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代表列席常务会议】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23-08-01 17:23信息来源:潘集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主持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闪健        会议地点:区政府A22会议室

2023716上午,区委副书记、区长闪健在区政府A22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讲话精神、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及《让城市绿化更好造福人民》文章精神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曹多杰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讲话精神、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及《让城市绿化更好造福人民》文章精神。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讲话精神,结合潘集实际,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导,积极争取政策性奖补资金,引进培育壮大科技企业。要把坚守实体经济作为强区之要,在制造业强链补链延链上展现新作为,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管理办公室等有关单位要全力做好博普纳米、玖泰、益森等一批签约落地项目服务保障,加快重点项目推进,确保早竣工、早投产。要利用好乡村大舞台,组织开展“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要强化汛期隐患巡查排险,重在预防,贵在坚持,功在落实。

会议指出,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行,就在于党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并用以指导实践。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的规律性认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各项重点工作。要落实“重实践”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在以学促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让城市绿化更好造福人民》文章精神,总结我区城市绿化工作取得成绩、存在问题,牢固树立“为人民种树,为群众造福”的理念。区住建局等有关单位要按照“使城市适宜绿化的地方都绿起来”的要求,积极争取市有关部门支持,结合潘集实际,编制城区绿化方案。要结合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农村道路改造等工作,推动农村绿化有新进展。要坚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的原则,选择适宜树种,开展好植树造林活动。

二、关于省领导防溺水批示精神及我区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副区长吴科娟子传达了省领导防溺水批示精神,汇报了我区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省领导关于防溺水批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以“须臾不可放松”、“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防患力度,确保不出事故。区教育局等有关单位要结合信息化手段,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加强隐患排查和督导巡查,做到管住人、看住塘。要加强与区工会、残联、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对接,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防溺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传达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暨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副区长宋永传达了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暨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实做好“国之大者”,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试点改革、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全域治理以及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工作、耕地非粮化和农村违法用地建房等工作。

会议要求,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曹多杰和副区长宋永牵头调度,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按照盘活难易程度全面梳理批而未供用地清单,为招商项目落地提供用地增量。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属地乡镇街道等有关单位积极配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超标准建设绿廊、耕保专项整治、补充耕地大起底等专项活动,严格卫片执法,加强耕地保护力度,按时保质完成耕地保护任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分局要以节约集约用地试点为抓手,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潘集实际,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推动建立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长效机制。

四、传达市采煤沉陷区村庄搬迁安置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

副区长童艳传达了市采煤沉陷区村庄搬迁安置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曹多杰牵头,区发改委具体负责,按照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精神,加快搬迁安置工作进度。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曹多杰和副区长吴科娟子牵头,区人社局、芦集镇负责,加强与市有关部门对接,加快落实芦集镇就近安置项目新村征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工作。

五、关于光伏组件生产及光伏发电项目有关问题

会议听取了区商促局局长平辉关于光伏组件生产及光伏发电项目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区商促局提出的关于光伏组件生产及光伏发电项目相关意见,由区商促局具体负责,以区政府名义与北京道荣新兴能源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同书及补充协议。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管理办公室要加强与企业对接,全力做好服务保障,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开工。

六、关于潘集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促进政策有关问题

会议听取了区商促局局长平辉关于潘集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促进政策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区商促局提出的关于潘集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促进政策相关意见。由区商促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区商促局要加强与区财政局对接,加强过程监管,加强政策效益评估和宣传,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政策发挥应有作用。

七、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有关问题

会议听取了区住建局局长王玉峰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区住建局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相关意见,由区住建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修改完善,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曹多杰把关后,参照省、市相关文件印发。由区住建局牵头,组织召开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

群众代表李宁说:“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希望方案提出后,助力我区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为潘集区战略贡献住建力量。”群众代表陈云说:“建议在对企服务、市场环境等多方面给予扶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走出去”,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给予奖励 会议对两位群众代表的意见充分肯定,并予以采纳。

八、关于拨付2023年潘集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物筹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有关问题

会议听取了区住建局局长王玉峰关于拨付2023年潘集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物筹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区住建局提出的关于拨付2023年潘集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物筹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相关意见,由区财政统筹拨付所需资金,区住建局、区财政局要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从严从实落实到位。


参会群众代表:李宁、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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