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实施50项民生实事2024年1-4月进度表

发布时间:2024-05-17 16:49信息来源:潘集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全区实施50项民生实事2024年1-4月进度表

类别

序号

年度目标任务

进展情况

牵头责任单位

一、促进就业(3项)

1

1)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新增城镇就业3000人左右

目前,新增城镇就业1554人,完成任务量的51.8%;22个城市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正在按照建设标准推进中,确保年底前全部顺利通过认定。

区人社局

2)“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37个城市社区的60%

截至目前,实现全区22个城市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的建设标准,达到城市社区的59.4%。

3)实现全区22个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的建设标准

22个城市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正在按照建设标准推进中,确保年底前全部顺利通过认定。

2

4)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目前,我区主要是宣传政策,待毕业季集中摸底登记,予以创业补贴,力争做到应补尽补。

区人社局

3

5)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300人次

今年以来,累计完成培训家政服务人员450人次完成率34.6%。

区商促局

6)新增家政服务人员700人

新增服务人员尚未统计,一般每年9月份左右会有鉴定结果。

二、社会保障(5项)

4

7)规范确定和调整低保标准

321日民政部等4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低保标准根据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量化比例确定。省民政厅指导意见正在征求意见中。

区民政局

 

8)加强城乡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生活保障

农村低保执行标准755元每人每月,城市低保执行标准784元每人每月。2024年1至4月份城乡低保累计救助20783户、40169人次,发放救助金2199.33万元;特困人员供养累计救助8122人次,发放救助金710.48万元。

5

9)推进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提升,对公建公营敬老院按照平均每年每院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推进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提升,对公建公营敬老院按照平均每年每院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正在实施,省资金已到位,我局已向区政府申请拨付,区领导已签批,手续已完善,待财政拨款。

6

10)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不少于6个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

(备注:2024年潘集区无任务)

7

11)实行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理

这项工作初步开展,处于探索阶段,目前,仍缺乏相关工作经验。“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需符合退休条件的退休人员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阅读须知、填写信息、上传材料等业务人员签领任务,在线审核办理、推送任务、办结事项;办结后需退休人员可在我的办件中查询业务进展相关情况。

区人社局

8

12)稳步推进长期维护保险制度建设

按照市局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推进我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工作。

区医保局

三、困难群体救助(12项)

9

13)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10户

截至4月底,潘集区工会已开展生活救助一次,救助在档困难职工8人,救助金额1.7375万元。

区工会

14)为困难职工提供子女助学1户

金秋助学正在开展摸排工作。

15)为困难职工提供医疗救助3户

医疗救助正在收集困难职工资料

10

16)为全区134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

截至目前,潘集区共为全区345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

区残联

17)辅具假肢矫形器适配任务9人

辅具适配申请7人。

18)为147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

目前潘集区已有30名持证残疾人适配了基本型辅助器具。

19)为713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

目前区残联已拟定各乡镇任务数,6月底前完成精神病药补申请人员审核工作。

11

20)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106人(次)

市残联下达2024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潘集区任务数106人,区残联将适时组织培训。

区残联

 

21)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95人

2024年市残联下达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潘集区任务数95人,目前,潘集区在古沟乡、架河镇为120名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残疾人的生存质量和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改善,目前项目正常实施中。

12

22)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21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目前我区已对23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开展了无障碍改造的前期入户评估,改造方案已制定,已报市残联审核。改造方案待市残联审核通过后将开展改造工作,8月底完成全部改造工作。

13

23)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205户

适老化改造205户摸底工作已完成,已委托第三方进行入户评估,争取5月底挂网招标。

区民政局

24)支持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不少于1个。

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正在实施改造,位于田集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预计5月底完成。

14

25)加强困难大病患者救治,救助血友病困难患者1人次

加强困难大病患者救治,救助血友病困难患者1人次,已上报市民政局,待市局资金到位及时按每名3000元打卡发放。

区民政局

 

26)救助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9名

救助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10名,已上报市民政局,待市局资金到位及时按每名3000元打卡发放。

15

27)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全部提高到86元/月

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数据核查。按季度将享受两残补贴人员信息与残疾人 、脱贫人口、享受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人员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及死亡人员等信息进行交叉比对 ,对发现的疑点数据通报各县区核查 ,对不再符合补贴发放标准人员及时退出保障,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28)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情况

1至4月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累计救助17276人次,发放救助金148.57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救助23875人次,发放救助金205.32万元。

 

16

29)做好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全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470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强化法律援助案件全过程管理

截至4月30日,共受理审批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48件,目标任务完成率为52.8%,法律援助经费使用21.96万元,财政已支付10.5万元。

区司法局

17

30)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64人

截至目前,已完成43人,其中42人是退役军人,烈属1人,军属0人,完成率67.19%。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8

