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执行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9-24 11:56信息来源:潘集区应急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4年7月11日以来,受上游泄洪影响,淮河流域水位持续增高。据淮河淮南站数据显示,7月11日-7月20日淮河水位从17.61米升至23.16米,超警戒水位86公分,造成潘集区高皇镇程小湾部分农田遭受洪水淹没。按照区防指要求,高皇镇淮上、安台等行政村紧急转移部分群众。2024年8月8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印发文件预拨我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7万元,现将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8月8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的通知》预拨淮南市中央救灾资金59万元,其中潘集区47万元。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工作程序,结合潘集区洪涝灾害受灾实际情况,经潘集区应急管理局党委研究决定,对高皇镇淮上、安台等行政村因灾转移群众进行应急期生活救助。截至目前,已完成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工作。

二、已使用资金支出情况

根据《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受灾群众救助)使用说明》《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定和淮南市有关要求,潘集区应急管理局印发《潘集区2024年首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此次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救助标准分为三类,一类是对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散居孤儿、支出型困难家庭、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特困人员、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群众(符合之一及以上人员,下同),按照人均400元-600元进行救助;二类是对受灾家庭成员出现较大伤病等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群众,按照人均200-400元进行救助;三类是对受灾造成基本生活有一定困难的家庭实施的救助,按照人均200及200元以下标准进行救助,共救助高皇镇淮上、安台等行政村受灾群众509户1963人,发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7万元。

三、资金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潘集区应急管理局印发《潘集区2024年首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高皇镇人民政府要及时跟踪调度,确保资金全部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严禁出现优亲厚友平均发放截留挪用、发放迟缓沉淀不用等违规违纪情况,高皇镇要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截至目前,此次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已通过安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发放系统发放至高皇镇淮上、安台等行政村每名受灾群众账户中。

通过此次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工作,发现部分行政村工作人员信息采集不精确、材料填写不规范等情况,造成发放工作进展缓慢。下步,潘集区将深入总结此次救灾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聚焦关键环节,总结经验教训,做好查纠整改,持续提升潘集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能力和镇村工作人员救灾资金发放工作水平。

四、下一步打算、工作措施

潘集区高度重视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工作,严格程序、明确流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文件规定完成救灾资金发放任务。下步,潘集区将深入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开展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发放培训工作,明确发放流程、规范表格填写,持续提升镇村工作人员资金管理意识和资金发放工作水平,为下步冬春救助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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