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政务服务自助办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10-10 15:44信息来源:潘集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一条  为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水平,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承担咨询引导、使用指导以及其他服务工作。

第三条  办事群众进入自助服务区,工作人员为办事群众提供业务咨询和指引办理业务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第四条  在自助服务终端上为办事群众提供现场服务和在线办理服务。

第五条  申请材料快速流转至相关审批部门。

第六条  即办件和流转件到部门审批,主要分为审批通过并制证、需补正材料、不予受理、审批依法(规)不予通过、依申请撤回等五种情况。

第七条  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或智能文件柜完成结果物的发证。

第八条  非工作时间提交的材料,由工作人员在工作日时间进行取出。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