31)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作用。全区178家村(社区)成立“救急难”互助社,实现每家互助社具备3万元的启动资金

18村(社区成立“救急难”互助社方面。制发本辖区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在规范筹集资金、组织村(居民)互助、开展急难救助、严格监督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的示范文本,目前在筹备启动资金中。

区民政局

19

32)分类资助低收入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应保尽保

截至目前我局2024年共资助特困人口2056人次,合计金额781280元;

区医保局

33)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分别按不低于80%、75%、60%的比例给予救助,实现应救尽救

资助低保对象6386人次,合计金额2184012元;资助监测对象190人次,合计金额36100元。

20

34)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十四五”期间养育基础标准按照年增幅不低于上年的5%动态调整,2024年全区分散和集中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1300元/月,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

扎实做好孤儿月度走访 ,村居儿童主任通过入户 、电话、视频等方式了解情况,走访问需,宣传政策,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进行关心关爱。

 

区民政局

35)2024年全区分散和集中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情况

2024年1月起分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300元每人每月,1至4月份累计救助808人次,发放105.04万元。

四、教育惠民(5项)

21

36)实施“安心托幼”行动,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5%

我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10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60.32%。

区教育局、区卫健委

37)全区新增托位344个,千人口托位数达4.86个

截至目前完成任务数92个。

38)2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目前,全区65所幼儿园中,已有39所幼儿园开设了托班,幼儿园开设托班率是60%。任务完成率300%。

39)区级独立公办托育机构、示范性托育机构、公立医疗机构托育点建设1个

预计今年完工。

22

40)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备注:2024年潘集区无任务)

区教育局

23

41)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对415间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进行改造

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已统计4个乡镇的中小学教室间数415间。

24

42)积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开展困难学生资助

2024年春季,学前教育资助547人,金额32.82万元,已完成打卡发放。义务教育资助中小学生2297人,金额76.25万元;目前已录入“安徽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系统”,等待财政打卡发放。下一步我们继续协调财政,尽快完成打卡发放工作。

区教育局、区残联

43)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不少于10人次

按市残联任务数潘集区将对9名残疾大学生、6名残疾中职学生进行资助,该项工作目前暂未开展,按市残联要求将在9月底前完成上报。

25

44)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区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0.01万人左右

截至4月底,新增学习人数0.0124万人,完成率100%。

区教育局

45)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1.8万人左右

潘集区老年教育参学人数1.8029万人,完成率100%。

五、卫生健康(3项)

26

46)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牙椅数2021年底增加15%

牙椅数已增加1台。

区卫健委

47)实施健康口腔行动,持续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覆盖22%的适龄儿童

3-6岁儿童涂氟任务数4177人,完成2356人,目标任务完成进度56.40%;6-9岁第一恒牙窝沟封闭任务数2381人,完成1270人,目标任务完成进度53.34%

48)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培训50人

已培训50人,完成率100%。

27

49)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95.5%以上

2024年1-4月本辖区全区活产数为138人,2024年1-4月我区新生儿疾病筛查人数137人,筛查率达到99.28%异常0人。听力筛查人数137人,筛查率达到99.28%,异常0人。因北方医院有一新生儿出生即被抱走,家人也签署知情同意书,拒绝做新筛和听筛,所以新筛数和听筛数不能达到100%。

区卫健委

 

28

50)实施农村地区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2000人次宫颈癌筛查服务

实施方案未下发,暂未实施。

六、环境保护(2项)

29

51)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新增完成10条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截至目前,1条水体已治理完成,剩余9条水体均在潘集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里,已完成水体清淤100%,管网建设平均完成85%以上,部分水体开始水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区生态环境分局

 

30

52)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今年以来,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积极开展“三整治一保障”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共整治问题20处,其中餐饮油烟4处;噪音方面11处,恶臭方面5处,均已整改到位。

七、交通出行(2项)

31

53)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17.348公里、安防工程50.941公里、养护工程55.596公里

三个项目目前正在进行施工招投标的前期工作,计划在6月份全面开工建设。

区交通运输局

54)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新建具备3种以上功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7个

在潘集区贺疃镇、芦集镇、潘集镇、泥河镇、高皇镇、祁集镇、架河镇新建具备3种功能以上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

32

55)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公共停车泊位240个

目前已完成123个公共停车泊位建设任务,其中,金玉国际城北侧配建停车场12个,供电大楼配建96个,潘集区文化艺术中心15个。

区住建局、区发改委

八、文体服务(3项)

33

56)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对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实施补助

潘集区于2024年2月5日至24日组织开展了文旅促消费活动,该活动由潘集区商促局、潘集区文旅体局主办,潘集区新华书店承办。消费券总额度为1万元,共发放10元消费券1000张,活动期间,潘集区新华书店实际发放202张消费券10元/张,共核销114张,核销额1140元。

