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征集】关于征求《潘集区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4-07 09:27信息来源:潘集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县(市、区)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2〕312号)精神,潘集区被确定为全省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单位。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开展,我局负责起草了《潘集区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集时间为2023年47—2023年57日。

联系人:高玲玲

联系电话:0554-2168103

地址:淮南市潘集区民生大厦五楼502办公室

 

《潘集区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2年11月16日安徽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2〕276号),文件明确十项试点方向和范围,要求每个县区可选择一项或数项作为改革内容,并要求12月2日前报省民政厅。2022年11月17日市民政局要求每个县区选择至少一项进行改革试点,区民政局结合我区实际,选择了试点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托养,并以区政府办文件上报市民政局。2022年12月10日安徽省民政厅印发《关于确定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县(市、区)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2〕312号)确定潘集区为2023年农村养老改革试点县区。根据文件要求自文件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制定试点方案,由区民政局牵头制定了潘集区农村养老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试点改革和区主要领导要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召集相关科室召开会议,商讨起草总体思路、主要内容,并指定局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开展起草工作。我局起草了《潘集区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1233”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有效破解特困供养机构运转难、发展难、提升难、空置率高的困境,切实提高特困供养机构床位使用率。即:改建1家区级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照护中心,撤并整合架河镇第一养老服务中心改建成为区级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照护中心,集中收住全区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区级护理中心突出医养融合功能,设置医务室,配备医务人员,增设失能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以及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医养结合照护单元,增强长期照护功能,完善专业照护能力;实施2家公建民营特困供养机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专业服务机构整体托管运营区级照护中心、田集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有效解决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建设经费投入不足、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有效盘活基础设施资源;打造3家养老服务综合体,打造古沟乡养老服务机构、区级养老指导中心、平圩镇养老服务中心三个养老服务综合体,增设老年助餐、助浴服务,增设休闲娱乐活动室、日间照料室、能力评估室;可开展嵌入式养老,面向社会开放,为周边社会老人提供服务;试点3家特困供养机构收住社会老人,在平圩镇特困供养机构、夹沟镇特困供养机构、古沟回族乡回民特困供养机构试点收住社会老人,制定全区特困供养机构收住社会老人收费标准,同类型老人收费略低于潘集区社会办养老机构最低900元/月,开展入住体验。加强财务管理,费用采取独立核算。对本辖区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采取低偿集中托养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费。

 

潘集区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2023年1月,潘集区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单位。按照“补短板、创特色”的工作思路,聚焦农村养老设施建设、服务水平提升、孤寡老人关爱等方面谋篇布局,探索建立无偿与有偿相补充,线上与线下相融合,兜底与普惠相结合的农村养老服务机制。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总体方向。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监管到位、服务优化、老人满意”的工作理念,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农村养老服务改革的实现路径和方式。在发展定位上,推动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向养老服务综合体转变;在服务对象上,推动特困老人兜底保障向服务社会老人转变;在服务内容上,推动由单纯的生活照料向医养融合、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高质量服务转变;在运营方式上,推动由单一政府主办向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社会化方式转变,推动养老事业与产业、基本养老服务与多样化养老需求协调发展,切实提升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主要任务

重点围绕“1234”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有效破解农村公办养老机构运转难、发展难、提升难、空置率高的困境,切实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和床位使用率。即:改建1家区级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照护中心,实施2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打造3家养老服务综合体,试点4家公办养老机构收住社会老人。

(一)整合资源,集中托养失能老人。撤并整合架河镇第一养老服务中心改建成为区级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照护中心,集中收住全区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针对失能老人需求,突出医养融合功能,加强与医疗机构深度合作,设置医务室,配备医务人员,增设失能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以及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医养结合照护单元,增强长期照护功能,完善专业照护能力,让失能特困老人过上有尊严、有质量的晚年生活。

(二)公建民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坚持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公益属性和兜底定位不变,按照“公建民营转型一批、维持现状提升一批”的推进思路,稳妥推进区失能照护中心、田集街道2家特困供养机构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整体托管运营,有效解决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建设经费投入不足、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有效盘活基础设施资源。同时,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原则,逐年推动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革,推动转型升级,提升入住率达到60%以上。

