽固性、区域性火灾隐患。把握“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16”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时间节点,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全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发送安全生产宣传提醒短信5万余条,组织508家企业、1423人集中观看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营造了人人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依法制定了《潘集区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坚守服务本心,优化法律服务供给。目前全区共有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78个,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全年共办理远程探视申请652起,成功探视641起。针对农民工及新就业形态人员开展“安心行动”,重点解决劳动者权益保护相关问题;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优先接待、优先办理、优先指派的“三优一上门”服务;持续推进“法援护苗”行动,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一援到底”,同一案件不同阶段尽量指派同一名律师承办。2025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4件,任务完成率103%,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660万元,其中为农民工讨薪143.9万元。广泛开展法援宣传活动,1篇法律援助案例被省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采用,7篇信息被省司法行政网采用,14篇信息被淮南长安网采用。加强与公、检、法的衔接配合,2025年共办理刑事援助案件165件,为296名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强化与人社、残联、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上门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8次。
三是坚持溯源治理,做实矛盾调处化解。全区共建立各级调解组织195个,其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村居调委会17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6个,覆盖物业、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患、知识产权、信访事项等领域。各基层调委会全年成功化解6588件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9.92%,线下依托村(社区)调解员、网格员实现纠纷隐患月排查覆盖率100%。认真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跟踪回访长效机制,区领导全年坐班接访235批次321人次,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推动问题实质性解决。区法院联合区人社局、区住建局等部门建立矛盾纠纷协同处置平台,高效化解陈某等253名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督促企业全额支付欠薪550万元,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被最高人民法院收录至多元解纷案例库。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提质行政复议工作,增效应诉处置能力。2025年,全区行政诉讼案件审结86件,胜诉81件,胜诉率94.19%,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7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占比204.17%。落实《潘集区人民政府涉诉讼案件会商制度》,加强对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的集中讨论研判。定期听取关于持续推进“两率”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的行政争议,实现实质性化解。
二是深化府院府检联动,抓实协同办理举措。2025年,区法院通过联动调解、实地调查,妥善化解泥河镇某村民小组18户村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聚焦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加快政策供给,提速化解不动产“登记难”等历史遗留问题,为宝辰花园、碧海新村等小区505户业主解除保全措施,推动解决了不动产登记问题,有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区检察院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全年制发检察意见书13份。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件,督促相关行政单位投入修复资金7万余元,对辖区某小区高层受损墙面进行全面修复,修复墙体面积1462.4平方米,守护200余户居民“头顶上”的安全;办理的机动车维修拆解领域监督案件,全面消除机动车领域非法处置漏洞,被录入最高检高质效案件共享平台。
三是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打造阳光透明政府。2025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04条,政务公开质效持续提升。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三同步”机制,创新采用图文等形式发布解读8篇,提升政策传播力和可及性。加强指导监督,健全受理、审查、答复全流程机制,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66件,均已办结。构建“培训+指导+交流”机制,全年开展专题培训4场,推行“跟班学习”和“一对一”现场指导,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建立常态化风险排查机制,及时清理无效、冗余及涉隐私信息,切实提升政府信息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含金量”。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统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潘集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把党的领导贯穿全面依法治区各方面全过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牵头抓总,加强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建设,下设办公室秘书室,配强3名法学专业人才力量。2025年召开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印发了《中共潘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区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
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夯实法治建设工作根基。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重点保障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经费、行政复议和诉讼办案等支出。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眼”城乡治理平台建设,已完成国土、环保、农业、平安乡村、停车场、码头等场景共1700余路视频整合,平台的基础功能已完成,可通过监控视频叠加AI算法,向国土、环保等行业监管自动推送预警信息,实现执法数据共享、全流程动态监管,提升执法效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用房和执法车辆全部配齐,执法人员服装配备率达90%以上。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补齐乡村地区法律服务短板,确保资源配置与建设需求精准匹配。
三是严格制度执行,落实法治政府年报要求。按照《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公开工作办法》的要求,明确年报编制规范与时间节点,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营商环境优化、执法规范化等重点,区级年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按时印发并通过政务网站公开。压实乡镇街道及区直部门责任,确保各单位年报数据真实、内容详实,全区相关单位年报完成率与公开率均达100%,切实以年报制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深入,存在“学用脱节”问题,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缺乏系统谋划与统筹衔接。法律知识储备不足,主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欠缺,法治观念未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
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效有待提升。法治宣传工作存在“上下一般粗”现象,内容缺乏精准性,未能有效结合地方实际和群众需求。宣传方式缺乏吸引力,仍以张贴标语、发放手册等传统形式为主,新媒体平台运用不充分。各部门协同宣传机制不完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形式较少,法治氛围不浓厚。
三是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有待完善。基层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力量薄弱,专职调解员数量不足,多数调解员未接受系统法律培训,对复杂法律法规解读能力欠缺,调解技巧和专业素养有待提升。队伍稳定性较差,人员流动频繁,部分调解员因缺乏有效激励机制,工作积极性和投入度不足,面对新型矛盾纠纷时,应对能力和处置效率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质效。抓好“关键少数”,持续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持续推动全区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依法履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诉源治理,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的产生,持续提升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推动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建设,建立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总法律顾问办公室组织协调、法律顾问团成员具体负责的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组织体系。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二是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持续化解政府履约兑付不及时的问题。推动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有力开展,细化“综合查一次”工作方案和操作流程,尽可能降低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加大对涉企政策、文件的审查力度,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三是持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做好“九五”普法的开局工作,强化普法阵地建设,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继续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法律援助服务。做好人民调解品牌建设,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持续推动矛盾纠纷主动排查、精准化解。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中共潘集区委 潘集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4日
皖公网安备 34040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