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2025年前三季度实施30项民生实事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5-11-14 09:16信息来源:潘集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牵头单位

年度目标任务

工作进展

预计完成时间

序时

进度(完成率)

存在问题及

原因

下一步工作计划

1

区人社局

1实施促进重点人群就业行动,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1500/人的标准集中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

市级经办,无需区经办。

 

已完成

 

 

2推进三公里就业圈全覆盖,累计建成线下实体零工市场1个、零工驿站2个。

委托安徽网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社区快聘”线上对接平台。我区共37个社区,“三公里”就业圈覆盖比例达100%。在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建设潘集区零工市场,依托平圩镇为民服务中心、田集街道菊苑社区建成2个零工驿站。

 

已完成

 

指导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规范运行管理。

2

2

区商促局

3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500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900人。

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500人次,完成率100%新增家政服务人员900,完成率100%

 

已完成

一是家政服务企业少。二是从业人员不固定。三是行业不规范。四是员工制企业培育难度大。

一是开展积极对接。二是积极引导家政企业开展员工制试点。三是引进家政企业。四是推行“一人一码(牌)”。

3

区民政局

4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不少于1个、农村幸福院不少于8

潘集镇大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前期已顺利完成选址、经营权评估、图纸设计审核及招标挂网等重要环节。现阶段正在实施建设中。建设农村幸福院8个,已完成建设。

潘集镇大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预计10月底完成。

序时推进

将加快施工进度投入运营。

5对公建公营农村敬老院按照平均每年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已发放到位。

 

已完成

 

4

区民政局

6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不少于1个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

架河镇公益性公墓目前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923日已公开招标。

11月底

低于序时进度

第一中标候选人淮南北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被否决,需重新招标。

完善招标手续,并同步进行土地报批。

5

区民政局

、区医保局

7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并按月足额发放。

202519月份农村低保救助44441户、84517人次,发放资金4604.058万元,;城市低保救助3145户、4839人次,发放资金339.6412万元;特困供养人员救助17873人次,发放资金1829.4993万元。临时救助救助871人次,救助163.24万元。20253月执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新标准每人每月800元,12月已补发。

 

已完成

按时足额做好各项救助金发放工作。

8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

我区2025年度实际资助参保人员类型为:低保、特困、孤儿、残疾人和监测户。其中

1、资助特困2000人,资助金额800000元;

2、孤儿229人,资助金额91600元;

3、低保户6029人,资助金额2170440元;

42025年度全区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172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代缴个人参保资金标准为每人200元,共计34400元。

残疾人资助情况

2025年度全区有11946位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纯残疾人有8429人,资助标准每人每年400元,共需资助3371600元(其中市、区各承担1685800元);

残疾人中的低保户有3506人,医疗救助资金资助代缴个人参保资金标准为每人360元,共计1262160元;差额部分每人每年40元由市区残联按各50%比例资助,市、区残联各承担70120元;

残疾人中的监测对象有11人,先按监测户身份由医疗救助资金按50%比例资助,每人每年资助200元,差额部分每人每年200元由市区残联按各50%比例承担,即市、区残联各承担100元,合计区级财政需承担每人每年300元,共3300元,市残联承担每人每年100元, 共1100元。

综上,区财政合计需资助金额6117820元(市残联需要资助1757020元)。

 

序时推进

区财政已拨付300万资助款项,还剩余3117820元资金尚未拨付。

目前区财政还剩余部分资金尚未拨付,下一步将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尽快将剩余资金拨付到位。

6

区工会

、区司法局

9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10人次

已救助困难职工14人,发放救助金10.2469万元,其中生活救助,11人,医疗救助1人,子女助学2人。

 

已完成

 

 

10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不少于470件。

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9

11

序时推进

1区级配套资金尚差12万元没有到位。

2已使用经费区财政不能及时足额发放,资金拨付进度落后序时进度

加强援助宣传,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实事的社会知晓率。规范法律援助流程,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加快经费使用和拨付进度。

7

区残联

11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困难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不少于950名。

1.已为全区333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康复训练进行中。

2.已为6名肢体残疾人精准适配假肢,为35名残疾儿童定制矫形器及儿童轮椅、助行器等辅具,待厂家完成生产后将开展适配                                    3.已为37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实物补贴。

4.已完成收集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神审核工作,受理申请749人。

 

已完成

 

继续实施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聚焦个性化需求,拓展康复服务范围,做好训练、辅具适配等工作,确保帮扶落地见效。

8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2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80人。

已完成80人,其中军属1例,帮扶资金达7.24万元

 

已完成

区财政资金预算资金偏少,拨付不及时,大部分困难帮扶方式不多,解决几百元资金,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造成困难的原因大部分因病、因灾祸、年龄偏大,在生活帮扶、医疗救助上按政策解决点问题,但就业、创业上缺乏有效措施。

1.充分发挥区、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主动作为、因人施策,切实做到应帮尽帮、应援尽援帮援及时。重点帮扶因遭遇临时性、突发性事件或大病重残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

