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潘集区委潘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4 09:48信息来源:潘集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市委、市政府:

潘集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紧密结合起来,以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干部作风能力为指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为现代化美好潘集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一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加强理论学习。制定并印发了《中共潘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潘集区人民政府2023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2023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文件明确年度法治重点工作任务。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区政府常务会议“每月一学法”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印发《潘集区2023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学习内容。2023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68次,1860人次参与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13次,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2次。

二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紧抓“关键少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领导干部述法工作有力开展。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全市领导干部专题述法会上述法并接受评议。通过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领导干部专题述法评议会,1个党委部门、4个乡镇和3个区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现场述法。同时,在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中规定专门述法内容,实现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将依法办事作为2023年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全区党政部门负责同志对依法履职情况展开深入剖析。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宪法考试制度,全区172名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测试。

以依法治理为原则,深化法治宣传。全区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59名,法治课教师117实现人员全覆盖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专题普法19场次,举办未成年人模拟法庭9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 送法进校园等活动13次。强化妇女法治意识,通过婚姻家庭讲座、送法进家庭等方式,共开展妇女维权系列宣传活动16次。多部门联合举办了潘集区“12·4”廉政法治文化汇演。持续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举办法律明白人培训班8。面向全市聘请34名律师和8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全面完成全区178个村(社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打造法治文化游园1个,指导完善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文化阵地2个。目前全区共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4个。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职能转变,政务服务更暖心印发《进一步优化2023年法治化营商环境的32条举措》,确定并办结潘集区2023年五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对标“沪苏浙”,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连续两年迭代升级“优化营商环境100条”。对标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提升举措,制定实施《潘集区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112条提升举措中有2条在淮南市举措基础上提出更高标准。由潘集区税务局负责的“创新信用修复举措,开展‘处罚即告知’行动”等一批创新举措在全省推广。落实企业包保联系机制,区级领导包保规上企业,部门明确一名副科级领导作为“包保干部”为企业及时开展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千名干部入企服务”工作。由区委政法委牵头,潘集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交警潘集大队等六家单位组成“政法服务团+”宣讲团,深入重点企业上门开展平安建设“双提升”、政法机关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宣传服务。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更透明积极推进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按照《潘集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完成区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杜绝以备案、登记、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完成全区证明事项年度清理工作,取消证明事项3项,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了本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工作细则,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部门覆盖率达到100%。年度共开展“双随机”抽查20批次,其中联合检查19批次,占比95%;按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抽查18批次,占比94.73%。在深入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

