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1211040004号建议的答复函
葛月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潘集区乡村振兴专干薪资待遇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乡村振兴专干薪资现状
根据我区现行政策,村级乡村振兴专干薪资待遇标准自招聘以来暂未调整,仍为1800元/月。此标准与目前村干部工资待遇确实存在一定差距。
二、已采取的工作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已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系统梳理乡村振兴专干岗位职责、薪资结构及全区同类岗位待遇水平,并于2025年3月形成《关于提高乡村振兴专干薪资待遇的请示》,拟提交至区政府审议。目前,该建议正按程序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持续跟进区政府审议进展,积极配合财政、人社等部门完善调整方案,推动薪资待遇政策尽快落地,切实提升乡村振兴专干工作积极性,为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0554-4971172
联系人:汪全胜、郁文兵
潘集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31日
皖公网安备 34040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