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10-19 10:51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目的

1. 为提高我市120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 本预案是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受市卫健委委托组织、指挥、协调全市突发公共事件院前医疗援救的整体计划和程序规范。是指挥全市各网络医院急救站做好公共事件院前救援工作的依据。

二.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对医疗卫生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2. 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受市卫健委委托,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统一指挥。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院前救援的各项工作,根据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突发公共事件院前救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网络医院主要领导、急救站负责人是负责突发公共事件院前救援工作的负责人之一。

3. 平战结合,常备不懈。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各项医疗卫生救援物资的应急储备工作。实现日常急救网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网络的有机结合,逐步构建功能完善、设备精良、救援有力、运转协调的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并做好医疗卫生救援与公安、交通、水利、安监、市政抢险等部门的应急职能工作。

4.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突发公共事件院前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重视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院前救援防范和处理的科研和培训。为院前救援工作提供先进、完备的科学技术保障。

我市120突发公共事件院前救援预案的制定、修改与实施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与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相结合,体现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我市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所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院前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四.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一次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火灾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及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 重大事件(Ⅱ级)   

一次事件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及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3. 较大事件(Ⅲ级)   

一次事件伤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及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4. 一般事件(Ⅳ级)

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一例的突发公共事件及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五. 预警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可能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作出预警。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等级、危急程度和严重性,突发公共事件院前救援的预警可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为标志进行预警

六.调度指挥

工作原则:就近派车、迅速报告、合理组织、科学指挥、动态联系、及时总结。

1. 受理事件伤及3人(含3人)以上,5人以下,调派附近区域内急救站出车救援,受理完成后报总值班人员。

2. 受理事件伤及5人(含5人)以上,10人以下,可调派附近区域内急救站或其它区域急救站出车救援,同时上报中心主任,必要时报市卫计委应急办。

3. 受理事件伤及10人(含10人)以上,其中死亡或危重病例超过一例者,可调派附近区域和其它区域急救站出车救援,同时上报中心主任及市卫健委应急办。根据事件性质、级别及事件发展态势发出相应预警,同时做好紧急调派市120救援队及市应急医疗救援预备队的准备工作。

七. 现场院前医疗卫生救援

各急救站医护人员在接到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院前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院前医疗卫生救援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到达现场的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建立医疗抢救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科学规范开展救援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以红、黄、绿、黑四种颜色(分类标记卡可用塑料片制成),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以便后继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红色----伤情危重,需现场立即施救,待病情稳定后,优先转运

黄色----伤情重,需现场救治,然后转运

绿色----伤情轻,可现场观察或处理,最后转运

黑色----已死亡,进行必要的检查及心电图检查,确认后进行遗体处理(可由非急救车运送尸体)

八. 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

2.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患者,应就地先予以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3.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4.转运途中,急救人员必须在医疗舱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5.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6.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运,不得耽误。

九. 组织机构

淮南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院前救援指挥小组:

1. 组长:孙友岭

副组长:吴  兴

负责紧急救援的全面指挥,并及时授领和传达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各项指示。

2. 组员:胡全荣、李蔚、陈勇、唐瑞欣、王兰侠、田恒丰、汤晨晨、李莹雪。

3. 职责:各部门各尽其责

十. 职能机构设立

1. 调度组:胡全荣负责,接到求救电话后,立即向中心领导汇报并对一线急救单元进行调度,如遇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须增加值班人员,可增加2人/班。

2. 急救组:李蔚负责,设立2个常备救援队,每队救护车5台,医护人员各10人(共20人),驾驶员5人,如需要可随时补充。

具体:第一救援队:队长:洪德瑞(市一医院)

成员单位:市一院急救站 东方总院急救站 朝阳医院急救站 东方肿瘤医院急救站  新康医院急救站

第二救援队:队长:孙彦君(新华医院)

成员单位:新华医院急救站  北方医院急救站  市二医院急救站  市五医院急救站  新庄孜医院急救站

120应急救援队成员为主战成员,其余各网络医院急救站、点其他医护驾人员为备用成员,如现场医护人员仍不够时,各网络医院急救站其他医护驾人员补充。

3. 后勤保障组:陈勇、田恒丰负责,负责急救车辆的监督,急救物资的保障,及宣传协调工作

本预案从公布之日起生效,请各网络医院急救站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