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法律援助中心“四举措”实现服务质效“四提升”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护民、惠民、便民、利民的职能作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潘集区法律援助中心“四举措”优化法律服务模式,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不断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
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司法为民”为目标,本着“应援尽援”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法律需求,完善“一次性告知”等各项工作机制,优化法律服务流程,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畅通“绿色通道”,提升便民服务。开通未成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即时受理、即时指派、快速办理、及时办结,努力满足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法律需求。同时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上门服务,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将法律援助便民、利民的服务职能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努力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打造服务体系,提升便民实效。健全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各乡镇(街道)法律工作站为支柱,各村居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为基础的法律援助服务三级网络体系,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服务。目前,全区177个行政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已全覆盖,真正实现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零距离”。
强化案件监督,提升案件质量。明确案件质量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对案件的受理、审批、指派、办理、结案、归档等各环节安排专人严格审查。全面落实法律援助“一案一评”,完善案件全程监督、受援人满意度回访、旁听庭审、第三方满意度调查评价体系。根据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考评办法,严格执行承办人奖惩机制,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