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田集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24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对2024年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现将《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压实工作责任,精准细化分解。各乡镇街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第一责任人,对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承担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负总责,要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抓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把各项任务特别是量化指标任务落实到区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乡镇街道(园区),同时要分解到单位班子成员、到科室、到岗、到人。各牵头单位要迅速行动,立即着手谋划,确保相关政策文件、工作方案、行动计划3月底前全部制定出台。
二、强化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的责任,会同协同单位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定期开展工作自查、现场检查,推动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各协同单位要主动作为,与牵头单位密切合作、扎实推进,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推动工作狠抓落实的强大合力,共同推进目标任务完成。各责任单位在工作落实中遇到确实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三、加强统筹调度,严格督查考核。区政府实行区长带头督办、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区政府办公室跟踪督办的工作机制。区政府将按月进行调度,区政府办公室要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持续跟踪督办,按月督察,按季度通报,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推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2024年1月31日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表
总负责人:闪健
序号 |
主要任务 |
牵头 领导 |
牵头单位 |
协同单位 |
一、持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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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持续开展思想大解放、环境大优化、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任务大落实,更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
闪 健 曹多杰 徐 杉 童 艳 吴科娟子 宋 永 马 刚 胡 伟 |
区政府办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2 |
聚焦“三个务必”“三严三实”,在政府系统深入开展“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 |
闪 健 曹多杰 徐 杉 童 艳 吴科娟子 宋 永 马 刚 胡 伟 |
区政府办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3 |
贯彻市委常委会来潘现场办公会议精神,紧盯不放协调推动议定事项落实落地。 |
曹多杰 徐 杉 吴科娟子 宋 永 马 刚 胡 伟 |
按《关于办理市委常委会赴潘集区现场办公会议定事项的通知》,见附件 |
见附件 |
4 |
坚持重点工作清单化、闭环式管理,优化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
胡 伟 |
区政府办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5 |
审计部门要发挥好经济监督主责作用,做好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协同,从严看好“钱袋子”“账本子”,推动政府过“紧日子”。 |
曹多杰 |
区审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6 |
统计部门肩负着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主体责任,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强化统计执法机制,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
徐 杉 |
区统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7 |
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从严落实“三重一大”要求。 |
胡 伟 |
区政府办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8 |
常态化学法,建立违法行政行为预防和及时纠正机制。 |
胡 伟 |
区政府办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9 |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
胡 伟 |
区政府办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0 |
强化府院、府检联动。规范行政机关应诉行为。 |
马 刚 胡 伟 |
区政府办 区法院 区检察院 区司法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1 |
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推动政府管理服务更加透明高效。 |
胡 伟 |
区政府办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2 |
继续扎实做好阅批办理群众来信、“民声呼应”工作。 |
胡 伟 |
区政府办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3 |
坚持节用裕民,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增收节支,严肃财政纪律,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确保重点支出,兜牢“三保”底线。 |
曹多杰
|
区财政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4 |
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驰而不息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始终保持亲清政商关系。 |
闪 健 曹多杰 徐 杉 童 艳 吴科娟子 宋 永 马 刚 胡 伟 |
区政府办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5 |
全力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整改的实际成效诠释政治上的绝对忠诚。 |
胡 伟 |
区政府办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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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 |
曹多杰 |
区发改委 |
区统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科经局 区住建局 |
17 |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 |
徐 杉 |
区科经局 |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8 |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1%。 |
曹多杰 |
区财政局 |
区税务局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9 |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 |
曹多杰 |
区发改委 |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20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 |
徐 杉 |
区商促局 |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21 |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 |
吴科娟子 |
区人社局 |
各乡镇街道 |
22 |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 |
宋 永 |
区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街道 |
23 |
粮食产量、能耗完成省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
曹多杰 |
区发改委 |
区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24 |
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完成省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
徐 杉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三、坚持不懈加快产业转型,在着力抓工业调结构上积极进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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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坚持地矿一体会商协调机制,做好煤电化企业、煤化工园区服务保障,更好推动产业协作、共融发展。 |
曹多杰 |
区发改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乡镇街道 |
26 |
全力推动500千伏潘集输变电工程、潘集电厂二期、平圩电厂四期等重点项目建设。 |
曹多杰 |
区发改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乡镇街道 |
27 |
推进采煤沉陷区新能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申报实施风光火储氢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谋划布局绿电产业园。 |
