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潘集区文物保护工作的建议的答复函
田华刚代表:
你在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建议《关于加强潘集区文物保护工作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通过现场勘查、调阅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充分研究了潘集区文物保护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潘集区文物现状
潘集区原有文物保护单位22处,其中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小孙岗古遗址),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芦集清明孤堆古遗址、古沟太平清真寺古建筑)。全国文物“四普”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共普查新增文物单位9处,新增率40﹪以上(主要包括凤台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古沟区人民政府旧址、古沟礼堂、平圩电厂国产首台60万千瓦机组低压转子、刘大郢家南古庙、平圩村古井,庙前状元井、庙前下马石、夹沟镇陈氏祠堂)。目前潘集区共有文物保护单位31处,其中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其它未定级文物单位25处。
二、文物受损保护情况
(一)芦集清明孤堆古遗址。清明孤堆古遗址在早期修路破坏一部分,2013年清风寺违建造成文物主体进一步破坏,后于2019年市级挂牌督办,整改效果不佳。2025年4月29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区委统战部(区宗教局)、区文旅体局、芦集镇等单位联合到清明孤堆古遗址调查违建情况,目前正在整改阶段。下一步区文旅体局紧盯清明孤堆古遗址违建情况,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文物巡查,确保不发生新的违建行为。
(二)古沟太平清真寺古建筑。太平清真寺目前古建筑主体已经成危房,区文旅体局和古沟回族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采取紧急措施,临时调整回族信教群众聚会场所,对太平清真寺暂时关闭使用。同时根据古沟太平清真寺在抗战期间承担过古沟二区政府工作任务实际情况,区文旅体局积极对接市局主管部门,申报古沟太平清真寺为淮南市第二批市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下步申报省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利用省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资金,以及自筹的其他资金做好古沟太平清真寺的修缮工作。
(三)文物机构尚未建立。潘集区文物局于2022年挂牌成立,当时仅挂牌明确工作职责,没有专职技术人员和编制,没有专项工作经费。下一步我局积极对接市局主管部门,争取技术人员支持,履行文物部门工作职责。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文物点保护。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巡查,配备文物巡查员,专门负责该文物单位的保护工作。对省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成立文物保护组织,签订保护协议书;划定重点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立保护界桩和保护标志碑。
(二)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协调好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重点计划做好凤台县抗日民主政府纪念园的开发建设。目前,潘集区新四军研究会和潘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托凤台县抗日民主政府纪念园原有区位和地貌,规划面积18亩潘集区烈士陵园,立足红色文化特点,努力把坐落在潘集区境内的凤台县抗日民主政府纪念园打造成集祭祀、旅游休闲、饮食、教育等为一体的省内外知名纪念园。
办复类别: B 类
承办人:程晋良
联系电话:18055467798
潘集区文旅体局
2025年6月27日
皖公网安备 34040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