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明确窨井盖维护主体的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5-29 18:05信息来源:潘集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李景喜代表:

您在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明确窨井 盖维护主体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住建局负责市政道路管养,关于淮潘公路平圩段住建局已经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维修更换。煤化工大道、淮河路不 在我区市政道路管辖范围内。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住建工作,为我区住建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

联系电话:18955405565

联系人:代梦喜


潘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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