区文旅体局

34

57)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公共文化空间工程,建成不少于1个公共文化空间

潘集区“15分钟阅读圈”--城市书房,是潘集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与安徽淮畔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打造的全新文化空间,是区文化艺术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数月的筹备和装修,现已正式建设完成,面向社会开放。近日,该书店被省委宣传部授予“书香安徽·15分钟阅读圈”城市阅读空间的铭牌。

区文旅体局

58)积极组织公共文化空间开展阅读推广等活动

未收到市局通知,暂未实施。

35

59)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区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

截至4月30日,已完成送戏演出82场次,剩余部分正在稳步推进。丰富了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区文旅体局

九、城乡建设(10项)

36

60)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100个以上

2024年,市住建局下达公共充电桩任务数为100个,我区计划新建150个,目前,公共充电桩建设任务由淮畔集团负责建设。已在文化艺术中心、珠江丽景广场配建公共充电桩38个。

区住建局、区发改委

37

61)实施风电乡村振兴工程,在全省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分配的40.5WM建设规模任务中,分年度完成并争取更多规模,重点帮扶村集体收益2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增加村集体收益

已与区集体经济办、区农业农村局对接,明确2022年村集体经济收益20万元以下的81个行政村名单,并按照第一批40.5WM的规模编制实施方案,淮畔集团正在做前工作。

区发改委

38

62)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备注:2024年潘集区无任务)

区住建局

 

63)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个

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和增补项目共涉及10个老旧小区,目前,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1个小区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预计4月底前挂网。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项目9个小区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争取于8月份挂网,10月份开工。10个老旧小区改造均由淮畔集团负责实施。

39

64)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备注:2024年潘集区无任务)

40

65)加强无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我区打捆72个物业小区已于2022年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2024年,我区上报市住建局无无物业住宅小区。

41

66)推进“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治理成效

我局牵头负责的3个难安置项目金格四海、二十中、金玉国际城已全部完成。

42

67)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和淮河以南地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

经区领导多次和淮南首创洽谈,淮南首创经请示北京首创总部,同意全额投资改建袁庄水厂。目前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预计五月下旬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六月底前开工建设。

区水利局

43

68)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不断提升供电保障能力,供电可靠性从99.90%提高到99.93%

供电可靠性正在不断提升。

区发改委、潘集供电公司

69)全年力争完成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

2024年国网淮南市潘集区供电公司下达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3项,总投资2612.82万元。其中台区工程13项,新增配变35台,新增配变容量1.32万千伏安;线路工程10项,改建10千伏线路15.62公里,改建低压线路3.194公里,改造户表50户。

44

70)巩固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今年以来,全覆盖督查1批次,严格按照文明菜市要求督促市场补漏补缺,完成黄河路菜市场、北城菜市场、古沟乡菜市场、平圩菜市场、祁集菜市场破旧公益广告的更换、卫生集中清理、排水系统疏通等工作;新增1家万盛阳光室内菜市场,目前正在试运营阶段。

区商促局

45

71)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打造3个全省示范性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推动我区工会驿站规范化运行

创建省级示范工会驿站已初步选定创建驿站3个,逐步开展创建工作。

区工会

十、
公共安全(5项)

46

72)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2家左右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

区内新获批的两家“惠民菜篮子”平价店(好又多超市、世纪联华潘集店),于重大节假日及时启动运行,在规定时间段严格执行平价销售政策,让利于民,活动期间,各店货源充足,价格平稳,购销两旺,运行情况良好,为保障节假日消费高峰期重要民生商品稳价惠民发挥着积极作用。

区发改委

 

73)让利金额补贴发放情况。

初步统计,元旦、春节、清明活动期间让利金额约3.35万元

47

74)新增省级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1个

正在推进中。

区市场监管局

75)新增市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2个

正在推进中。

76)深入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示范活动,新增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10个

2024年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充分调动和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引导经营者、行业、城乡基层组织等各类主体以及消费维权志愿者、消费者广泛参与,形成多元参与的良好创建氛围。同时在全区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持续推广“厂商一体化”、同城异店、异地异店等多形式无理由退货模式,推动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落实,引导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成为ODR企业,促使消费纠纷直接在源头化解。2024年截至目前已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95家。

48

77)严打电信网络诈骗,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按照序时进度推进。

潘集公安分局

49

78)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15批次

制定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监督抽检方案,2024年计划抽取15批次民生食品,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按规定开展监督抽检,并及时准确将“你点我检”抽检数据录入国家食品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按要求在区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结果。

区市场监管局

50

79)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1家“食安名坊”,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

制定“食安名坊”培育方案,结合我区食品小作坊产业特点,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申请成为“食安名坊”培育对象。目前,已完成申报培育小作坊初次筛查工作,推选2家食品小作坊进行强化培育。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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