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潘集区支持知识产权事业建设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有哪些?
第一类: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第二类:中国专利金奖
二、奖励标准是什么?
一是对企业以发明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的,纳入“政银担”,标准补助:融资额 500 万元及以下的,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 10%一次性予以补助,最高补助 5万元;融资额 500 万元及以上的,在省、市补助基础上,区再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8%一次性予以补助,最高补助3万元;二是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奖励3万元。
三、奖励经费来源哪里?
由区财政列入年度预算,据实核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