推进数字潘集建设政务服务更便捷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扎实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持续运行维护政务服务事项共计14100余条。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确认、编制工作,认领编制事项共计206条。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认领编制监管事项361条,归集监管数据4174条,监管行为覆盖率达到93.8%。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规范窗口运行模式,健全帮办代办制度,开通节假日服务通道,健全涉企服务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运行制度。持续深化“政银合作”,依托潘集农商银行及智能柜员机推出政务服务全程自助办理,在16个网点设置17台自助服务设备。抓好“皖事通”推广应用,推进7×24小时政务服务地图部署应用,上线运行卫生健康、文化教育、公安主题地图服务场所共计533个。依托“皖政通”平台,完成全区机构、账号维护工作,持续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承诺时限压缩93.3%,审批服务时间压缩到平均1.01天,事项申请材料压缩到平均2.47个。强化涉企服务新模式,实现惠企政策“免审即享”,累计录入涉企奖补政策13条,惠及企业4家,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坚持规范先行,不断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印发了《潘集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3版)》,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全区“三重一大”事项,均及时提交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对决策事项可能存在风险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风险评估。2023年全区完成50项社会稳定风险项目评估。印发了《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的决策事项清单》,保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实质性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出台了政府工作规则,明确政府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印发了《潘集区推进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承办机构,整合党政办、司法所工作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力量参与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全区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二是坚持过程管理,不断健全行政决策程序体系。落实合法性审查职能,2023年共审查各类合同和上会议题108份,出具书面法制审核意见40份,不断提升政府决策质量。全年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开展了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留20件,废止10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维护司法权威。推动构建“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在化解企业破产难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等方面加强合作。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夯实行政决策人才体系。积极推进潘集区法学会建设,从全区各政法单位选聘9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组建潘集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人才库。全区各党政机关已配备法律顾问25人,乡镇街道法律顾问配备率100%印发《关于鼓励全区在职在编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的通知》,引导和鼓励全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摸排出符合注册公职律师条件的6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已全部完成注册。成立潘集区公职律师人才库,建立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实现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制定出台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的决策事项清单,保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实质性参与重大行政决策。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把准切入点,做好赋权工作及承接能力建设。印发《潘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事项目录的通知》。整合现有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已全部建立。编制和完善“一目录三清单”,对县乡职责边界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相应工作运行流程图,执法规范性和执法质效得到有效支撑。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开展对赋权事项的政策解读、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二是紧扣关键点,提升重点领域执法活动质效深入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核查涉及区的问题线索31件,已全部整改到位;我区专项行动1篇经验做法被市级采用,1篇正面典型案例被上报至省专项整治办认真开展全区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核查工作,累计核查16起事故责任认定,推动责任依法追究到位,坚决防止以罚代刑。区卫健委先后开展非法医疗美容、养老诈骗行为等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8起,检查医疗机构52家,下达监督意见书20余份;立案查办公共场所违法经营案件10起,下达卫生整改意见书41份。区城管执法局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年共巡查施工工地480余次,责令整改23次,查处违规施工工地1起、违规运输渣土行为14起;开展噪声扰民专项整治15次,纠正噪声污染行为3起;拆除违法建设4处,面积约2290平方米。区市场监管局重点抓好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全年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3000余家次,组织抽检食品490批次,食用农产品344批次,办理食品违法案件240件;检查重点工业产品流通领域260余家次,对家用燃气具及相关产品(软管)、消防产品、建筑材料(砖块)等7类产品21批次进行抽检,办理产品质量违法案件22件。

三是抓住着力点,增强全区执法人员能力素养。2023年我区共开展赋权工作暨合法性审查工作培训会等行政执法专题培训4,各行政执法单位均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在全市率先完成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全年共35名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和63名区直部门工作人员领取行政执法证件,参与行政执法的人员数量进一步提升。全区行政执法单位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序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建立,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联合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交叉互评活动,对发现的问题以清单形式进行汇总和分析,案卷的规范性进一步提升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一是聚焦责任落实,抓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区安委会实行“双主任”制。区委、区政府与全区各单位均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一票否决”事项。2023年区委常委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4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集中学习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内容12次,全年召开安委会暨消安委全体(扩大)会议6次,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开展专题督察调研13次。坚持齐抓共管,印发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开展联合执法15次。组建33支应急救援队伍,强化三级联动“叫应”机制,组建588名网格员队伍,较好解决安全生产末端“最后一公里”。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130次,完成重点执法检查105家,累计排查问题和隐患1306个,已整改1292个,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7个,已完成整改15个。审核通过精准执法典型案例7起,否决诚信企业评定1家,否决部门评先评优5家,警示约谈企业3家。办理柴油经营点危险化学品经营行政审批6个。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依法查处取缔非法柴油经营点6个,收缴小型加油机1台。对2家非法经营储存液化气的经营户进行行政处罚,对4家非法掺混二甲醚的液化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刑事拘留。聚焦城镇燃气专项整治,累计督查检查2200余人次,检查燃气商业用户企业535家,管道燃气居民用户18353家,瓶装液化气钢瓶非居民用户101家,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15429家,发现各类隐患61个并全部整改,没收“黑气瓶”30个,持续推进“瓶”改“管”工作。全年共对1700家次单位开展消防检查,发现火灾隐患1466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59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49份,责令“三停”企业10家,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30份。清理违规住人754982人,拆除防盗窗和广告牌92处,拆除泡沫钢板建筑40处,市(区)挂牌3处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摘牌销案,12栋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全年未发生火灾亡人事故。全年共组织大型集中宣传活动4次,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品21000余份,区政府主要领导接受“一把手谈安全”专题访谈。加强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各类应急救援演练400余场次,成功承办“应急使命·2023”全市汛期应急救援实战演练、中安联合甲醇储罐泄露应急救援演练。修订完善综合应急预案1个、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21个。组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33支,共2166人。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区政府投入230万元提升我区应急救援力量。争取国家抗旱资金30万元、防汛专项资金22万元。推动基层应急示范创建工作,目前全区共有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9个,省级综合示范社区8个,防震减灾科谱示范学校5所,示范带动效应有效发挥。