曹多杰 |
区发改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乡镇街道 |
28 |
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规划建设,规划实施集中供热管网工程,有效利用燃煤电厂富余蒸汽产能。 |
曹多杰 |
区发改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29 |
支持煤机装备再制造企业创新发展。 |
徐 杉 |
区科经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30 |
推进道荣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建设。 |
徐 杉 |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区发改委 区商促局 |
31 |
推进新能源智联物流等项目建设。 |
徐 杉 |
淮畔集团 区交通运输局 |
区商促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分局 |
32 |
推进平圩电厂储能电站项目建设。 |
曹多杰 |
区发改委 |
平圩镇 |
33 |
引进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新型电力装备、储能装备制造项目,引进培育充换电服务、汽车新零售、货车综合服务驿站等后市场新业态。 |
曹多杰 徐 杉 |
区发改委 区商促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34 |
推进博普纳米新材料产业园、占兆110千伏电缆及辅料生产基地、新鸿医药胆固醇、海普双极膜等项目建设。 |
徐 杉 |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区政府有关部门 |
35 |
支持阳光水面浮体扩量增产、积极上市。 |
徐 杉 童 艳 |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区财政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
36 |
引进注塑模具制造产业,做好聚乙烯、聚丙烯等材料就地延链展链文章。 |
徐 杉 |
区商促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37 |
加快舜安食品工业园建设投产。 |
徐 杉 |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区农业农村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
38 |
加快豆制品产业园招商满产。 |
徐 杉 |
区商促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39 |
支持米面粮油传统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精。 |
宋 永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40 |
新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家。 |
宋 永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41 |
新增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个。 |
宋 永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42 |
实施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行动计划,全年力争新增规上工业企业30家。 |
徐 杉 |
区科经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43 |
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10%。 |
徐 杉 |
区科经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44 |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支持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建成区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新增科技孵化器企业1家。 |
徐 杉 |
区科经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45 |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家。 |
徐 杉 |
区科经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46 |
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3家。 |
曹多杰 |
区发改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47 |
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家。 |
徐 杉 |
区科经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48 |
完成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88件以上目标。 |
胡 伟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49 |
力争入库技改项目13个,总投资17亿元。 |
徐 杉 |
区科经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50 |
深化产教融合发展,搭建校企常态化合作平台,推进淮南联合大学潘集分校中安班、嘉玺班和退役军人预科班建设,围绕新兴产业发展加快职业教育学科优化,提升教育服务发展能力。 |
吴科娟子 |
区教育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51 |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人才引育留用扶持政策,建立财政预算300万元的人才奖补资金,拿出“真金白银”推动人才政策“免申即享”。 |
吴科娟子 |
区人社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52 |
新增技能人才1300人。 |
吴科娟子 |
区人社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53 |
新培育“50•科技之星”创新团队1家以上。 |
徐 杉 |
区科经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54 |
支持淮畔集团与安徽省城建设计院加强战略合作,组建合资公司。 |
曹多杰 |
区财政局 淮畔集团 |
区住建局 |
55 |
支持淮矿加油加气综合能源站尽快运营。 |
徐 杉 |
区商促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潘城建设公司 有关乡镇街道 |
56 |
结合春节等传统节假日,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持续开展促销系列活动。 |
徐 杉 |
区商促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57 |
打造袁庄城区、平圩滨河新城特色街区,改造提升夜间消费载体,推动餐饮、住宿、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稳步增长。 |
徐 杉 |
区商促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田集街道 平圩镇 |
58 |
提振房地产消费,稳步推进房券安置,促进存量房源消化。 |
胡 伟 |
区住建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59 |
做好文旅产业规划,推动武庙生态园、创大生态园设计建设,盘活后湖生态园等闲置低效场所,因地制宜开发美丽田园、农耕体验、研学教育等乡村旅游产品,打造消费新场景、新体验。 |
童 艳 |
区文旅体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60 |
力争新增限上商贸单位20家。 |
徐 杉 |
区商促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61 |
力争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1家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 |
曹多杰 |
区发改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四、坚持不懈扩大有效投资,在着力抓招商上项目上积极进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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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聚焦招商重点,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绿色食品三大新兴产业,开展委托招商、驻点招商、商协会招商,突出招大引强、招新引优、补链强链。 |
曹多杰 徐 杉 宋 永 |
区商促局 区发改委 区科经局 区农业农村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63 |
强化招商力量,发挥领导带头作用,配优配强驻外招商队伍,用好社会招商力量,提高成功率和实效性。 |
闪 健 曹多杰 徐 杉 童 艳 吴科娟子 宋 永 马 刚 胡 伟 |
区商促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64 |
开展潘集区返乡创业“凤还巢”工程,编制实施方案,激励乡镇比拼,完善扶持政策,着力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 |
徐 杉 吴科娟子 |
区商促局 区人社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65 |
全年开展招商推介会4场次,力争引进亿元以上项目20个、省外资金45亿元以上。 |
徐 杉 |
区商促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66 |
落实重大项目周调度、领导包保等机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投资,聚焦备案开工率、投资完成率、项目竣工率,深化“五比”考评。 |
闪 健 曹多杰 徐 杉 童 艳 吴科娟子 宋 永 胡 伟 |
区发改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67 |
建立项目尤其是政府类资金项目从立项、开工、纳统、投资、竣工验收全流程从严监管,提升全流程帮办、代办、包办服务,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提效。 |
曹多杰 徐 杉 |
区发改委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68 |
3亿元以上省重点项目新开工2个、续建4个、竣工2个。 |
曹多杰 |
区发改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69 |
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全年计划报批土地6500亩,供地不少于6900亩,处置批而未供土地800亩。 |
