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明确窨井盖维护主体的建议》的答复函
李景喜代表:
您在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明确窨井 盖维护主体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住建局负责市政道路管养,关于淮潘公路平圩段住建局已经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维修更换。煤化工大道、淮河路不 在我区市政道路管辖范围内。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住建工作,为我区住建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 类
联系电话:18955405565
联系人:代梦喜
潘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7日
皖公网安备 34040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