(三)提质增效,打造养老服务综合体。整合田集街道养老服务机构,嵌入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整合老年助餐点、老年活动中心、社工站等养老服务资源,打造区级养老服务综合体;整合古沟回族乡养老服务中心改建成乡级养老服务综合体,依托全国文明村打造架河镇武庙村级养老服务综合体,重点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医、精神慰藉等居家服务,提供聚会交流、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的活动场所,实现助养、助餐、助娱等功能,让农村老人实现家门口养老,享受专业化服务,形成让老人“养老不离家”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新模式,

(四)综合施策,鼓励收住社会老人。选择古沟乡、夹沟镇、平圩镇、芦集镇4家特困供养机构向社会开放为社会上有托养需求的老人提供低偿服务,动员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到机构居住。一是改造升级设施。按照公寓化要求接通网络,安装空调、电视、热水器等设施,实施适老化改造,增设康复室、活动室等功能室,配备健身器材和文化娱乐设施。二是统一收费标准。按照略低于社会办养老机构收费,统一制定全区公办养老机构收住社会老人收费标准;低保家庭中失能失智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可用财政补贴资金(低保金、残补金、养老保险等)作为养老费用。三是规范资金使用。对收住社会老人的养老费用,与特困供养资金分列做账,另设科目、专款专用,限于老人生活费、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四是实施分区管理。把特困供养老人与社会老人分区域管理,确保特困供养老人享受与入住社会老人同等待遇。注重发挥社会老人特长,开展相关文体活动,丰富老人精神文化生活。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23年4月底前)。实地调研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认真摸排老人数量、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设施等基本情况,制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推进时间和保障措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5月—11月)。按照改革任务,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升级改造机构硬件设施,建立健全服务规则和管理流程,签订公建民营合作协议,着力补齐短板弱项,整体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底前)。认真提炼经验和做法,着力打造特色和亮点,探索建立适合潘集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持续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深化建立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抓总、区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区民政局和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的工作专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谋划试点工作,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集聚各项养老项目资金,多渠道争取试点资金支持,规范用于老年助餐、互助养老、智慧养老和机构升级改造等养老服务工作,确保我区农村养老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试点任务全面落实。

(二)建立需求清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强化农村养老服务三项制度建设,全面摸排辖区内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情况,开展信息初步采集、逐一上门登记并做好能力状况评估,根据居住情况、健康状况以及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需求建立档案。在此基础上,坚持一户一策、贴近改造需求、强化智能辅助原则,年内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204户,家庭养老床位20张。通过局部“微”改造有效解决老年人日常生活的现实难题,让老年人的居家生活更安全、安心。

(三)搭建智慧平台。建成区级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老年人基础数据管理系统,实现老人服务过程痕迹化、监管过程图像化、统计分析信息化应用。推进智慧机构建设,鼓励机构引入智能化设备,提升照料服务水平。推进智慧养老进家庭,强化科技助老服务,组织协调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响应线上平台接收的服务需求,点对点为老年人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行等关爱服务,为老人送陪伴、送关怀、送健康、送平安。

(四)培育服务队伍。一方面统筹乡镇社工站志愿者、村组党员干部等力量,培育一批公益服务意识强、热心养老事务、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村助老服务队伍,协助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有关活动和延伸服务。另一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养老服务机构专业人才,针对老年人精神慰藉缺失问题,开展情绪调适和心理疏导,协助加强亲情联络,链接志愿者资源,开展“孝老敬老、互助养老”公益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关爱老年人,努力营造社会敬老、政府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氛围。

 

附件:潘集区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附:

潘集区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

 长:吴科娟子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晓芳     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员: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士毅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美玲     区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程龙柱     区市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传昶     区数据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先才     架河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郑亚婷     古沟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田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祁集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怀叶     平圩镇党委委员、副镇  

       夹沟镇党委委员

邓永侠     芦集镇人大副主席

       泥河镇党委委员

吕兴典     贺疃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蔡维政     高皇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苏道连     潘集镇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区民政局,王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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