曹多杰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分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70 |
主动向上争取对接,对标增发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重点投向,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加快办理前期手续,提高项目成熟度,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盘子”。 |
曹多杰 |
区发改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71 |
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民间投资增长10%。 |
曹多杰 |
区财政局 区发改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72 |
规划实施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 |
徐 杉 |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淮畔集团 潘城建设公司 祁集镇 |
73 |
加快推进国家级大宗煤电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结合铁路和煤电固废优势,发展循环经济及大宗商品物流园。 |
曹多杰 |
潘城建设公司 |
区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74 |
加快潘东新城智造园建设进度。 |
曹多杰 |
潘城建设公司 |
区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75 |
加快潘东新城智造园招商力度,力争完成60%以上企业签约入驻率。 |
徐 杉 |
区商促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76 |
实施经开区北区7个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一企一策”专班推进。 |
徐 杉 |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区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乡镇街道 |
77 |
完善园区土地和产业规划,加快推进经开区北区基础设施提升,加强精细化工园区“一企一管”改造,增强安全应急标准,完成园区管委会两栋大楼外立面改造。 |
徐 杉 |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潘城建设公司 区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乡镇街道 |
78 |
通过引进发展建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企业总部经济,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力争实现产值和税收均翻一番的目标任务。 |
徐 杉 |
区商促局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79 |
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以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规上服务业等为重点,出台民营经济培育发展扶持政策。 |
徐 杉 |
区商促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80 |
落实国家金融支持民营经济“25条”。 |
曹多杰 |
区财政局 区发改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81 |
建立完善“政银担企”四方联动机制。 |
曹多杰 |
区财政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
82 |
加强新生代企业家队伍建设,开展优秀民营企业表彰。 |
曹多杰 徐 杉 |
区科经局 区发改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83 |
支持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谋项目引企业,建设小微园,发展一镇一品特色产业群。 |
曹多杰 徐 杉 |
区发改委 区商促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分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五、坚持不懈做优城区品质,在着力抓功能提质量上积极进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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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强化城市发展合理规划,推进袁庄城区规划编制,做精重点区块专题规划和城市设计,加强重点区域集中开发,实现公共服务资源布局、产业发展布局集约高效,推进城市价值提升。 |
童 艳 胡 伟 |
淮畔集团 区住建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分局 田集街道 |
85 |
深化与煤化工园区产城融合发展。 |
曹多杰 |
区发改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乡镇街道 |
86 |
推进刘圩棚改一期项目建成使用,加快刘圩棚改二期项目建设进度。 |
胡 伟 |
区住建局 |
潘城建设公司 区政府有关部门 田集街道 |
87 |
编制城区绿化方案,加强公园绿地建设,新建“口袋公园”2个。 |
胡 伟 |
区住建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田集街道 |
88 |
开展“难安置” “难办证”问题整治,全面排查建账,全面完成任务。 |
曹多杰 胡 伟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分局 区住建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89 |
开工建设峨眉山路,建成泥河路,改造提升天柱山南路,开展淮潘公路提升工程前期。 |
胡 伟 |
区住建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乡镇街道 |
90 |
加快潘三污水处理厂改扩建、袁庄自来水厂二期和中水厂项目建设,实现城区供水全覆盖。 |
胡 伟 |
区住建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乡镇街道 |
91 |
推进飞腾天然气居民燃气安装工程、凤潘次高压管网工程,推动“瓶改管”改造。 |
胡 伟 |
区住建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92 |
实施城市排水排涝、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强化区域内易涝点治理。 |
胡 伟 |
区住建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93 |
新建公共停车泊位240个,配建充电桩90个。 |
胡 伟 |
区住建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94 |
健全网格化、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着力抓好经营秩序、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薄弱环节整治,破解城市环境卫生、占道经营、私搭乱建、违规停车、空中飞线等难题。 |
胡 伟 |
区城管执法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95 |
深化“皖美红色物业”建设,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
胡 伟 |
区住建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田集街道 |
96 |
完善垃圾分类,谋划实施城镇垃圾分类中转站项目。 |
胡 伟 |
区城管执法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97 |
推进入潘门户、重要干道及乡镇驻地周边整治提升。 |
胡 伟 |
区城管执法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98 |
依法加强房地产项目开工、施工、销售、验收全过程监管,加强在建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推动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
胡 伟 |
区住建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
99 |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打造“小且美”、业态多元新型文化空间。 |
童 艳 |
区文旅体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00 |
加强融媒体中心平台建设,创作编排一批记录“五大攻坚行动”“一区四基地”建设的视频短片。 |
童 艳 |
区融媒体中心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01 |
做好淮南淮河大桥、S63怀凤高速淮南段、S10扬淮高速淮南段等重点项目服务保障。 |
宋 永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02 |
做好G345田集至姬庄子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泥河至田集段前期工作。 |
宋 永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03 |
谋划实施县乡道路改造、道路安防设施提升等项目4个。 |
宋 永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04 |
推动省港航集团和淮河能源集团合作打造铁水联运示范项目,加快货运停车场项目布点建设,打通公铁水联运新通道。 |
宋 永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建投公司 区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乡镇街道 |
105 |
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建设,实现公交化运营全覆盖。 |
宋 永 |
区交通运输局 |
淮畔集团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六、坚持不懈推进乡村振兴,在着力抓“三农”增效益上积极进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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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建设高标准农田10.7万亩。 |
宋 永 |
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07 |
实施农业生产“大托管”改革扩面提标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土地整治及“小田并大田”,分类推进撂荒地治理利用。 |