2.设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有效拓宽援助渠道。根据帮扶援助对象的困难程度、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救助保障水平等因素,对受助对象进行生活、医疗、就业等方面帮扶援助;

3.按照“普惠加优待”原则,加强与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医保、工会、残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在用好用足各项社会普惠政策的基础上,摸清全区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底数,对困难退役军人实施精准帮扶,帮助其缓解实际困难。

9

区教育局局

13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0.6人次。

完成春季学前教育资助499人,发放资金29.94万元;义务教育阶段资助2271人,已发89.9375万元;雨露计划482人,待发资金72.3万元。

11

低于序时进度

雨露计划资金没有发放,等待区财政支付。

继续做好秋季学生资助工作,完成全年任务。

10

区残联

14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85人次

区残联组织在夹沟镇、泥河镇等地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111人次,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已完成

 

做好调查回访和资金拨付工作,通过走访、电话等方式摸清实际情况;及时、精准拨付资金,严格监管使用,保障政策红利直达受益对象。

15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95人。

潘集区在芦集镇、贺疃镇为107名就业年龄段相关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残疾人的生存质量和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改善,目前项目正常实施中。

 

已完成

 

继续做好托养工作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照料质量、安全保障等情况,结合日常巡查和反馈意见,督促机构提升服务,守护托养对象权益。

11

区残联

16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85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潘集区已对85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开展了无障碍改造工作,项目改造已完成。

 

已完成

 

做好无障碍改造工作的调查回访,通过实地走访、电话问询等方式,了解改造后的使用情况和实际需求,收集反馈意见,及时跟进问题,推动优化改进,确保改造真正贴合需求、发挥实效。

12

区教育局

、区卫健委

17实施安心托幼行动,新增托位300个,千人口托位达5.0

今年已完成304个,全区可提供托育服务数1613个,千人口托位数5.0个。

 

已完成

 

 

18实现潘集区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现有幼儿园60所,其中36所幼儿园开设了2-3岁托班,60%的开设了托班。

 

已完成

配合区卫健委督促指导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进一步扩大托育服务资源。

配合区卫健委督促指导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进一步扩大托育服务资源。

19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0%以上。

截止到五月底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68.8%

9

序时推进

公办园效益低、资源少,办园水平低,很难吸引幼儿入园。

1)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收归公办进度,确保2025年秋季学期办成真正意义的公办园,切实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引领辐射作用。

2)加快区机关幼儿园(旧址)改扩建进度,确保秋季学期开园招生。

 

13

区教育局

20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对129间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进行改造。

潘集区不涉及

 

 

 

 

21实施中小学生阳光体育促进行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

潘集区积极响应号召,大力实施中小学生阳光体育促进行动,全力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区内各学校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上午、下午各安排一次时长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

 

已完成

缺少专职体育教师,大课间活动质量不高

加强督查,培训教师,确保大课间活动质量

14

区教育局

22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各级各类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0.49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2.3人左右。

各级各类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0.5349万人,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2.3453万人

 

已完成

 

继续推进老年教育参学人数,提升各级老年教育机构完善课程结构,吸引更多老年人口参与。

15

区卫健委

23实施健康口腔行动,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覆盖28%的适龄儿童。

3-6岁儿童涂氟完成3610人,完成率103.8%6-9岁儿童第一恒牙窝沟封闭完成536人,完成率100%

 

已完成

 

 

16

区卫健委

24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95%以上。

截至924日,全区婴儿活产189人,新生儿疾病遗传代谢病筛查188人,筛查率达99.47 %,异常0人;听力筛查189人,筛查率达到100%,异常0人。

 

已完成

 

 

17

区卫健委

 

252426名七至九年级适龄女生提供国产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服务

截至929日,已接种912人。

 

低于序时进度

 

协调教育部门充分发挥校园阵地作用,从信息传递、资源整合到服务落地形成闭环,逐步提升家长和学生的接种意愿,推动疫苗接种工作有序开展。

26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2250人次宫颈癌免费筛查服务。

截我区已完成农村地区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2250人次。

 

已完成

 

 

18

区生态环境分局

27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新增完成3条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已完成3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已完成

 

 

19

区生态环境分局

28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对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信访投诉处理6件。

 

已完成

 

 

20

区交通运输局

29深入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38.665公里。

截止到9月底,我局负责实施的新一轮“四好农村路”提质改造工程38.665公里已经全部完成路基加宽和路面病害修复工作,等待天气转好全面开展沥青混凝土铺筑工作。

1030

序时推进

存在少部分道路障碍物没有及时清除。

下一步工作计划,在不影响秋收工作的前提下,加快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优化施工程序,提高建设速度,争取早日完成建设任务。

21

区住建局

30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300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200个。

潘集区换乘中心项目建成机动车位492个,2025年三月份已经完成,停车泊位任务已经完成

 

已完成

 

 

