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幼儿园收费情况
一、收费项目
依据《皖价费[2016]92号<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要求,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二、收费情况
1. 公办幼儿园收费:根据淮价费【2014】2号《关于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要求,省一类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000元,市一类幼儿园每生每学期1600元。潘集区教育局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市一类园区机关幼儿园,每生每学期保教费1600元(代收伙食费据实收取)。
2.民办幼儿园收费:根据《潘集区教育局 潘集区财政局 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潘集区扶持和规范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潘教发【2019】72号)要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约定价格制度,在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区发改委、教育局备案后执行。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不得高于标准执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调整收费标准。潘集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是:一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700元;二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400元;三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100元;一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学期1800元。我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均实行约定价格制度,在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均在区发改委、教育局备案后执行。
皖公网安备 34040602000001号