宋 永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08 |
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400亩、补充耕地1000亩。 |
曹多杰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分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09 |
粮食产量保持在34.4万吨以上。 |
宋 永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10 |
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扩大高品质“店集贡米”生产基地种植面积,加快建设10万亩大豆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 |
宋 永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11 |
深化科技特派员联村助农作用。 |
徐 杉 宋 永 |
区农业农村局 区科经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12 |
整合用好各类“三农”资金,不撒胡椒面,集中发展特色产业,激励乡村能人创业,形成更多有效联农带农,激活乡村经济的效果。 |
宋 永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13 |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三保障一安全”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确保不发生新的返贫致贫。 |
宋 永 |
区乡村振兴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14 |
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就业稳定在6000人以上。 |
宋 永 |
区乡村振兴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15 |
支持乡镇引进电商平台,与龙头农业化生产企业赋能店集贡米、潘集酥瓜、淮南牛肉汤、芦集圆子等特色农产品发展。 |
徐 杉 宋 永 |
区商促局 区农业农村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16 |
做好“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增值大文章,规范化发展畜禽养殖,推进开工凯盛浩丰设施农业项目,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
宋 永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17 |
深化与安徽科技学院合作。做好肉牛产业发展顶层设计,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建设肉牛标准化养殖基地2个以上,肉牛出栏量8200头。 |
宋 永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18 |
培育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6家。 |
宋 永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19 |
新增集体经济强村10个,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15%。 |
宋 永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20 |
推进剩余31个村庄规划编制。 |
曹多杰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分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21 |
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 |
宋 永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22 |
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目标。 |
宋 永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23 |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域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治。 |
宋 永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24 |
完成5个省级中心村和武庙精品示范村建设任务,申报省级中心村5个,精品示范村1个。 |
宋 永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25 |
争取沿淮泵站改造、利民新河治理、中型灌区改造和小型灌区改造等4个项目落地。 |
宋 永 |
区水利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乡镇街道 |
126 |
推进淮河干流峡山口至涡河口段行蓄洪区调整工程(潘集段)项目建设。 |
宋 永 |
区水利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乡镇街道 |
127 |
组织开展特色乡村文化活动和文艺下乡活动。 |
童 艳 |
区文旅体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七、坚持不懈加强绿色发展,在着力抓治理优生态上积极进取 |
||||
128 |
常态化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扎实推进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
徐 杉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29 |
抓好泥河湿地治理,制定泥河流域综合管理办法。 |
曹多杰 |
区林业中心 |
区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乡镇街道 |
130 |
落实“五控”措施,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四级包保责任制。 |
徐 杉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31 |
加强河湖保护力度,确保省控水面、入河排污口、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 |
徐 杉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32 |
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
徐 杉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33 |
谋划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河湖水系连通综合治理项目,力争进入省级项目库。 |
宋 永 |
区水利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34 |
编制实施农村黑臭水体三年行动方案,完成8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
徐 杉 |
区生态环境分局 淮畔集团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35 |
完成五一大沟、杨圩大沟2条城市返黑返臭水体治理。 |
胡 伟 |
区住建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田集街道 |
136 |
开展煤系固废堆场专项整治,强化管控和综合利用。坚持疏堵结合,依法坚决取缔非法社会堆场,布点建设规范堆场。 |
徐 杉 胡 伟 |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城管执法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37 |
加强国家大宗固废利用基地产业建设,提升煤系固废消纳和处置能力。 |
徐 杉 |
区科经局 |
潘城建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38 |
加快采煤沉陷区潘一矿生态修复、潘四东矿西翼采区生态修复等项目建设。 |
曹多杰 |
区发改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分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乡镇街道 |
139 |
巩固提升河(湖)长制、林长制成果,创建省级森林村庄2个。 |
曹多杰 |
区林业中心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40 |
落实碳达峰专项行动,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协同增效,完成年度节能减排任务。 |
曹多杰 |
区发改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41 |
构建清洁运输体系,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
曹多杰 宋 永 |
区发改委 区交通运输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42 |
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 |
胡 伟 |
区政府办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43 |
推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
胡 伟 |
区城管执法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八、坚持不懈深化改革开放,在着力抓动能添活力上积极进取 |
||||
144 |
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盘活用好国有资产,加快市场化转型,做大做强淮畔集团,确保潘城建、潘建投公司稳定发展。 |
曹多杰 童 艳 |
区财政局(国资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45 |
以强化监管、健全制度、防范风险为重点,规范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 |
曹多杰 童 艳 |
区财政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46 |
推进税收征管改革。 |
曹多杰 |
区税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47 |
巩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成果。 |
曹多杰 童 艳 |
区财政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48 |
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标准地和“亩均论英雄”改革,盘活利用闲置土地100亩、低效工业用地70亩,确保通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中期评估。 |