22

区文旅体局

31完善便民文化设施,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3个公共文化空间。

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已建设完成,并按照建设要求投入使用。依托文化站,2个乡镇级文化空间,也已完成建设,免费对外开放。

 

已完成

经费短缺

根据建设要求,下一步将继续补差补缺,完善相关标准,做好免费开放工作。

32每个公共文化空间年举办各类活动不少于40场、年服务群众不少于2万人次。

至目前,各空间累计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场次38场,累计服务群众28026人次。

12

序时推进

活动经费不足

 

23

区文旅体局

33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每个行政村送演出不少于1场。

完成送戏141场演出任务,完成率100%

 

已完成

民生专项经费不能及时拨付

针对部分剩余资金,待天气凉爽后,继续开展送戏演出工作。

24

区住建局

34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9个。

已完成清表和污水管网清淤,目前正在污水管网施工,沿街广告招牌拆除。

20261

低于序时进度

 

按序时进度实施

25

区住建局

35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推进老旧住宅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常态长效

1、加强老旧小区物业公司的监管和督查,提升物业服务品质。

2、与街道(乡镇)联动,分类指导,实施推进。

常态化推进

已完成

1、老旧小区设施设备不健全

2、入住率偏低

物业管理难度大。

1、加强对现有老旧小区物业企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2、探索新方法、新模式,按类别开展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工作。

3、加大检查与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整治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形成长效机制。

4、长效开展对小区的检查指导工作,针对物业住宅小区内消防安全、车辆停放、飞线充电等安全问题下功夫。

5、持续落实物业住宅小区的季度考评制度和“红黑榜”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更好履行物业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36推动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121

目前,新增停车位180个、充电端口86个,剩余充电桩安装位置已经选定,待安装。

12

低于序时进度

小区原设计未预留充电桩位置,需要重新选定。

持续加强与乡镇对接,选定安装位置,加快推进电动车充电端口安装工作

37实施住宅小区屋面渗漏和外墙脱落维修0.182平方米

我区物业住宅小区外立面隐患问题共计5处,隐患面积0.272万平方米。现已维修0.222万平方米

1、水务大厦小区外墙脱落比较严重,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我单位经过协调,多次沟通,街道社区积极支持配合,安排了专业队伍对小区内的一号楼、二号楼的外墙空鼓和脱落问题进行了部分维修工作,用时20天,工程费用7万元,两栋共计维修1890平方米。目前,已经维修结束,惠及居民568人,积极为居民消除外墙安全隐患。

2、宝辰花园小区,部分外立面脱落隐患问题安排专业维修队伍进行了维修工作,维修面积340平方米。

 

已完成

部分住宅小区未缴纳维修资金,整改维修责任主体难已确定。

已缴纳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住宅小区,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委会,启动专项维修基资金,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对建筑外立面隐患问题报修。没有维修资金的小区,积极对接街道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制定维修方案,推进整改。积极为居民消除外墙安全隐患

38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15台。

和谐家园小区14部电梯已经安装完成,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世瑞商厦小区1部电梯,电梯安装公司已经完成现场测量,数据交电梯生产厂家待加工。

 

序时推进

尚有1部未安装。

督促施工单位尽快排产施工。

26

区水利局

39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

截止2023年底,我区已完成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实现农村区域供水规模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为实现更高质量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我区实施袁庄水厂扩建工程EPC项目,由袁庄水业有限公司(首创)独立出资实施该项目。241119日,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项目稳步推进。目前,袁庄水厂二期改扩建项目整体工作进度已达到90%,项目正按照序时进度要求,加快推进,预计2025年年底全面完成省水利厅下达的目标任务。

11月底

序时推进

区水利局积极协调要素保障,加快袁庄水厂扩建项目的推进,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省水利厅下达的目标任务。

40新增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村庄17个。

工程已完工,并投入试运行。

 

已完成

 

 

27

区工会

41推动全工会驿站增能提质,建设1个全国和安徽省最美工会驿站。

已重点培育烟草专卖分局工会驿站、田集街道24小时智能工会驿站、平圩政务大厅工会驿站、河道局工会驿站增能提质,创建1个省级最美工会驿站

12

序时推进

 

 

28

区发改委

42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2家左右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

2家平价商超已运营,2025年元旦、春节、五一、端午期间,共计让利7.83万元,有效保障了低收入群体的正常生活秩序。

常态化推进

已完成

 

 

29

区市场监管局

43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1食安名坊,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

已向市局报送潘集区袁庄百草膏梨膏糖加工厂为重点培育对象,已完成市级验收。

 

已完成

 

加大对培育对象的帮扶指导力度,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资金奖补等多种形式,指导推动培育对象开展生产条件再提高、生产工艺再优化、生产管理再规范等相关工作,帮助培育对象逐条对照评分标准补缺补差、规范提升。

30

区市场监管局

44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15批次

已开展你点我检15批次

 

已完成

 

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便民活动

45)开展药械妆抽检800批次。

潘集区不涉及

 

 

 

 

 

    正在更新中...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