二是关注特殊群体,抓实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司法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标准,继续巩固和完善三级实体平台建设,共有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78个。对古沟、潘集2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优化升级,实现高质量提升。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目前设置远程探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业务窗口,全年共受理远程探视申请649件,接待法律咨询1830余人次,提供法律服务3310余人次。2023年共受理审批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1件,目标任务完成率104.4%,已结案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71.14万元(其中为农民工讨薪78.66万元),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2023我区有4篇法律援助案例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三是践行枫桥经验,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区目前建立了6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共配备1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2023年共调解案件243件,调解成功率达100%;建立了189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18人,兼职人民调解员701人,2023年共成功调解成功案件1724件,调解成功率达97.48%以上。作为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创新事项试点县区之一,我区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目前有省评定一级人民调解员1,市评定二级人民调解员18三级人民调解员64名、四级人民调解员50名。全力推进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已建成19百姓评理说事点。推动重复信访、信访积案化解行动治理有效,国家信访局第三批交办我区重复信访积案46件,化解率100%;省交办我区历史积案15件,化解率100%;省交办我区涉法涉诉积案47件,已化解46件,化解率97.87%。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切实加强复议应诉机制建设。印发了《潘集区行政复议案件咨询工作规定》《潘集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等文件,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挂牌运行。加强对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建设,2023年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机关主要责人出庭应诉率位居全市前列。

二是充分发挥考评衔接导向作用将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区目标考核,压紧压实法治考评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法治建设月报制度,及时全面掌握全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将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纳入区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采用自查自纠与实地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压实各单位法治建设责任。202312月,我区成立3个督察小组,分别由区人大分管副主任、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负责同志任组长,抽调相关部门同志参与,采取汇报座谈、查阅资料、网络检索等方式,对11个乡镇(街道)、25家区直单位进行了督察形成了《2023年度全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督察情况的通报》。

三是继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报制度,不断提升年报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认真做好区人大议案建议、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年网上公开政府信息10611条,办结申请公开7件,发布政策解读、政策问答信息21条、回应社会关切77条。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发布”的原则,督促各行政机关做好规范性文件解读,并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政务公开考评指标。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一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第六次会议,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加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和领导小组自身能力建设,切实保障党委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统筹各协调小组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各项重点任务在全区高质量落实落地。

二是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引领作用。出台《潘集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法治建设运行机制推动全面依法治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意见》,强化我区法治建设运行机制建设的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健全完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机制,提升全面依法治区高质量发展水平。

三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报制度。按照《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公开工作办法》的要求,区政府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起草工作,按时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和市委市政府报告。要求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在41日前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部分单位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识不到位,普法活动的形式不够丰富,宣传手段的创新性不足,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设及运行有待加强,法律明白人 法治带头人作用发挥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依法行政工作需要进一步群策群力,行政执法单位对业务领域专业知识培训力度不够,执法卷宗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乡镇街道和部分具有执法权限的区直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少。三是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人员的法治化、专业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人员力量需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需要加强。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进一步凝心聚力深刻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压紧压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推动,自觉把本地、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是在任务推动上进一步见行见效认真完成好第三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创建活动。以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是在困难解决上进一步提质增效继续做好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游园、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阵地作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提高普法覆盖面。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督促力度,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评价细则,进一步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培训的统筹调度,确保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完成全年不低于60学时的培训目标,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全区符合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2024年度中应考尽考,持续充实我区行政执法队伍人员数量。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中共潘集区委    潘集区人民政府

              202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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