曹多杰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分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49 |
做好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 |
宋 永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50 |
推进电子证照试点,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 |
宋 永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51 |
主动跟踪国家和省市支持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产业、项目、政策“三清单”。 |
曹多杰 |
区发改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52 |
编制实施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承接与我区契合度高的优势产业。 |
曹多杰 |
区发改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53 |
深化与闵行区吴泾镇、无锡市梁溪区在招商引资、园区共建、产业转移、人文交流、干部挂职等方面对接合作,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 |
曹多杰 |
区发改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54 |
全年外贸进出口实现4000万美元,增长18%,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000万美元。 |
徐 杉 |
区商促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55 |
制定实施《潘集区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 |
徐 杉 |
区营商办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56 |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理解、尊重、成全企业家,做实政企沟通平台,坚持民营企业家恳谈会制度,依法有效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
徐 杉 |
区营商办 |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57 |
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
徐 杉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九、坚持不懈建设平安潘集,在着力抓统筹守底线上积极进取 |
||||
158 |
依法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做好金格四海、泰府名邸、宝辰花园、万盛阳光等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化解。 |
曹多杰 胡 伟 |
区住建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59 |
坚决贯彻“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守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
胡 伟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60 |
强化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发行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曹多杰 |
区财政局 区发改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61 |
加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
曹多杰 |
区财政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62 |
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 |
曹多杰 |
区应急管理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63 |
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
马 刚 |
区交警大队 |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64 |
加快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提升消防救援装备力量,完善应急响应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应急管理水平,力争实现连续七年被评为“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目标任务。 |
曹多杰 |
区应急管理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65 |
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 |
马 刚 |
区司法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66 |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运用“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机制。 |
马 刚 |
区信访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67 |
落实好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常态下访等制度,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
闪 健 曹多杰 徐 杉 童 艳 吴科娟子 宋 永 马 刚 胡 伟 |
区信访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68 |
推行信息化根治欠薪模式,严格落实黑名单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 |
吴科娟子 |
区人社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69 |
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打早除小”工作向纵深发展,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
马 刚 |
潘集公安分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十、坚持不懈增进民生福祉,在着力抓保障暖民心上积极进取 |
||||
170 |
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统筹做好农民工、退役军人、采煤沉陷区失地农民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新增城镇就业4800人。 |
吴科娟子 |
区人社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71 |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依托淮南新材料产业学院,有针对性开展技能人才培养。 |
吴科娟子 |
区人社局 区教育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72 |
坚持以创业带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开发各类就业岗位640个。 |
吴科娟子 |
区人社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73 |
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养老、工伤、失业、医保等社会保险覆盖面和服务质量。 |
吴科娟子 |
区人社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74 |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
童 艳 |
区文旅体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75 |
加强凤台抗日民主纪念园等红色资源保护利用。 |
童 艳 |
区文旅体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 |
176 |
加强国防动员、全民国防教育、双拥共建、兵役征集、后备力量建设等工作,依法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
曹多杰 胡 伟 |
区发改委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77 |
确保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 |
吴科娟子 |
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78 |
持续嫁接优质教育资源,纵深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
吴科娟子 |
区教育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79 |
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与在淮高校见习合作机制。 |
吴科娟子 |
区教育局 区人社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
180 |
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一校一策”工作。 |
吴科娟子 |
区教育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
181 |
稳妥推进小规模学校撤并。 |
吴科娟子 |
区教育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
182 |
推进区一小原校区改造成区机关幼儿园、贺疃中学教学楼扩建、区机关幼儿园老校区改建等项目,加强区实验中学功能提升。 |
吴科娟子 |
区教育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
183 |
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深化与安理工第一附属医院、市中医院合作,打造市五院“一体两翼”发展格局,完成二甲医院创建。 |
吴科娟子 |
区卫健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
184 |
建成区公办托育中心。 |
吴科娟子 |
区卫健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
185 |
促进中医院传承创新发展,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
吴科娟子 |
区卫健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86 |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
吴科娟子 |
区卫健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87 |
积极拓展与长三角医疗机构的合作。 |
吴科娟子 |
区卫健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88 |
做好芦集镇罗集、窑湖等6个搬迁安置自然庄剩余689户群众的搬迁安置工作。 |
曹多杰 |
区发改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89 |
扎实办好50项民生实事。 |
曹多杰 |
区发改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90 |
推深做实农村互助养老工作。 |
吴科娟子 |
区民政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91 |
关注关爱困难群众,强化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加大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 |
吴科娟子 |
区民政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92 |
保障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
吴科娟子 |
区民政局 区妇联 区残联 |
区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附件:
潘集区提请市级层面帮助解决重要事项
一、关于谋划推进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及耕地“进出平衡”项目问题
主要问题:截至2022年底,全区采煤沉陷总面积15.53万亩,其中农用地13.19万亩(耕地6.76万亩、其他农用地6.43万亩),建设用地1.09万亩,未利用地1.25万亩。沉陷区耕地持续流失。根据第三方测绘单位套核变更调查和采煤沉陷区范围数据,2020年至2022年,潘集区采煤沉陷区范围内耕地流失共计5156.24亩。其中,2020年度潘集区采煤沉陷区范围内耕地流失593.03亩,2021年度潘集区采煤沉陷区范围内耕地流失2791.00亩,2022年度潘集区采煤沉陷区范围内耕地流失1772.21亩。
请求事项:一是建议针对符合条件的采煤沉陷区,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谋划并实施沉陷区生态修复及耕地“进出平衡”项目,建立常态化监管投入机制,合理利用沉陷区内的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通过修复受损的耕地,复垦浅水区土地,提高耕种质量,进而增加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二是在实施沉陷区生态修复项目的同时,积极探索和研究煤矸石井下充填和地面回填等综合利用方法,有效解决煤矸石等煤系固废产品综合利用不足污染环境的问题。三是按照“谁损坏,谁修复”原则,落实实施主体责任,并明确企业源头优化开采方案,减少沉陷,压实生态修复耕地恢复的政治责任。
市级答复意见:(一)关于加大资金投入修复受损耕地。市委、市政府将积极谋划并实施沉陷区生态修复及耕地“进出平衡”项目。一是利用已有采煤沉陷区动态监测成果及朱集东煤矿正在开展的采煤沉陷区动态监测监管试点,结合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部署要求,安排自规部门指导矿山企业落实治理责任、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生态修复及土地复垦任务。二是学深学透省级层面已出台《安徽省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实施意见(试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采煤沉陷区土地征收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支持潘集区开展相关试点探索,逐步解决采煤沉陷区耕地保护难题。三是市级层面继续跑省、跑部,争取关于采煤沉陷导致耕地流出问题的政策支持。目前,省自然资源厅已明确表示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中期评估,按照国家工作部署给予我市相关支持,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接,确保相关政策落地。
(二)关于探索和研究煤研石综合利用。淮河能源集团在潘集区境内3对矿井2022年产生研石625万吨(岩研144万吨,洗研481吨),全部交由东辰公司、东华公司处置利用,目前处置利用率100%。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监管,市政府将继续大力支持潘集循环产业基地建设,通过工业资源转化综合利用、煤研石煤泥低热值煤发电、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方式,将煤系固废物“变废为宝”。
(三)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依据《安徽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矿山企业是在建与生产矿山(包括因政策性关闭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的责任主体,必须落实“边开采、边修复”责任。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督促协调淮河能源集团按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落实“二合一”方案明确的项目,切实履行治理修复责任。
市牵头单位:淮河能源集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牵头领导:曹多杰、徐杉
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关于市级解决淮上淮河大桥土地报批问题
主要问题:淮上大桥项目(340406-GBDCLSYL5-129)涉及两个图斑,面积497.21亩,其中耕地460.26亩。图斑一面积275亩,问题类型为重点工程未批先建,图斑二面积222.1亩,问题类型为督察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该项目用地于2015年12月17日取得国土部批准(国土资函〔2015〕909号),2016年1月4日取得省政府用地批复(皖政地〔2016〕3号)。项目因地质条件变化导致原设计桩基承载力不能满足荷载要求和大桥原线位与1000KV淮南至上海特高压线路交叉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等原因,需对淮上大桥线型进行调整,2016年5月26日省交通厅批准了淮上大桥线型调整变更设计。该项目因取得用地批复(图斑二)在前,规划设计调整批复在后,导致项目275亩土地(图斑一)未报即用。淮上淮河大桥项目涉及征地补偿群众883户,补偿面积585余亩,占地及青苗补偿3223万余元,目前已补偿到位,未为征地群众购买失地保险。淮上淮河大桥改线项目于2017年组卷上报省厅,因政策不通,导致被退件。现在按照新土地管理法要求,需要重新履行报批程序。
请求事项:淮上淮河大桥属于重点工程,前期通过补充报批、申请调整用地批复等方式推进问题整改,因项目无法单独立项、报批政策不明确未能完成审批。需市政府协调帮助解决淮上淮河大桥改线部分(275亩)用地手续,建议由市重点工程管理中心牵头办理土地报批组卷。
市级答复意见:目前,因审批权下放,该项工作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市委、市政府已多次对接省自然资源厅,并在10月28日省自然资源厅主要领导来淮调研期间进行专题汇报,省自然资源厅建议对调整部分重新立项进行报批。
下一步,市政府将继续协调省自然资源厅给予政策支持,并安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积极向上争取指导,推动解决淮上淮河大桥土地报批问题。
市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牵头领导:曹多杰
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分局
三、关于潘一矿地块交付问题
主要问题:淮南矿业集团潘一矿为淮南矿业集团下属生产矿井,于1983年12月26日建成投产,占地约1079亩。2018年,因国家去产能,原潘一矿关停,2019年土地由淮南市政府收储,以矿区铁路为界分南北两个区域,北区370亩,南区682.46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为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国有资产的再配置、再利用,消纳本地煤电固废,加强煤炭清洁利用,我区协同淮南矿业集团通过“企业+政府”合作模式,分开盘活南区、北区。北区由淮南东辰集团所属淮南潘一实业公司竞拍,规划建设煤电固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为2019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批准建设的50个基地之一。南区经市政府、淮南矿业集团同意,由我区进行盘活。我区对该地块规划进行了调整优化,广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结合意向入驻企业需要,组织编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于2022年底完成了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2023年2月22,我区平台公司潘城建设公司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正式取得位于潘集区马东路东侧、规划道路一西侧地块(面积610亩,编号为HNG23002号),规划建设煤电固废大宗商品物流产业基地。2023年3月8日,潘城建设公司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成交地块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淮南挂23002)。合同第二章第十条约定,分两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2023年4月7日前支付一期款项4882.87万元,2024年3月7日前支付二期款项4882.87万元。我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所需款项:2023年2月20日我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1954万元转为第一期土地出让金,又于2023年4月6日缴纳2928.87万元,共计已缴纳土地出让金4882.87万元,占地块出让金总额的50%,并积极筹备剩余资金,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缴纳剩余款项。目前正在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入驻企业厂房建设,并已邀请合肥铁路设计院、国铁蚌埠货运中心淮南经营部、中铁一局、中铁四局实地考察研究推进大宗商品物流园规划设计工作,安徽孛裕实业有限公司已入驻园区,预计年营收20亿元,税收4000万元以上。
该地块(编号为HNG23002号)现由淮河能源公司派驻人员管理,出让地块上的建筑物部分被潘一实业公司占用,只交付了部分地块。按照土地成交确认书约定,市不动产中心已办理成交地块移交手续,但淮河能源老矿井管理事务处潘一矿留守处以未接到上级通知为由不予以移交,影响整体实施和招商。
请求事项:为了方便整体施工和招商,防止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请求市政府协调,将已出让土地地块全部移交给潘集区统一建设招商管理。
市级答复意见:根据潘一矿地块土地收储合同约定:“去产能储备的潘一矿土地,在土地出让后支付矿业集团土地补偿费用”“首批支付成交价款的50%,余款一年内缴清,即2024年2月23日前缴清全部出让金”。目前,潘集城投公司已缴纳一期50%土地出让金,淮河能源集团交付了部分地块。按照双方合同规定,潘集城投公司需按期缴纳剩余50%土地出让金4882.88万元,淮河能源集团收到全部补偿费用后即交付土地。
下一步,市政府将安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积极协调淮河能源集团提前做好土地移交的各项前期工作。
市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牵头领导:曹多杰、徐杉
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分局
四、关于淮潘公路市政化改造问题
主要问题:淮潘公路是贯穿潘集区东西,沿线连接潘集经济开发区(煤化工园区)、平圩电厂、潘东制造产业园等园区、淮河能源煤业公司下属多个煤矿及选煤厂,是服务煤电能源基地潘名副其实的交通及经济大动脉,是助力潘集能源基地进一步发展,经济腾飞的交通要素保障。淮潘公路东起淮河平圩大桥,西接国道G345全长约17.78公里,道路宽34米,现状断面形式为5米绿化带+4米人行道+16米机动车道+4米人行道+5米绿化带,是服务煤电能源基地贯穿东西的交通主通道。主要有两个方面问题:一是运管压力大。2002年改造以来已服务21年,期间未进行大中修改造,现状道路虽然日常养护管理及时,道路状况基本完好,但是随着多次的交通路网规划调整,目前的淮潘公路既不是国省干道,也不是县乡村道路,日常管护为潘集区按照区内市政道路范畴管理,道路建成年限较长,基本达到使用设计年限,日常运行维护投入逐年增加,运管压力较大。二是人车混行严重。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淮潘公路沿线的重载车辆、小型汽车、电动自行车都在淮潘公路上穿行,且沿线村庄企业众多没有人行通道,人车混行,道路通行拥挤,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随着G345潘集-怀远、S10、S63、淮河二桥等一批重大交通工程建设,各条线路的车辆最终均汇集到淮潘公路,淮潘公路的交通压力更加突显。
请求事项:鉴于潘集区政府近年来财政困难,无力独自承担改造任务,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淮潘公路拓宽和改建计划的统筹谋划,纳入市级市政道路改造计划,广泛争取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逐年改善淮潘公路交通状况。尤其是淮潘公路平圩铁路桥至孔李大桥引线段急需进行扩建,全长约10.5公里,按照城市快速通道标准模式进行改扩建,双侧增设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外围适当配置绿化带,以及快速通道转换慢速道路交通体系建设,现有机动车道适当维修等。该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约264.6亩,土地报批费用约1.43亿元,土地补偿0.17亿元,建安工程费2.53亿元,其他费用0.31亿元,总投资估算约4.44亿元。
市级答复意见:鉴于淮潘公路不在国省道路线及数据库,下一步,市政府将安排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分段施策方式推进市政化改造。一是平圩大桥连接线至淮潘公路铁路桥段,市住建局已在2021年按照市政道路标准完成建设改造。二是古沟十字路至淮潘公路铁路桥段约5.3公里,沿线经过潘集产业集聚区,道路两侧机非混行。可利用现状道路增设隔离方式实现机非分离,并根据发展需求争取逐年分段实施改造。市住建局要积极向上对接争取,力争国家和省支持。三是安排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向省交通运输厅对接汇报,争取将古沟十字路至孔李淮河大桥段纳入S235泥河至孔李淮河大桥段升级改造工程实施,并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800万元。
市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区牵头领导:曹多杰、宋永、胡伟
区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
五、关于支持新建淮南一中分校问题
主要问题:为加快全市煤化工产业发展,降低拆迁安置成本,吸引群众由货币安置向实物安置转换,规划建设潘集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煤化工产业园)新型城镇化示范区,规划总用地面积1.29平方公里。其中:一期规划有幼儿园、中小学配套服务设施,能满足约3万人生活需求。搬迁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39万㎡,共2781户(安置2429户,租赁352户)。拟在此建立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规划45班,总建设面积4万㎡,总投资6.6亿元,引导群众搬迁至示范区,对搬迁群众就学给予保障,满足群众教育需要。潘集区教育基础薄弱,优质高中教育短缺,教育对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支撑保障不足,群众获得感不强,急需引入优质教育资源。
请求事项:恳请淮南市教体局协调,整合市、区教育资源,采用集团化办学的方式在潘集区滨河新城建设淮南一中分校,破解潘集区教育基础薄弱、市级示范学校缺少等问题。
市级答复意见:市政府将安排市教育体育局牵头,淮南一中配合,对照《淮南市中小学布点规划2022-2026年》,结合潘集区教育发展实际,立即对在潘集区滨河新城建设淮南一中分校、破解潘集区教育基础薄弱、市级示范学校缺少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成立由市教体局、淮南一中和潘集区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淮南一中分校开办相关工作。
市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区牵头领导:吴科娟子
区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六、关于G345潘集区田集至姬庄子一级公路改建问题
主要问题:该项目起于孔李淮河大桥路基段顺接G345泥河至田集段,沿规划南外环布线,经田集、架河、芦集,终于G237淮六路。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全长21.5公里,总投资约10.9亿元。项目已完成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涉稳、节能、工可,环评、水保、初步设计,正在施工图设计阶段。项目已列入2022年度市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部署事项,归口市交控集团负责实施,计划2023年全面开工建设,因资金筹措未落实,至今进展迟缓。
请求事项:恳请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控)协调省交通运输厅将项目纳入安徽省十四五国省干线建设计划,并纳入交通运输部部库建设计划,优先保障安排部、省补助资金。此项目的落地开工可极大缓解潘集城区交通拥堵,减少城区扬尘污染,提升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对早日实现沿线百姓和厂矿企业期盼多年的畅通梦,助力淮河北部国省干线高质量发展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市级答复意见:G345潘集区田集至姬庄子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与S63怀远至凤台高速淮南段约5公里共用走廊带需同步建设实施,今年底将同步启动用地组卷报批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国道同步实施、同步建成运营。2023年7月,省交通运输厅在征求各地市“十四五”国道网中期修编调整意见时,我市已将潘集区G345田集至姬庄子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优先纳入部库计划建议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目前暂未批复。
下一步,市政府将安排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积极对接省交通运输厅,争取将该项目优先纳入部库计划,争取国家、省级补助资金。
市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控集团
区牵头领导:宋永
区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七、关于恢复建设夹沟派出所问题
主要问题:潘集区夹沟镇面积56.44平方公里,占全区面积的1/10,属潘集区中等面积的乡镇,辖15个行政村,户籍人口3.3万人。在2007年公安机关机构改革中,夹沟派出所被合并至泥河派出所。因沉陷区搬迁安置等因素,泥河派出所在夹沟镇开展治安管理、警情处置、巡逻防范等公安工作困难,服务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煤矿企业发展力不从心,群众到泥河派出所办事十分不便,既影响发展稳定,又造成广大干部群众不满意,市、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近年来通过建议、提案多次呼吁,社会各界恢复夹沟派出所的意愿强烈。
请求事项:从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大局出发,恳请市委、市政府推动恢复夹沟派出所。
市级答复意见:市政府将安排市公安局牵头深入调研,制定相应方案,扎实做好恢复夹沟派出所的警力配置、所址确定、机构批复等前期工作,确保工作交接平稳、地区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市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区牵头领导:马刚
区责任单位:潘集公安分局
八、关于加大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问题
主要问题:潘集区境内国、省道基本都是双向两条机动车道的混行道路,道路路幅较窄,普遍存在夜间无照明、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情况。同时,辖区路网还存在构建不完善,主干道、次干路和支路没有分级匹配,路网功能不能有效发挥、实现人车分流、客货分流。虽近三年潘集区交通亡人事故数大幅下降,但与全市其他建制区相比,我区交通事故亡人数仍呈多发、高发情况。现有的道路状况与潘集区作为我市工业基地、农业粮仓的发展定位不相匹配,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潘集区交通通行率低、交通事故率高,影响了通行潘集区境内车辆的安全和畅通,进而制约了潘集区经济发展及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提高。
请求事项:恳请市委、市政府加大对我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并配套完善电子设备、安全防护、路灯照明等交通安全设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市级答复意见:市委、市政府积极支持潘集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已安排市交控集团投资建设S10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淮南段、S63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淮南段,计划年内开工建设。按照《淮南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职责划分及资金投入暂行规定》,在争取国家、省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安排市交控集团对S230淮南淮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G345潘集区泥河至田集(孔李淮河大桥北延)新建工程等普通国省干线采取“一路一策”方式,逐个制定投融资方案,切实保障项目建设。
同时,已安排市公安局牵头,市交警支队配合,深入调研、精准分析潘集区事故易发多发点段,综合采取增设信号灯、区间测速设备、单点测速设备、弯道预警系统、中央隔离护栏等设施,最大限度提升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道路安全通行效率。
市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区牵头领导:曹多杰、宋永、马刚、胡伟
区责任单位:潘集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
九、关于铁路下穿桥影响交通安全通行问题
主要问题:我区铁路交通路网纵横,国铁线、淮河能源运煤专线、平煤直运线穿境而过,存在以下问题。
1.架河镇全境共有铁路下穿桥29处。其中,路宽6米以上的仅1处,路宽4—6米的有16处,路宽小于4米的有12处;路高大于4米的有7处,路高3—4米的有11处,路高小于3米的有11处。纵横交错的小型铁路下穿桥严重影响了交通运输安全,给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目前,架河镇境内有大型电厂、选煤厂各1座,投资57.4亿元在建潘集电厂二期2x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1个,投资14.27亿元在建淮南潘集500千伏输变电工程1个,投资3.82亿元在建淮南港皖江物流综合码头工程项目1个,重型、巨型机械通行需求率高,道路交通问题亟待解决。
2.国铁架河新圩段国铁和平圩电厂运煤专线中间相隔约60米地块,2016年前后被新圩村群众苏少叶、苏根国取土,形成深约7-8米、长约100米和400米两处深沟,存在严重的铁路运输安全隐患,区、镇两级多次向上海铁路局反映,并向铁路警察报警,铁路管理部门一直未行使追究取土人责任的权利,也未自行修复,导致安全隐患迟迟未消除。
3.淮河能源铁运公司专线铁路下穿桥专线涉及芦集镇代楼村后张、大王和庙后社区菜市场3个铁路下穿桥,由于修建时间过久,建设标准较低,宽度和高度过小(代楼村后张和大王:宽度3米,高度2米;庙后:宽3.5米,高2.3米),并且代楼村后张下穿桥是后张村庄唯一的交通通道,消防、医疗、工程等应急车辆无法通行。同时,由于缺乏排水系统,积水严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请求事项:1.请求市级层面帮助协调,拓宽和增高区域范围内的铁路下穿桥宽度、高度至6米以上,完善排水、安防等配套设施,健全日常管理维护机制。
2.请求市级层面协调铁路部门尽快采用工程措施,将沟塘进行填埋,并加强铁路沿线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市级答复意见:(一)关于实施铁路下穿涵拓宽和增高改造。潘集区境内铁路分别有国铁线、淮河能源运煤专线、平煤直运线,该三类铁路线均设计有下穿涵,管理责任分属上海铁路局阜阳工务段、淮河能源铁运公司和平圩电厂。铁路作为重要基础设施,改造程序复杂,还涉及房屋拆迁、占用基本农田补划以及改造期间铁路安全运行问题,下一步,市政府将安排市发改委牵头,积极协调上海铁路局阜阳工务段、淮河能源铁运公司和平圩电厂,对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并存在安全隐患的铁路下穿桥进行完善改造。
(二)关于平圩电厂运煤专线间被违规取土问题。该问题由淮南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市自规局以及上海铁路局淮南西站等,研究解决措施,推动风险清零,确保铁路沿线安全。
市牵头单位:上海铁路局淮南西站、淮河能源公司
区牵头领导:曹多杰、宋永
区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交通运输局
十、关于要求拨付煤化工园区安全距离拆迁补偿经费的问题
主要问题:2023年10月5日,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为创建煤化工园区D级(较低)风险园区,经平圩镇和祁集镇做大量群众工作,对园区安全距离内的劝桥村部分自然庄进行拆迁工作已完成了前期宣传、丈量、核实工作,已签订82户拆迁补偿协议,40户群众已腾空房屋,达到了拆迁条件,但因拆迁资金拨付未到位,严重影响了拆迁安置工作的进度,损害了政府公信力,造成严重信访隐患,势必会影响到园区的安全验收工作。
请求事项:恳请市政府安排管委会拨付拆迁资金9000万元,用于兑付签订协议的拆迁户补偿。
市级答复意见:市政府将安排市自规局会同煤化工园区管委会等共同研究搬迁补偿及安置事宜。
市牵头单位:煤化工园区管委会
区牵头领导:曹多杰
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分局、平圩镇、祁集镇
十一、关于潘集区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新村品质提升项目纳入市矿《目标责任状》实施项目范围问题
主要问题:自1973年潘一矿建矿以来,潘集区先后建设了38个搬迁安置新村安置了约2.8万户7.9万搬迁安置群众。其中建成年限20年以上的搬迁安置新村19个,安置群众约7000户2.8万余人;建成年限20年以下、10年以上的搬迁安置新村9个,安置群众约8000户2.1万人;建成年限10年以下搬迁安置新村10个,安置群众约1.3万户3万人。存在的主要问题:1.搬迁安置新村基础设施配套不够完善。因历年来煤矿企业补偿标准远低于安置新村建设成本,补偿资金远远不能满足搬迁安置的实际需要。区级财政无力承担新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差价,需积极筹措资金完成搬迁安置新村建设,导致部分安置工作相对滞后;同时搬迁安置新村医疗、就业、农业生产等配套不健全不完善,雨污分流、弱电、燃气等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造成群众生产生活不便。2.搬迁安置小区房屋维修问题突出。搬迁安置小区群众频繁反映小区房屋渗水、漏水等问题,政府承担“无限责任”疲于应对维修问题。超出质保期的搬迁安置小区,大部分位于城区范围以外,无法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城市更新项目,未进行系统性维修,截至2022年底仅田集街道范围内7个搬迁新村进行了老旧小区改造,约5000户群众受益。
区发改委牵头分片区谋划了4个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3.52亿元;其中总投资1.66亿元的东部片区项目已积极申报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拟申请上级资金0.5亿元,国家发改委暂未批复,剩余1.16亿元资金区财政配套存在困难;其他3个片区项目,已申报2024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
请求事项:探索多途径提升改造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小区基础设施。一是建议市农业农村局分配美好乡村治理项目指标时,对符合省级美好乡村申报标准的自建搬迁安置小区予以支持,单列指标;二是建议由市住建局牵头协调省住建厅,将城市建成区范围外的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三是建议将以上4个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纳入地矿协调事项,经地矿充分沟通后,由采煤企业予以支持。
市级答复意见:(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自建搬迁安置小区纳入美好乡村治理项目问题。美好乡村治理项目包括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两个类型。市农业农村局已于今年11月1日下发《关于提前做好2024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申报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作出部署,并进一步明确申报范围、条件和否决性条款。下一步,潘集区可对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市政府将安排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做好指导帮助。
(二)关于将建成区范围外的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21号)规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2000年底之前建成为主,可延长至2005年底前建成的,但占比不超过15%。201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已对潘集区符合条件的19个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小区实施了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居民9187户。其中,2000年底前建成搬迁安置小区15个,2005年底前建成搬迁安置小区4个。按照应改尽改目标,潘集区在年度计划申报中,可将符合条件的未改造小区和未享受中央补助的已改造小区纳入改造计划进行申报,市政府将安排市住建局予以重点支持。
(三)关于将4个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纳入地矿协调事项,经地矿充分沟通后,由采煤企业予以支持。下一步,请潘集区细化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内容和资金需求,市政府将安排提交下次市矿联席会研究。
市牵头单位:淮河能源集团、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区牵头领导:曹多杰、宋永、胡伟
区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十二、关于协调潘集区泥河、黑河两条跨境河流联动共治问题
主要问题:潘集区泥河、黑河在我区境内分别长度为39.4公里和18公里,分别涉及我区境内9个乡镇,其中泥河涉及9个乡镇,黑河涉及3个乡镇。泥河黑河因围网和岸边养殖造成水体污染。为了有效加强泥河、黑河两条河流治理,潘集区针对两条河流分别开展相关治理工作,针对泥河城区段2019年实施了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工程,通过工程实施有效提升了城区段河道环境,并创建成功为省级幸福河湖,泥河下游通过清“四乱”治理,共清理242处围网养殖问题,由于下游水域广阔,2021年与千发渔业合作,由千发渔业净水养殖管理下游泥河河道,下游河道围网养殖问题得到彻底整治。针对黑河流域治理,2022区政府积极争取利用矿山修复资金对黑河进行综合治理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对进一步提升黑河水环境,沿线养殖企业加强了源头治理,有效防止乱排现象。但由于泥河、黑河属于跨界河流,都与蚌埠市怀远县搭界,在蚌埠市怀远县境内还存在黑河(岸边养殖)泥河(河道内围网养鱼)现象。
请求事宜:潘集区委区政府多次赴怀远县开展协调工作,怀远县未采取任何措施。需要淮南市与蚌埠市进一步协调,形成共治共管局面,确保黑河泥河水质得到有效提升。
市级答复意见:市政府将安排市河长办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发挥“联合河长制”平台作用,定期会同蚌埠市组织开展联合巡河,积极协调推进联防联控,努力形成共治共管局面,推动跨界问题有效解决。
市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区牵头领导:徐杉、宋永
区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